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善良是一种选择

2018-04-01  本文已影响0人  呆呆阿業
You Touched Me

  去年的12月23日,我和三个小伙伴一起去看了冯小刚导演的电影《芳华》。印象很深刻,回去后就发了条微博感慨了一下:“不同年代的人有不同的芳华。过去未必那么好,但很多人依旧怀念,每个人提及青春似乎都有说不完道不尽的故事,也许怀念的,只是当初那个充满活力,心怀理想的自己。时代在变,每一代人年华的流逝终不变。”《芳华》是根据严歌苓同名小说改编的,以1970至1980年代为背景,讲述了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军队文工团,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发与充斥着变数的人生命运故事。电影的效果很不错,仿佛把我带回了买单纯的年代,文工团里的青春浪漫,战场上的战火风飞。

战火风飞

  看了电影后就一直很想看看原著,从军经历伴随了严歌苓整个青春年华。当她后来成为一个作家,这段经历成了她取之不竭的创作源泉,我看完小说后和看完电影时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很多人说《华芳》是烂片,我并不赞成,但似乎也找不出什么合适的理由来反驳。电影感悟多少,取决于个人成长经历、知识面和逻辑能力。如果意犹未尽,还是看书吧。

  芳华我原以为指的是花草的香气,进一步了解才知道也可以指像花一样的年华。那就是美好的年华喽!故事描述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文工团几个普通人的故事。刘峰是一个好到不能再好的“雷又锋”,对何小曼的一次托举式触摸,让她爱上了他,对林丁丁的一次表白式触摸,结束了一直以来在人们心中的英雄时代,也正是这次触摸,让他们三人走上了完全不同的人生道路。刘峰的两次触摸改变了两个人,这或许也就不难理解书的英文名字You Touched Me.

  刘峰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老好人,他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别人,于是他成为了模范、标兵,参加各种表彰活动,出席各种报告讲座。他也从来没有摆过什么架子,刻意去提高自己,依旧是过着自己本性的生活,默默的为别人付出。雷锋的光环一直在他头上,大家都以为他是“圣人”,而忘记他也是个普通人,也可以有西瓜的人。随着“触摸事件”的发生,刘峰从“雷又锋”变成了人民的公敌,除了何小曼,每个人都对曾经帮助他们的“好人”刘峰选择了背叛,“触摸事件”中林丁丁是无辜的。她接受不了刘峰的爱,并不是她看不起刘峰,尽管她一直幻想嫁入豪门,而是在林丁丁心目中刘峰是个“圣人”,圣人怎么能有情欲,怎么敢爱自己。最终丁丁还是背叛了刘峰。至此,他们开始走上了不同的人生道路。刘峰参加了中越战争,他无私的性格使他在战争中失去了右臂。退伍后南闯北漂,带着假肢为生活而四处奔波,当然也始终没有忘记做个善良的好人。

平凡即伟大

  故事的女主角何小曼。因为童年的不幸,让她养成了胆小,内向,自卑的性格,她一心想逃离自己的家庭,以期获得尊重,但她的性格造就了她的猥琐。而这种猥琐使她备受人们的歧视和排斥。把吃剩下的东西藏起来留到以后吃,在胸罩里塞海绵,演出时装病。说实话,换做是我也一样不喜欢这种怪癖的人。我们同情何小曼,但也没有必要过分指责那些捉弄、刁难、欺辱何小曼的战友。他们并不坏,也不冷漠,只是少不更事。

  何小曼,一个从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意,也最能珍惜善良。她是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拖油瓶被带到继父家,一直在家中是个多余的人。到了文工团又被集体排斥,在她最失意的时候,只有刘峰一个人对她好,所以她选择了去爱。在小说的末尾,陪伴刘峰走完一生的,是小曼。她用她的善良温暖了另一个善良。

芳华

  小说中,那段当文艺兵的日子,有笑有泪,有动听的歌声,有优美的舞蹈,有嬉笑怒骂,有梦想和现实的激烈冲突,有真诚的友谊也有不堪的猜忌,不管经历多少年,都永会永远焕发着芳香。文工团后几十年的日子,当初在一起工作的战友们各自走上了不同的人生。看完电影或许能得出要珍惜身边人的感悟,但看完小说,我却感叹:这就是生活。岁月流逝,刹那芳华,那段在你我心中的青春、美丽,在历史的长河中,在时代的大背景下,显得多么渺小。在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青春不就是不断的在离别中散场吗?

青春不就是在离别中散场吗?

  刘峰丢掉手里的烟头,用没有残废的那只手一把揽过小曼的肩头,小曼满脸幸福的依偎在刘峰怀里,镜头长时间的停在两个人身上,萧穗子的旁白响起“就让时间停留在这里吧,原谅我不愿让你们看到我们老去的样子,就让银幕留住我们芬芳的年华吧。”

青春岁月永芳华

  电影的结局与小说有很大的出入,但我更喜欢电影的结局。因为我希望善良的人也最终能够被温柔的善待。

                                            2018年4月1日

希望善良的人都会被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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