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喜欢的女孩
那一年,南国出差,我碰到了一个女孩,她的名字叫“萍子”。
她为什么会告诉我名字,全因为那个时候我们爱看小说。
从嘉兴发往金华的大巴车上,我和她是邻座。她有一头乌黑秀丽的头发,一直覆盖到肩膀向下。没有戴发卡,也没有扎红头绳,所以我看不清她的脸庞。由于是我先上的车,而且我的座位靠近窗口,另外一上车我就抱着梁羽生的抗顶之作《萍踪侠影录》,所以她坐到我身旁的时候我刚开始并没有在意,完全沉浸在张丹枫和云蕾的爱恨交织当中。
我承认我嗅觉灵敏,因为我属狗,熟悉我的朋友给我起了个外号——狼狗。更有甚者直接叫我狼,可能是我比一般的男人更好色吧。
我闻到了女孩的一丝发香,我判断她用的是保洁公司出品的绝对经典的飘柔洗发水。只不过这发香当中又夹杂一些书香门第才能散发的墨香,直觉告诉我她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女子。
我假装有点倦意双手把书合在脸上,上帝开始眷顾我了,突然大巴车猛烈地颠了一下。车子里一阵惊慌,还有人发出“哎哟”一声。这声音当中也有她的一份,我趁机把书抖落到她的肩上,书从她的肩膀又跌落到了她的脚旁。
原来路上有一个不算深的坑,由于车速较快,大巴车的右前轮没有及时避让。不过我得感谢司机,更感谢那个坑。当然也得感谢自己多年习练的陈氏老架太极拳,手腕的松活弹抖早已运用自如。我敢保证我把书砸到她肩膀上所用的力道刚好是她能承受的范围,而且我显得一脸的无辜。
我借着拣书为由,把她的身材打量个够,但整个过程也就不到一秒钟。她穿着底色洁白,红梅花瓣调色的连衣裙,一直覆盖到她的膝下。光洁如玉的小腿张力十足,想必她喜欢户外,喜欢徒步。脚上穿着一双半透明的水晶凉鞋,十个脚趾头修剪整齐,大脚趾还涂成了玫红色。
说时迟那时快,她已经站了起来,刚要发火,一看我的眼神写满了无辜。这样我有机会看清了她的正面,她的头发好细密柔顺,这让我看不清她的脸颊。但脑门完全暴露,哇,这是一个蕴藏智慧的脑门。它微微地向前凸起,使整个五官充满了立体感。她的眉毛很黑,像墨汁一样黑,而且比较凝聚,英气逼人。
她的眼睛在审视着我,我承认此刻的我比较怂,因为我不敢正视她的眼。这是我有生以来唯一的一次不敢。我的目光被她的眼神逼到了她的鼻子上,她的鼻子很正,而且鼻孔较大,这样的女孩适合搞运动。
因为她每一次呼吸的氧气比较多,这也不难理解她小腿的肌肉为什么看上去很有张力了。非要说美中不足,就是她的嘴巴一直抿着,原来她的嘴巴比较大,她在掩饰。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她的脸上写着哀怨却一直忍着没有发作的明正吧!
她的身高比我矮半头,为了不引起她的反感,我赶紧低下头去拣书。该死!这个时候汽车又小晃一下,害得我的头撞到了她的腰间,这让我在大家闺秀面前显得很没品。要知道这种女孩最讨厌的男人就是动作毛糙,趁机揩油的混混,关于这一点我“被”做到了。
奇迹总在不经意间发生,她不但没有发作,还弯腰帮我把书拣起,这让我邪恶的眼神有机会从她的脖子下面窥视一下她的胸部,但这样的瞬间完全是电光火石。她的胸部发育很好,白色的蕾丝文胸恰如其分地勾勒了那两座山峰,山涧景色迷人。我还没来得及血脉喷张,眼前的美景转瞬即逝,取而代之的是一句中听的话语。
“你也在看《萍踪》?”
