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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信达雅”,让我尴尬癌都犯了!

2017-09-19  本文已影响22035人  冬惊

最近几乎每天都在被这张图刷屏:

除了“信达雅”,关于翻译你还知道啥?

它在各种翻译群里被转发,在不懂翻译的外行那里被转发, 甚至还有微信公众号写文章赞美这个翻译“信达雅”。

信达雅?Excuse me? 这个玩意儿如果称得上信达雅,严复他老人家估计能从坟墓里跳出来。


我读书少,你不要骗我

这种Broken English真的值得翻译吗

头一次看到这首“情诗”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原文绝对不是英语母语使用者写的。如果是的话,那么他/她大概只有初中或者小学的文化水平。所谓的“中文翻译”,也极有可能是英文原文作者写的,或者根本就是由中文原文翻译成英文。

说句实话,在这个英文情书及其译文在朋友圈泛滥之前,我都懒得评价它,因为这个原文本身就不具备被翻译的价值。漏洞百出的原文,很难产生出什么好译文,如果有,那也是译者自己的加工。原文语法就有错误,你译文也跟着错,这种“信达雅”有价值吗?

至今没有人能说出原文到底是谁写的,但是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作者英文很差。如果有人用这样的情诗跟我表白,那我真是尴尬癌都要犯了。

原文上来就不对。

I love three things in this world. Sun, Moon and You.

Sun for morning, Moon for night, and You forever.

Sun和Moon 前面要加The, 这是初中生都知道的事情。Sun for morning, Moon for night, 也是语法不正确的句子。

让我们来看看外国朋友的修改建议:

一个诗歌杂志群的朋友 英文编辑TWM先生的建议 补充说明

另一位外国朋友指出了原文的逻辑问题

仔细看看,好像有道理啊

也就是说,即使我们按照图中外国朋友TWM的建议把原文改了(譬如改为The sun for the day, the moon for the night),此英文情书还是会看起来很奇怪,因为太阳只在白天出现,月亮只在晚上出现,你原本也没有别的选择,这样的类比会让人觉得“You forever”毫无美感。这就是英文重视逻辑的一个例子,只看中文翻译感觉或许并不明显。

一篇不及格的译文缘何被誉为“信达雅”?

我们在判断翻译好坏的时候不能靠中英对照版的叠加来判断,因为两者都看会辅助你的理解,有时候虽然译文翻译的不对(或者原文写的不对),但是看中英对照你也能猜意思出来,能脑补——一个需要把原文和译文加起来才能看懂的文章,本身就是有问题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从来都不认为能用中英文“创作”(即自己写一篇文章,每段下面再翻译过来)的人称得上是会翻译。

判断译文水平,要把原文和译文单独拿出来看看通不通。此情书很有可能就是中国人写出的一个不通的英文,第一语法不正确,第二因为英语水平太低,并没有什么意境。 大概因为译文用了些古典文学的元素,才会有很多人觉得比原文更好。

作为一封情书,我们或许可以忽略其逻辑,毕竟普通读者也就是看个意思(喜好古风的人往往容易被廉价的诗意感动)。然而原文作者如果真的是一位英语老师,这英文水平,我是有点为他/她的学生捏把汗啊。

下面再来说说这个广受好评的伪文言译文。

不知道什么时候,网络上掀起了一股风气,一些翻译爱好者喜欢把英文歌词翻译成文言文的风格,以显示自己的文学造诣。围观群众往往会感慨,“译文比原文还美!”

“还是汉语更博大精深!”殊不知,在这种文体改造之中,译者难免会对原文进行歪曲和添加,甚至把原文改的面目全非,还哪里有原汁原味呢?

有些人脑海里“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想法挥之不去,动辄要证明中文比英文更优越性,那么伪文言译文的出现刚好正中他们下怀。

让我们来欣赏一下近年来的一种翻译风气

恕我直言,此种文字游戏还算不上是翻译,业余爱好者拿来自娱自乐还行,如果职业翻译都这样干活儿,客户就要疯了。

翻译的目的是什么?

翻译诗词歌赋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使其被理解,被传颂,而不是让你炫技的。所以,这种自娱自乐的翻译属于自high,从我一个专业翻译的角度来看连及格都没有,根本扯不上什么“信达雅”。

把歌词译成文言文只能让外行佩服一下你,因为你把通俗易懂的流行音乐歌词变得更难懂了,并且根本唱不出来。不信你找个诗经体的Someone like you 译文唱唱试试?

为什么我认为这样的译文不忍卒读?

