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如何解决基础设施老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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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老化问题可以归属到一个更大的问题下:旧城改造问题。
以我国为代表的部分发展中国家,近年来在高速增长的经济形势和快速推进的城镇化进程,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往往将主要的资源投入到扩张城市建成区范围、兴建新城中,而旧城改造问题则是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南京、杭州等旧城区规模较大、人口较多(必要性:不可能抛弃旧城而只建设新城),且具有较充裕的资金(实现条件:人力、物力、财力充足)的城市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北京大栅栏而无论是我国还是外国,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对于旧城区规模不大、人口较少,且资金不多的城市,大部分情况下都不会把主要资源投入到旧城改造中,因为无论是从政府绩效还是人民福祉的角度看,对中小城市的旧城区进行大规模改造,都不如直接兴建新城来得“划算”。
顺便一提,我国由于是人口大国,在衡量城市规模、给城市“定级”时,采用的是比不少国家更高的标准。国外的一些大城市,在我国只能算中等城市;国外的一些中等城市,在我国只能算小城市。例如:目前(2019年8月)城市规模能在美国排进前十的旧金山,常住人口约85万人,按照我国目前的城市规模等级划分标准,同等规模的城市在我国只能算中等城市。
旧金山风光回到正题,从中外旧城改造的经验及教训看,旧城改造绝不只是建筑和规划的问题,而是面临着各种社会问题的系统工程。旧城改造是否成功,最终的标准就是看是否有利于城市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以1961年以来的巴黎旧城改造为例:
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战争结束后,欧洲经济的复兴使巴黎城市规模迅速膨胀,现代产业的飞速发展亟须新的发展空间,而旧城区的单中心格局和老化的城市功能使得巴黎难堪重任。更重要的是,大战破坏等历史因素造成的城市不健康发展趋势还在继续。
1961年和1968年,巴黎规划部门在结合历史所有城市计划优点的基础上,完成了对大巴黎区规划的两次调整。按照巴黎发展成有1400 万人口、500 万辆私家小轿车的城市规模,制订完善的规划。
巴黎风光巴黎旧城改造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出台相关规划方案。1961 年,巴黎市政府成立了“地区规划整顿委员会”,统一领导巴黎市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同时,在巴黎大区设置了“巴黎大区城市规划与开发研究所”,为巴黎大区的建设提出规划和方案。1963年出台了《巴黎大区规划指导方案》。1990 年,巴黎大区和巴黎市根据中央政府的要求,共同编写了《巴黎大区和巴黎市的白皮书》,1994 年巴黎大区出台了《巴黎大区总体规划》,1996 年出台了《巴黎大区可持续发展计划》,1999 年又制定了《2000 ~ 2006 年国家——大区计划议定书和大区规划》,这些规划和计划的宗旨都在于强调巴黎市和巴黎大区的建设和整治,保持整个区域的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均衡发展。
2.打破单一中心模式,减轻旧城区负荷。巴黎的一系列城市规划特别注重对城市内涵的改变,规定不再增加居住密度,工业、金融业等都将按照计划迁出中心区,在大巴黎地区沿着塞纳河向下游地区发展,形成带状城市。规划打破了单一中心模式,建设了以拉德方斯区为代表的卫星城市中心,有效地吸引了大量的工业、金融业和人口迁出中心区。
3.出台保护区制度,保护历史文化街区。20世纪以来,巴黎逐渐意识到,作为历史悠久的古都,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应当高度重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1964年,巴黎市议会根据1962年颁布的《马尔罗法案》法案,建立了马莱保护区,对巴黎历史文化建筑的核心区进行最严格的保护,通过历史文化建筑修缮国家补贴、拆除违章建筑、疏解人口、保障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权益、以“保护区”制度一“点”带动整个旧城区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举措,较好地保持了中心区的繁荣和老城区的历史风貌。
综上所述,基础设施更新只是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一个项目。目前,我国城镇化和城市发展正由增量向存量转型发展,对于已有一定规模的城市,如何做好旧城改造,实现新老城区的协调发展,更考验城市建设者与管理者们的智慧。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
2.《法国巴黎的两次脱胎换骨》(作者:刘世能);
3.《巴黎旧城改造与保护的经验、教训及启示》(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典型首都城市发展与治理经验比较研究”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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