她的话让我有勇气抬头看她的双眼,她的眼睛大大的,清澈而没有一丝混浊,仿佛要把世间一切看透。配合整个眉毛,有一股书卷气息凝聚在她的眉心穴。
“呃!”我已经不能自已。说的太多就怕逻辑混乱。不如就像外国人用英语问你,不管懂不懂就一个音“耶!”。
“这本书我都快看完了。”说着她双手把《萍踪》送到了我的手上,我也学着她的样子,双手接了回来。不同的是她的举动充满虔诚,充满敬仰。而我的举动比较生硬,比较蹩脚。但我肯定她敬仰的一定是作者梁羽生,虔诚的一定是对书本的爱惜。
“你看完这本书得花多久?”我尝试着主动出击。
“要是使劲看两个礼拜吧,不过越到最后越舍不得看,因为我怕张、云二人的结局是个悲剧。”
说完以后,还有一股忧思凝聚在她的眉宇之间。
要知道,那个时候,通讯没有现在发达。人们坐车没有IPAD,没有智能手机,每个地级市的网吧都没几个。我心里想联系她,可是自己又没那份自信。但你一定要相信男人的自信是女人给的,或者说是老天给的。这不,机会又来了。
她咳嗽了,原来是她左侧走道边的一位老大由于舟车劳顿开始吸烟了。我赶紧抓住机会和她换了个位置。该出手时就出手,我又帮她把车窗打开。这是一辆已经年迈的大巴车。窗户玻璃和窗户的缝隙之间布满了灰尘,打开窗我废了“九虎二牛”的劲,还把身子贴到了她的身上。她的身体热热的,弹弹的,令我好生神往,此刻我的心中有一万只草泥马在奔腾。
“谢谢你!”她小声说。
南方女人特有的嗲气,听得我浑身都酥了。
“你爱好写作么?”她突然问我这话。
“不!”我的回答简短有力。心里却想:我只是我们村做香肠的小作坊派我去金华考察市场的,我又没有什么学历文凭,我能写什么!我觉得她问这话有点搞笑。
“难道你喜欢写作?”我睥睨着她。
“《萍踪侠影录》最后两章,我已经尝试写了一章,但最后一章写不了了。”她的表情略显沮丧。
“写干嘛,把书看完不就得了。”我觉得她有点傻。
“那书是我向别人借的,当时我说两个礼拜还,所以就还给人家了。”她惋惜地说:“做人做事得讲诚信。”
此刻的大巴车,不知不觉已经过了杭州,时间也到了中午。司机把车停在了路边,这里是个临时停车场,要上厕所的赶紧,休息时间只有十分钟。
她的窗口有几只手在挥舞,边挥边喊着“粽子,玉米,热牛奶啦!”
我给她也买了一份,嘴巴里还不忘说了句“公司有补助”。
十分钟以后,司机清点一下人头,大巴车接着启动。我知道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
“如果你喜欢,我这本书借给你看,你看完再还给我。”我一边说一边拍打从嘴边脱落在身上的几个玉米粒,动作非常洒脱。自然少不了用手指顺带一下她的身体,只不过动作上强弩之末。
“真的呀!那我看完怎么还给你呢?”她娇嗔地说。
我给她写了个纸条。没想到她接过纸条,又把纸条的一点空白撕了下来,在上面写了个扣扣号码给我,亲口告诉我她的小名——萍子。
“酒瓶的瓶吗?”我嬉皮笑脸地问她。
“萍水相逢的萍啦!”她说这话又气又笑。
“呃,就是《萍踪侠影》的萍呗!”我补充一句。
“啰嗦!记得回去注册一个扣扣号。”她又补充一句。
出差结速以后,我赶紧到当地的新华书店买了一本崭新的《萍踪》还给我的好友“二愣子”,谎称他那本在出差途中丢了。然后就跑到当时在我们那个地方开得最早的网吧,现在改成了澡堂。网吧名字我还记得,叫《一网情深》。我请网管帮忙注册了一个号,并且给自己取了一个网名叫“相忘于江湖”。
从此,我们时常会聊天,我们也互留了对方的地址。她把书还给我的那会,天总是下雨。真所谓细雨绵绵,情意绵绵,晚上没事还会包夜聊。再后来我们都申请了扣扣邮箱,她就把她续写的那一集通过邮件发给了我,她把张、云二人的爱情写得很唯美,这一集现在还保存在我的扣扣空间。
我们也曾经彼此爱恋,她的要求就是叫我用我的想法,接着她给我的那一集写个剧终,如果她满意了,她就来看我。
可惜我不是那块材料呀,后来她退了一步,只要我能把我和她之间的事写出来给她看,如果她满意了,她也会考虑考虑来看我。
我又尝试了几次,但还是没有成功,后来她告诉我她有男朋友了。从此我俩相忘于江湖,我把她的一切联系方式全部删掉,包括电话号码。
若干年以后,我突然记起了她,因为她告诉我做人做事要诚信,这让我有所获得。我再一次打开了邮箱,看了看她唯一被我保留下来的邮件《萍踪侠影录》倒数第二集,作者是萍子。
此刻,我才觉得学习写作的重要性,于是我报名了一个写作平台。抓紧完成给予她的唯一的承诺,把我们的故事讲出来并通过邮件寄给她。
为了完成这个伟大的壮举,平台上老师的每一节课我都用心在听,半年下来了,平台已经办到第三期。我也稀里糊涂地当起了大师兄。
奇迹再一次出现了,当年的那个“萍子”也来报名了,而此刻我早已从“相忘于江湖”里走了出来,现在我重新换了一个名号“终极承诺”。没想到她对我在写作圈的作品还算满意,通过一番接触,我确信她就是当年的那个“萍子”。于是我连夜写了这个故事,我想把这个故事讲给她一个人听。
此刻,她应该收到我的邮件了吧!我在等她回邮。回邮没等到,等到了她的一个电话 ,只不过电话那头是一个男人,他的声音很粗鲁。
“滚,大巴车上我就想抽你!”
就在我一脸蒙逼的时候,她发了一封电子邮件过来。只有一句话:骂你的人是那个抽烟的老大,现在是我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