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牛皮小姐《以爱之名》的一点建议
【九洲芳文•F】
九洲芳文精英特训营第二期的课程已经接近尾声,因为中间隔了一个春节假期的缘故,时间相对延长了几天。
从2021年2月6日开始,到现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学员牛皮小姐在文字方面的进步,用“日新月异”来形容毫不为过。可以说这一个月来的培训,已经让她脱胎换骨。
我到现在依旧清楚地记得第一次看她作业时候的感觉,就是跟我一样底子不怎么好。一篇文章中语句不通顺的地方随处可见;口语化严重;缺少主语或者主谓宾不完整的句子颇多;一句话中重复词语的问题也不少;一段话中对同一人物的称呼也经常不统一;上下段之间搭接不好,以及标点符号使用不当等都时有发生,而且1000余字的文章很明显存在虎头蛇尾的现象。
第一次的作业反馈,我同时跟她沟通了前两篇作业的情况,用图片加语音的方式详细表达了我个人的一些意见建议。
因为之前我就因自己文学功底不好,写不出东西而没有自信,对于进特训营当助教更是没有底气,生怕自己不能服众,无法帮助学员更好的进步。
我也把自己的这些情况跟牛皮小姐如实相告。她非但没有表现出对我的嫌弃,相反,她非常重视这次的特训以及所有作业,全身心投入到这次特训中,也很快对前两篇作业进行了修改。
接下来的作业,我发现前面提到的那些问题,她都相应做出了很大努力来尽量避免。
几节课过后,我建议她在完成作业之余,回过头来试着自己检查一遍,然后再由我来帮忙审核。
果然,这样试过以后,成效更为显著,每一次的作业都能看得见她的进步。不但前面提到的那些基础性问题已经大致解决,而且对于故事的四段式练习及分析也掌握得越来越好,文章的篇幅越来越长,故事情节起伏越来越丰富,语言描述能力也越来越强。
关于这一次的作业,在课堂结束练习的时候,她就表示对她来说是一个挑战,没想到完成得依旧相当好。
就课堂练习的内容来说,她这篇《以爱之名》已经达到了课堂要求与学习的目的,有一鸣老师的点评为证。
但是这种侦破类的故事或者小说,本来就需要作者有精巧的构思与严密的逻辑推理能力;而本文涉及人物众多、情节安排比较丰富,就像一鸣老师说的那样,比较适合写成一部中篇小说;加之作者初次涉及这种题材的文章,所以难免出现一些表达不够准确、前后逻辑欠佳,以及细节不够丰富等问题。
至于本次伏笔的练习以及故事情节的把握,一鸣老师已经做出了专业的点评,这里我仅在一些小的方面提出几点不同意见。
在看文章的同时,我对作者的原文进行了截图及勾画,下面我们根据截图一张张往下看:
第一张图片中,“他被人连刺数刀,当场死亡。”这一句与后面的自杀是相矛盾的。第一、一般情况下自杀是不太可能连刺数刀的;第二、这里交代被人杀好像也不合适。
下面“还有她亲手布置的蜡烛,检测出有致人昏迷的药物。”这句与后面小离交代的情况(第二张图片)也有一些矛盾。如果金灿的母亲已经交代小离换蜡烛,如果是相同式样的蜡烛,应该是看不出来的,后来她又为什么亲手布置了呢?如果是金灿母亲发现小离已经晕倒而没有换成蜡烛,那就更说不通了。事发突然又蹊跷,至少应该有一定警惕性自我保护才是。
上面这张图片中勾出来的这一段中的两句话,读起来让人感觉有些别扭,我认为颠倒一下顺序会更好。
因为前面一直是写金为明的案件,这里由金灿引出夏朗,然后再对其进行简单的介绍,会比较顺畅自然一些。
第三小节开头这一段,给人的感觉有种特意描述夏朗跟警方没有合作关系,井水不犯河水的意思。与后面警方的突然出现似乎也有一些矛盾。
下面这句话“现场的照片,录像麻烦找出来。”这里的“照片”与“录像”是并列的词语,应该把逗号改成顿号。因为逗号与顿号在一句话中要表达的语意是不同的,逗号有使句子表达递进或顺延关系的作用,而顿号的作用则是表达短暂的停顿或者词语之间的并列关系。
后面一段,“夏朗盯着电脑屏幕看了一遍又一遍,终于有了发现。”后面才写到金杉第一时间赶到更衣室,这里显然是不合适的。谁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这样的问题,应该是警察或者侦探采集证据的一些常规性问询或发现。而后面的“领结换成了领带”才可能是较难发现的细节,但是应该也不至于让名侦探把录像“看了一遍又一遍”。
上面这张图片中,“在所有的照片上,金为明都佩戴着同一个领结。”这句话显然表达得也不够严谨。一位富豪,怎么可能几十年中所有的照片都戴着同一个领结?下面一段中也写道,是“经常佩戴”,所以,可以改为很多张照片或者每逢人生重大时刻时的照片都戴着同一个领结。
后面“老板娘执拗的很”,这里应该是“得”。这是此文中我发现的唯一一处用错的“de”字,这方面牛皮小姐进步非常快,看得出她是有这方面是下了一番功夫,做出不少努力的。
上面图片中圈出的第一大段,我觉得这么重要的一条消息来得有点太容易了。
此文涉及人物比较多,事件比较复杂,用三千多字的篇幅来描述确实有点紧张。如果这样来分析的话,作者的安排也未尝不可,还是比较合情合理的。
而下面一段话,“夏朗感叹道……”那句话,出现在这样的文章里,我觉得实在不应该。一个名侦探,怎么可能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一面之词给出一句这样富有感情色彩、具有评论性质的言辞呢!
结尾的倒数第二段这里,金为明对自己以前的所爱以及自己的亲生骨肉,为了爱而成全是可以理解的,小敏依然爱着金为明也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向阳对自己的亲生父亲有没有爱可就难说了。可以说整篇文章中没有哪里表示出来这层意思,我看到的只有仇恨,而这里的“他们”显然是包括向阳。
对于写作、对于故事我是不擅长的,尤其是侦破故事,之前我也很少涉猎,纯属一个读者的个人感觉,说得不靠谱的地方还请见谅。希望不会误导牛皮小姐,我也喜欢看见每个人都能有自己的风格特点!
后记:
上次评第一期学员不吃巧克力的那篇文,写了整整一晚上,差点要了我半条小命。
本以为自己已经认清现实,再也不自作自受了,结果,今晚在跟牛皮小姐语音交流过后,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居然又鬼使神差地问道:“介意我对你这篇文章公开指手画脚,胡言乱语几句吗?”
天呐!结果又是一个半夜。也好,这也算是我对两位一视同仁、公平对待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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