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2学习即“心有同感者的互相印证”
关于写作之技法的说法,至少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论调。一种是“文无定法”,由此得出的相关说法是,写作是不可以传授的;另一种是写作有法可循的,自然得出写作事可以教授的。或许,这两种论调都有失公允,因为,写作有法,但有写无定法。
直到看到著名散文作家王鼎钧的“作文四书”后,尤其是,其一《讲理》中的“别”这一节里,他写道:“怎样是一位作者得到那卓成一家的特殊诀窍呢?谁也说不出来,很多人尝试说明,但总是说不清楚,他们说出来的不适方法,只是一种感受。那种说明,只宜供心有同感的人互相印证。我们不能认为,这一部分是日常通用的语言所不能说明的,单就这一特殊的部分而言,写作可以说‘没有方法’。”这里让我感受最深的一点是在写作教学中,为什么教师对学生在写作方法的指导,无论教师如何认真细致或是指导有法,反复再三强调写法,到最后,学生始终不能获得一二,并用于自己的写作实践使自己的写作有所实际得以改变乃至提升。关键原因,也正在于王老说的“那种说明,只宜共心有同感的的人互相印证”,因为学生心里本就无,他也就自然无法与教师所讲去“互相印证”,于是,无论教师讲得如何透彻,对学生写作的真正指导都是于事无补的。其实,这让我不禁想到了阅读学理论,所谓阅读,不过是阅读者对写作者提供的文本的一种解构罢了,如果阅读者对作者所提供的文本内容思想或情感都是一片空白,那是无论如何也无法真正进入或引发共鸣。这就是读者与文本的一种“隔”,或者说是一种阅读障碍。
写到这里,也许有人也会想到,语文本就是一种“模糊”学科,所以难懂,也说不清道不明。其实写作又何尝不是这样一个“模糊”的事业呢?所以,既然模糊,难懂就是自然的事了。然而,在读季羡林所写的《“模糊”、“分析”与“综合”》一文中的“模糊”部分,先解释了何为“模糊”:“‘模糊’绝不是我们常常说的‘模模糊糊’、不清不楚等等,而是有比较严格的科学的定义的。”其中,季老海引用了李晓明教授的说法:“模糊性的本质是宇宙普遍联系和连续运动在人类思维活动中的反应。模糊性并非物质的本质属性,也不是人脑主观的产物,而是客体在人类意识的映照下,成为模糊性的栖身寓所,即‘人类认识模糊性产生的客观根源在于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在此季老还更进一步引用李晓明关于模糊与明晰的关系论述:“一言以蔽之,‘明晰兮模糊兮所伏,模糊兮明晰所倚’。”在李晓明教授的深刻阐述或高度概括力,我们再来理解王老前面那句话,应该更好或更清楚也更深刻明了了。或者说,为什么在语文老师在指导学生写作指导时,或者课堂阅读教学时,常常是低效甚至是基本无效,根本原因就在于“那种说明,只宜共心有同感的的人互相印证”,或进一步说是“即‘人类认识模糊性产生的客观根源在于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其一是,学生没有文本阅读里的教师分析的那种能力或共鸣,他自然不可能和教师产生“互相印证”;用李晓明的话来说,那就是教师与学生或者说是写作技法与学生心理根本没有产生“相互关系”,所以“隔”着一层,始终打不通,自然夸不过去。
如此,是不是更好应证了,无论是阅读教学还是写作指导,如果没有学生自己的积极参与阅读,亲自去在大量文本语言的阅读中浸染,就不可能获得那种理解能力,教师的解读和传授在课堂中和学生的理解和吸收之间自然永远是“隔”的。写作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没有学生的在大量阅读中感受写作技法的熏染浸润并内化吸收以及大量在勤奋写作实践中积极主动运用,那也始终无法学会。因此,无论是阅读还是写作,根本在于主体的自主积极能动地参与,而非教师的大量讲解传授,否则,就不可能有在住客体之间真正产生“相互关系”,自然两者也就难以“互相印证”,而作为语文这一学科自然属性,或者其“模糊性”学科的特殊性,也正在于此。
所以,关于写作方法上,在散文家王鼎钧的文中写道:“总括起来看,写作有方法,但不能完全依靠方法。方法不是万能的;也不是 一点用处没有。最可贵的方法是自己独创的,最可贵的方法是用过被大家认为有效的。方法属于知而后行的一面,但是写作还有不知而行的一面。”在这句话里,王老既告诉了我们写作是可以学习的一面:“知而后行”即因循守旧的方面,但是还告诉了我们写作有其艰难的一面:“不知而行”即求新创意的方面。而关于后者,王老在“写作四书”之二的《作文七巧》之“倒叙”这一节里写到:“在想象的天地里应该没有乏味的事情,你可以‘加油甜醋’,甚至可以‘妙造自然’。”并指出在散文文体写作中:“在想象受限或想象力不够的时候,写散文的人宜乎用‘观察’来补救。”这就是创意求新知法的具体操作。还进一步告诉我们:“身在局外,用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去发现可写的材料,都算是‘观察’。”这些方法可谓明确而实用,对于“模糊”而又艰难的写作活动,尤其是初学写作者,是不是很能立竿见影呢?这只有用它才知道,正如彭端淑所言:“世上之事有难易乎,为者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写作之法或者语文学习又何尝不是呢?
这不是写作方法之传授与指导!但难道不是吗?所谓“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是也。一切知识或思想的传承,不过是“只宜共心有同感的的人互相印证”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