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性情的人不应受到嘲笑
《迪兹先生进城》,是一部1936年美国大制片厂黄金时代的黑白电影,获得了第9届奥斯卡金像奖。
一个非常富有的艺术赞助人在一场车祸中意外地丧生了,他身后留下的两千万巨额遗产由佛蒙特州的迪兹来继承。此时的迪兹在当地已是一个相当成功的商人,他感觉在他的生活中已没有什么更多的需要了,唯一的需要只是想有足够的时间练习练习乐器,如大号什么的,或者写写贺卡和打油诗之类的。
当地一家报社当得知迪兹要去纽约时,便派记者芭比.贝内特前往跟踪采访,想从这个一夜暴富的“灰姑娘式的男人”身上挖掘出一些独家新闻。迪兹的许多怪僻以及他与骗子和装腔作势的人之间的一本正经的交易,都足以成为芭比笔下极好的头版素材。然而芭比反而开始后悔自己的行为,因为她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迪兹。
迪兹建立了一个基金会,把他的财产分发给许多乡下贫困的人们,条件是他们必须尽最大努力摆脱底层的生活。事情的变化使得他的律师约翰.锡达认为迪兹有精神病,于是展开了一场心智是否健全的诉讼官司。经过调查,法官最后宣布:“他不仅心智健全,而且是有史以来走进这个法庭的心智最健全的一个人”。
——百度百科
《迪兹先生进城》是一部经典形式电影,这类形式的电影一般就出彩在它的剧情以及人物的魅力。
但当我看到这段百度百科上的电影简介时我并没有觉得这部片子的剧情有多好,看似一切都很平庸没有什么突出的地方,我甚至觉得奇怪,为什么一个慷概的有钱人捐钱会被卷入一场官司(当然后来我才意识到这也是剧情不平庸的一个点)。
然而随着电影进度条的挪动,我感到了身处社会的一种深深的绝望感和无助感,人心的狠毒和多变,最后的喜剧结尾让我长长舒了一口气,身心一齐放松了下来,就像是快要在水中窒息后突然得救了一样。
男主是一个很有诗意,真性情的人,他已不需劳心于生活,而是专注于生活。他会为圣诞节等重要节日作诗并印在明信片上,分发给当地居民,他会研究某个有趣的词语的韵律,他会为镇上百姓演奏大号,并且是镇上乐队的一员。当别人告诉他他将继承两千万财产时,他边吹着大号边问“噢,那好像很多啊,不是吗?”
总的来说,这个男人置金钱于身外,热爱音乐热爱诗词热爱生活,就像一个大孩子一样。
这样追求精神富足的人,就是一个真性情的人。一个真性情的人,其人格魅力四射。
我敢说,大多数男人在年轻的时候都曾有过这样的想法,拯救一个陷于悲伤环境中的姑娘,这不就是男人的保护欲么?然而能一直坚持着不结婚只为遇到这样一个能满足自己幻想的人,很多吗?这样坚持追求浪漫的一个心理,是男主的人格魅力。
在纽约,男主突然听到消防车的声音,他兴奋得像个孩子跑到窗前去看。他希望能给自己的小镇也买一辆消防车。这是男主处处为平民百姓着想的人格魅力。
这是男主认定人人平等的人格魅力。
这是男主支持女权的人格魅力。
这是男主鄙视上流社会的人低级趣味的人格魅力。
来到纽约的男主,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与兴趣。
他喜欢用纽约城市里一些奇怪的名字研究诗词的韵律,喜欢顺着大别墅里长长的楼梯扶手滑下来,喜欢淘气地挠雕塑人物的脚底,喜欢淋在纽约的磅礴大雨里。就算是躺在床上,他也喜欢时不时创作新的大号曲调。
纽约的一切都那么新颖而吸引着他,他觉得自己喜欢上了这里。
然而,在纽约人眼里,男主就是一个傻傻的乡巴佬,似乎所有人都在针对他。有各种各样的人试图通过各种方式来花言巧语试图骗取男主继承的遗产,对他大献殷勤。男主感到纽约的所有人,都有所图。
更多的,则是嘲笑他。
无情的嘲笑,戏谑的嘲笑,仅仅为了取乐而嘲笑。
报纸上每天都有关于男主的丑闻轶事,甚至在报纸首版上堂堂正正地给男主取了一个侮辱性的外号“Cinderella man”,像灰姑娘一样的男人,嘲笑这个乡巴佬一夜之间暴富。
报纸在人们之间传阅,而男主不管走到哪儿,都能听到人们议论和讥讽“Cinderella man”。舆论就像一把隐形的刀,随时随地都能飞出来刺痛胸口。像孩子一样纯真的男主,实在是捉摸不透身边这些人的心,他感到很困惑,也很无助。
最让男主绝望的是,这些报纸上的所有关于他的新闻报道,却全都来源于一个他爱上的女人。
女主为了能拿到这个遗产继承人的一手新闻资料,使用别名,装作一个身陷困境的无助的女人沦落街头,引起男主的注意,继而能靠近男主的生活。
