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拾旧梦(28)
第二十八章 离别
王晓宁在讯达待的最后一天心里十分伤感,因为这可能是最后一次见沈萱了。在这个店里唯有沈萱是他最舍不得离开的,其他同事因为他平时很少和他们说话,自然也就没什么感情可言,只有下载同事他才和他们说得多一些,也一起有过很多美好的时光,比如聚餐和唱卡拉OK,但因为这个岗位上的人员流动性很大,来来往往已经换了很多人了,感情也就不可能深。所以,只有沈萱,是他最留恋的人,也是他唯一留恋的人。以至于以后他每当回忆起在讯达的往事时,首先想到的就是沈萱,虽然他和沈萱在一起的时间只占他讯达时期的三分之一。
他坐在电脑前不时地看向沈萱,希望能和沈萱的目光相碰,然后看到沈萱暖心的微笑,就像刚认识沈萱时那样。由于郭宏涛今天上下午班,所以他才敢很频繁地看沈萱。他觉得时间一分一分流走得很快,多看一眼是一眼,等到下午两点沈萱下班后就再也看不到了,所以还管什么好意思不好意思呢?赶紧抓紧时间多看几眼吧。
沈萱当然早已看见他在看自己,知道他今天是在讯达的最后一天,所以心里也很难受。她总觉得他是因为自己才辞职的,否则他怎会在自己和郭宏涛走在一起后就立马辞职了呢?所以她也有点儿内疚。不过她又一想他换份工作也不错,这下载工作确实没什么发展,工资也不高,是店里各个岗位中最低的了。希望他能够找到一份好的工作,这样我也就不会内疚了。
她一开始想尽量避免和他目光接触,一个是因为心里也难受,一个就是因为内疚,不过后来一想如果这样的话会使他更难过,既然是最后一天了,就满足他的愿望吧。
于是她不再躲避他的目光了,而且只要碰上他的目光就会给他一个暖心的微笑,正像他所希望的那样。
沈萱想找个机会和他说话,可是有店长在,不好过去。后来她看见他正往店外走,就知道他要去洗手间。店里没有洗手间,所以员工们要去只能去旁边的数码广场,那里有。
沈萱觉得这是个机会,于是也出了店。她紧走几步,在离他不远时用细柔的声音叫道:“王晓宁。”
王晓宁正走着呢,忽听背后又传来那令自己心醉神迷的悦耳声音。他高兴极了,怎么也没想到沈萱会在身后。于是连忙转回身,只见沈萱如娴静的淑女一般微低着头,款款向他走来。
沈萱来到他面前说道:“你今天是最后一天上班了吧。我下午两点就走了,所以现在和你说几句话。”
王晓宁“嗯”了一声,心里既欣慰又难受,感觉这就是沈萱对自己说的离别之话。
沈萱说:“你以后还会遇到很多女孩儿的,等见得多了你就会觉得其实我很一般,比我好的女孩儿多的是。”
王晓宁想说:“不管见多少个女孩儿,我都觉得你是最好的,最可爱的。”
但他不想打断沈萱,所以继续听着。
“你对我已经很好了,我会永远记住你的,能让我记住的人不多。你不要再伤心了,我总觉得你是因为我而辞职的。其实,经历几次恋爱也是有好处的,能帮助自己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人。我相信你以后也会找到真正对的女孩儿,到那时你就会觉得没追上我也是一件好事,所以你现在也没必要再为我伤心。以后咱们见面的次数就少了,我也不可能再经常给你发短信了,因为毕竟我已经是有男友的人了。我希望在见不到你的日子里你能开心快乐,能够好好照顾自己,不要让我担心,好么?”
“嗯,好的,我肯定会的。”王晓宁努力露出笑容,装出一副轻松快乐的样子。他不想让沈萱现在就为自己担心。
沈萱满意地笑了,说道:“那就好。我以后有空会给你打电话或是发短信的。最后呢,祝你找到一份好的工作,也祝你早日找到那个对的人。我现在该回去了。”
说完她莞尔一笑。
王晓宁连忙说了一声“谢谢”,然后看着她转身离去,看着她走出几步远后自己也转身继续朝洗手间走去。
他心想:多好的女孩儿啊!懂得关心人,从我认识她起她就一直关心着我。郭宏涛能够得到她真是他的福气啊!我已经没有别的路可走了,从今晚开始就要刻苦写诗,争取第一次就能出版成功,然后就等沈萱。沈萱,我一定会等你的,如果你和郭宏涛分手了,我一定会再来找你,除非你真的一点儿都不喜欢我,那我就不会再打扰你,否则我绝不会放弃。
下午两点钟,沈萱下班走了。王晓宁看见她走出店门,心如刀绞,感觉就好像生离死别一样。
这是他最后一次见沈萱了。
他想追出店外,好好看看沈萱,一直看到她上了公共汽车。可是郭宏涛在店里,他不能这么做,所以只能看到她走出店门,斜着朝马路边走去,很快就被店墙挡住,再也看不见了。
他不想让这最后一次看沈萱只是看个背影,而且还离得很远,可是没办法。他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好好写诗!我一定要好好写诗!等我出了诗集后,我一定会拿着诗集回来好好看你的。
晚上他坐在写字台前,拿出一个自己用白纸订的大本子,他准备先在这个本子上写初稿,因为修改时需要涂涂改改,不需要太好的本子,等完全写好后再往稿纸上誊。
然后他就开始了专心致志的写作。这是他一直梦想的时刻,总想从某一天开始能够安安静静地、专心致志地、并且有充分时间地进行写作。这个梦想已经被拖延了一年零八个月,现在终于实现了。虽然这只代表着写作的开始,并不代表写完后就一定能成功,但他觉得自己能够为了专心写作而把工作辞了,就已经是一种不小的胜利,因为它不但终结了一直以来对追逐梦想的拖延,也证明了自己对追逐梦想的决心。没有实际行动,总是在脑子里想,能实现梦想吗?
