儿童行为规范的建立
2019-10-24 本文已影响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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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玫瑾教授的青少年心理问题讲座,清晰而专业。
人的一生中,心理变化巨大的是18岁之前,尤其是6岁之前,几乎1-2年就有一个心理变化。也是人格塑造的关键期,3岁之前主要建构稳定的依恋关系,安全感和信任感在此奠定。而3-6岁时性格塑造的关键期。需要父母恩威并施,确立规则和边界,奠定孩子品行的基础。四个17岁左右的孩子杀害孩子去索要巨额钱财,令人震惊的是,这些孩子父母健全,没有离婚,也没有家暴,家庭没有太大的问题,却养出了这样的孩子。追溯这些孩子的成长经历,发现他们其中3个11-12岁时辍学。原因仅仅因为学习没意思,玩才有意思,根本没有为自己的人生负责的意识。他们任性而肆意妄为,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令人唏嘘。
几乎可以肯定的就是6岁之前他们的教育就是不到位的,对于品行的教育,对于边界的教育是缺失的。
3-6岁的孩子,最关心的就是吃和玩两件事,所以对他们行为的约束也需要从这两件事上着手。需要对他们说不。教育的时候只需一个契机即可。因为约束而引起的哭闹反抗,需要在一对一独处的时候进行。最合适的是在卧室,关上门。不打骂、不讲道理、不理睬,笑着看他即可。同时给予身体的关怀,这样的恩威并施才能构建行为的边界感。
6-12岁依然是品行建立的重要时期。这段时期也恰好是小学教育阶段,是建立良好的习惯,建立融入集体生活的意识的重要阶段,是矫正行为规范的重要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