现在让我们回到这首“情诗”的翻译。

“浮世三千,吾爱有三。日、月,与卿。”

这两句意思没有问题,虽然“日、月,与卿”跟前面不押韵。当然,原文也不押韵。把一个小学水平的英文翻译成浮世三千的style,确实是上了个档次,看上去比原文好一些。我们先不谈译文的平仄,因为它不是诗,不是词,不能拿格律与平仄来要求它,何况这种喜好伪文言的译者95%都不懂平仄。

Sun for morning, Moon for night, 原文语法不对会影响译文的表达,但根据上下文我们还是可以推断出作者是想表达我爱“朝阳”和“夜月”的意思。而译文“日为朝,月为暮,卿为朝朝暮暮”,这啥意思?英文语法不对,你中文也跟着不对?英文没学好也罢了,不是英语专业的人很多年不碰英语了可能看不出来原文错误在哪儿。然而用文言文的形式掩盖译文的错误,这种汉语的不规范可能就不那么容易被普通读者察觉了。

“日为朝,月为暮”,看起来很高大上?其实白话就是“太阳是早上,月亮是夜晚”或者“太阳为了早上,月亮为了晚上”,这中文能说得通吗?成年人有这么对恋人说话的?(有人指出,译者这里是把古汉语和现代汉语混用,古汉语应该用“则”来表达for的意思,譬如“朝则日,暮则月”。)不看英文原文你能知道译文在说啥不?

只怕会一头雾水

其次,译文不押韵。按照“浮世三千,吾爱有三”的韵,“日为朝”与“月为暮”不押韵,“日为朝,月为暮”与“卿为朝朝暮暮”竟然用重复最后一个字来“押韵”,造成了严重的不伦不类。太阳是早上,月亮是夜晚,你是朝朝暮暮。这是什么鬼?“卿为朝朝暮暮”汉语意思说得通?原文字面意思大概是“我爱早晨的太阳,晚上的月亮,以及永恒的你。”

而非“太阳是早上,月亮是晚上,你是白天和晚上(这种中文水平和思维逻辑近乎儿歌)”。

如果你觉得“浮世三千”和“朝朝暮暮”这两个词儿就很“雅”了,连不伦不类的形式和语病都可以忽略,那我只能说这“信达雅”的要求也太低了。

说白了,这个译者古汉语水平太差,既不懂押韵,也不会押韵。古诗词基本功不及格,写文言文自然很勉强。

后两句如果要押韵可以这么写:

爱皎月,爱日出

爱你朝朝暮暮

不用直译成“日为朝,月为暮”,因为月亮不会在早上出来,太阳也不会在晚上升起。理解为“早上有太阳,晚上有月亮,朝朝暮暮都有你”,这还说得通。很可惜英文sun for morning, moon for night由于语法不对,表现不出来这层意思,译文“日为朝,月为暮”意思也很牵强,“卿为朝朝暮暮”更是一个表意不完整的句子(“你是我朝朝暮暮的想念/爱恋”才完整)。如果Sun for morning, moon for night译出“早上爱太阳,晚上爱月亮”的意思,反倒显得“朝三暮四”。

这里又体现出翻译工作者的日常难题:原文逻辑不完善,译者要怎么办?

一位朋友给出了一个押韵的译文:

朝则日,暮则月

朝朝暮暮,爱君不绝

这个中文要地道多了不是吗?

然而还有一点,秦观早就写过“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所以“卿为朝朝暮暮”也算不得多高的境界,朝朝暮暮本来就不等同于永恒,故而对该译文“信达雅”的赞誉在我看来非常搞笑。

朝朝暮暮的意思


出自《汉典》网页版

该事件给我们的启示

总的来说,“浮世三千”是一个以伪文言的形式包装出来的,非常令人尴尬的译文。这样的译文如果能被称之为信达雅,真是让我怀疑评价者的语文水平了。

我认为翻译公司不妨把这个案例作为一个筛选译员的标准,反正以我的标准,看不出来原文语法问题的翻译不能用(如果用这样的人做汉英翻译,那做出来的稿子简直是灾难),会把原文翻译成这种伪文言的人,也不能用——明显他/她就不明白翻译是干什么的。

可能有人会说我太较真了,但对于翻译事业来说,不认真的翻译没有前途。

翻译圈已经有太多混事的人了,反对“浮世三千”这种所谓的“信达雅”,就是反对一种浮夸、跟风和以次充好的风气。

对于翻译来说,没有才华不可怕,最重要的是具备踏实认真的态度。对于文字工作者来说,最可怕的是语言表达不标准、不规范还不好好查字典,逻辑都不通还想卖弄辞藻。这样的译者你绝对不想合作第二次,因为英语语法太差和中文表达不规范对于笔译来说是致命问题,你没有时间当他的语文/英语老师。

不会文言文不要紧,那就把现代汉语写规范。学好中英文语法,才是做好翻译的第一步。

作者简介:冬惊,文学翻译,同声传译,青年作者,尔东萱翻译工作室创始人。北京外国语大学文学学士,英国纽卡斯尔大学中英口笔译硕士。已翻译出版《芬妮·希尔:欢场女子回忆录》《家有老爸》《欲海无边》《理发师陶德》《太行长卷》《跟我学汉语》等图书,参与多部影视资料、剧本、字幕翻译工作,如《第四公民》《流浪地球》《疯狂的外星人》,并曾为《科幻世界》《译林》《第一财经周刊》等杂志编译稿件。著有专栏《译海无边——说说翻译那些事儿》、《我是人间惆怅客——一个单身女子的英伦城记》、中篇小说《暗夜蔷薇》。微信公众号/豆瓣: 冬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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