是的我们之前说过,男主坚持着追求的浪漫爱情,就是拯救一个困于悲伤环境的女人。他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个报社女编辑却一直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
男主热烈而自由奔放的爱,也像是一个初恋的孩子一样。在纽约他不愿意跟任何人亲近地聊天除了她,他不接任何人的电话除了她,他会在晚上睡不着的时候躺在床上翘着腿紧张而兴奋地给她打电话,他会为了能陪她散步而取消整个聚会,他会为了她写一首浓情的爱慕的诗。似乎这个世界上,除了她,其他人都无关紧要。因为他认定,她就是自己一直在等待的人。
在这一段散步的镜头里,自始至终都是男主搀着女主的胳膊(而一般来说,是女人搀着男人的胳膊),由此可见男主对女主的爱与渴望。
也就是因为这太过浓郁的爱,当男主得知报纸上的新闻都源自女主之手时,一种被背叛与被欺骗的感情用力地撕扯着他的心。
痛苦之后,发现别人在看自己,随即露出一副苦笑。
他开始怀疑女主接触他只是为了新闻素材,而根本不会爱上他。这是整部电影里男主心态转变奔溃的一个关键点。男主丧失对人心的信任。
他的心死了。
就在这之后,一个穷苦的农民持枪冲进男主的家,想要杀了他。农民认为男主挥霍无度,根本不管穷苦人民甚至连饭都吃不起。而实际上,这是对男主的误解。此处的戏剧冲突达到高潮。一心想为平民百姓做贡献的人却反被误以为是挥霍金钱的败家子。而这一切误解也都来源与报纸的报道,而报道又是男主心爱的女人所写。在这一刻,男主心中已是一片被践踏过的狼藉,甚至无力解释。
他只是默默地留下了农民吃了一顿原本是为女主准备的晚宴,而他本该在这个晚宴上向女主求婚。
男主在纽约这座城,除了失去爱情,又失去了民心,所有他所珍视的一切都已失去。
纽约从一开始的新奇之地,变成了他的噩梦。他想尽快逃离这里,越快越好。
至此,他决定,设立基金会,将财产用来买田地分给穷人并鼓励他们脱贫。待财产一分完便出发归家。
男主虽然被误解,但依然决定造福民众。而这时,上层社会的人态度也转变了,从原来的嘲笑到现在的不解与愤怒,认为他肯定具有精神问题,才会做出把财产捐出去的决定,要将他投入医院,将财产转让。而下层群众的态度从嘲笑变为敬仰。如此一来,人心丑恶毕现。
在听证会上,男主一言不发,不为自己辩护,因为他已被这复杂混乱的社会骚然得疲惫不堪,被黑暗险恶的人心伤害得体无完肤,就像将死之人那般,虚弱无力。
他只想要快些结束这一切,回到自己的小镇上,在那儿,他才能感到温暖。
整个听证会的过程又是一次冲突的高潮。我们明知男主的人格而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被误解被诬陷,而他沉默不语。
听证会上所有曾经想捞油水而没有得逞,所有曾经对他有偏见的人,都在一遍遍地重申男主有精神问题。看到这里,剧情令人绝望窒息。
在听证会上,女主不顾一切想要挽回自己犯下的错,与判官对质。直到她说出了对男主的爱,男主才突然从死气沉沉的状态中脱离出来。加上其他认同男主的人物的努力,听证会的结果皆大欢喜,男女主也终于以喜剧结尾。
结合时代背景,1930年代,美国处于经济危机的影响中。男主自小生活在安逸舒适的小镇里,小镇上的人们互相之间以情相待。而当时的纽约,人心惶惶,金钱至上。人人都被金钱蒙蔽,散发着铜臭味。所以当一个小镇上的人凭空获得一笔巨额财产并来到纽约时,纽约人的心理是很复杂的。他们嫉妒男主,渴望男主的钱却又发现男主机智不好骗,得不到。既然得不到,那就不能让他好受,于是他们嘲笑这个乡巴佬。而男主就像是初入社会的孩童,揣测不出人心。遇到渴望的爱情时,男主陷入其中无法自拔,而到头来却被爱人伤害。所幸的是,男主没有放弃自己的坚持,他也没有放弃对于人心美好的希望,他还是按着自己的想法,捐出了财产,也收获了爱情。
纽约,象征着表面高度发展的人类文明社会,内里则被物质的螨虫啃食一空。如此社会中的人,早已如行尸走肉。
而男主身上所具备的种种人格魅力,种种特质,也反映出了当时的社会问题:阶级问题、女权问题、拜金主义等等。
他就像是一个英雄,被派来与所有社会上的不公平的黑暗势力作斗争。
一个真性情的人,不应受到嘲笑,因为他将可能是这个社会的救星。
我们需要真性情的人。
最后,送给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