他想先给自己的诗集起个名字,几天前就开始想了,但一直没想出好的来,现在继续想。他曾经想出的名字有一个是《忘忧草》,因为自己是为沈萱而写诗集,沈萱的名字萱是萱草的意思,而萱草又叫忘忧草,所以他想起这个名字。可是又觉得这个名字所涵盖的范围太小,一部诗集里的诗不可能都是写忘忧的内容吧?况且自己也并没有写忘忧的打算,如果只是为了表明这书是献给沈萱的而起这个名字,也太勉强了吧。
他还想了一个是《金色年华》,因为他最怀念的就是和沈萱一起等公交那段美好时光,橘黄色的阳光洒在沈萱的脸上、身上,那如梦境一般的美丽情景永远镌刻在他的脑海里。因此他想到了《金色年华》这个名字(他觉得金色与橘黄色接近),可是又觉得这个名字被用滥了,就显得太俗,所以不想用。
可他想来想去想了许多名字都不合意,最后心想:既然当初和沈萱等公交时,觉得金色的阳光洒在她身上就好像梦境一般,那我就用《金色的梦》这个名字吧。虽然这个名字还不太满意,但比起其它名字已经好多了。所以先用它,如果以后想出更好的来就替换掉它。
想好书名后,他就开始正式写诗了。他以前没写过诗,所以全凭着自己从一些诗歌书上学到的知识再加上自己对诗的看法来写。
他觉得诗歌首先要有诗意,没有诗意的诗怎能叫诗呢?就连一些小说和散文读起来都觉得很有诗意,更何况本身就是诗呢?
其次要有节奏、有韵律,使人读起来顺口一些,如不具备这些和散文有什么区别呢?
还有就是要用形象的事物或比喻来表达想说的内容,而不是直抒胸臆,说什么“我爱你啊”“我想你想得睡不着觉啊”。
当然,古人写过这样的诗。《诗经》里就有“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这样的诗句,但那都是两三千年前的诗了,那时还是诗歌的起始阶段,诗歌是需要向前发展的,如果现在还这样写肯定就不好了。
王晓宁本来是想着按以上这些标准来写诗,可想归想,写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否则懂得诗歌理论的人多的是,那还不都得成为大诗人?都能写出好诗?所以他写开后就无法完全按照那些标准去写,只能尽自己的所能去写了。
他这次是狠下了决心,决定要通宵地写,心想人生难得有这么一次刻苦的机会,不刻苦怎能成大业呢?上学时刻苦那是被逼无奈的,那时并不爱学习,况且那时也没怎么刻苦过。而现在写诗是完全出于自己的喜欢,所以就更应该抓住这个机会刻苦一回了。
夜深人静,他坐在写字台前,惟有台灯相伴。灯光也只能照亮一小片地方,而周围都是昏暗的,因此他感觉自己就好像一个人在孤岛上,而且是在黑夜中的孤岛上。感觉自己就好像鲁滨逊。不过他很喜欢这种状态,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全神贯注地进行构思和推敲。而且这样还觉得当别人都沉入梦乡只有自己还刻苦努力,多有自豪感。
他一直坐在写字台前写,除了上厕所外就没离开过椅子,隔一段时间看看手机几点了。就这样他坚持写到了天亮,他看看时间,已经五点三十五了,此时天才刚刚亮,太阳还没升起来,他想再坚持一会儿,等到太阳升起来再睡觉,但是如果到六点还没升起来也必须睡觉,因为那时父母就很可能醒来了,他不想让父母知道自己熬夜。
因此他又写了二十五分钟,六点整准时停笔,把本子和笔收好,把台灯关掉。然后他来到窗前,撩开窗帘往外看。因为他的屋子是在阴面,所以不可能看到日出,但他可以通过北面的楼房是否被照上阳光来判断日出与否。
此时还没有,但他感觉就要快了,因为天已经大亮了。果然,只等了感觉没到一分钟,他就看见北面的楼房最顶部染上了一层粉红色。
太阳出来了!他高兴极了,一直看着楼房上被照阳光的面积越来越大,直到一户人家的窗户上映上了耀眼的金光,他知道太阳已经完全升起来了。
他这才上床睡觉。他想到了李贺的一句诗:吟诗一夜东方白。他心想:我也做到了,或许以后我也能成为伟大的诗人。只要坚持,就一定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