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男子猥亵10岁女童,按照这6条法律可拘留!
昨天,有媒体曝光了一条让小编极度气愤的新闻——有成年男子通过抖音APP注意到并结识了10岁女童,诱导女童与自己成为微信好友。并在微信上,让女童备注自己为“未来的男朋友”,聊天中叫自己“爸爸”,同时发送有其他猥亵语言内容
对于言行如此不堪的成年人,绝大多数网友的反应都是“想暴打这男的”。
气愤归气愤,作为法治社会中知法守法的好公民,我们更应该采取法律手段去收拾这种对未成年人下手的猥琐男。那么,我国有哪些法律条文能管束、惩戒此类行为呢?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
第34条 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第41条 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第64条 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以上法条内容来看,该男子的行为未构成性侵害未成年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行为也不好界定,微信中的文字可能“擦边而过”,难以作为有效证据对男子定罪。
对于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
第237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对未成熟少年的性骚扰,即使在对象不明了意图和没有违抗乃至顺从的情况下,也可视为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 。
但无论广义还是狭义概念中的猥亵,都主要指有身体接触的行为举止,如上图新闻中强行搂抱、亲吻女童等行为。
而本文开篇新闻中使用电话或短信文字进行性骚扰或猥亵儿童的举动,在我国法律中还属于模糊地带。
对于性骚扰行为,《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是这样规定的:
第33条 禁止违背妇女意志,以具有性内容或者与性有关的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参考此项规定,将男子的行为称为对女童的性骚扰也并不过分。
即使涉事男子的行为仅在网络上,实际中未有实质性的接触,也逃脱不了违法须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5款规定可对其处以拘留或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由于男子最初在抖音APP注意并接触到女童,由此暴露出抖音等带有社交性质的APP在未成年人保护问题上的不足之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3条规定:
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抖音一类的社交网络产品公司,应在追求企业经济利益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效益和社会责任,尤其是应该更加重视对于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
我国法律对此类儿童被性骚扰被言语猥亵现象的保护力度,目前只能止步于拘留罚款。但社会上此类打法律擦边球的现象出现的越来越多,我们真的应该向太平洋对面的邻居好好学习一下,制定专门的法律,严肃、严格、严厉地处理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在美国,性骚扰主要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语言与行为构成的性骚扰,一种是不友好环境构成的性骚扰。前一种骚扰行为带来的后果可能是非常严重的!
去年美国报道了一起前特勤局官员向未成年人发送色情信息被判20监禁的案件。
美国特勤局前官员李·罗伯特·摩尔的罪名是向14岁未成年人发送裸照,以及邀请对方从事性活动。这些行为都属于“语言与行为构成的性骚扰”。
另有美国前国会议员安东尼·韦纳去年也因向一名未成年人发送色情信息,被判入狱21个月。相对于上一位监禁20的来说是少了很多,但相比本文开头做出同类行为的我国男子,这个判决不可谓不重。
除了美国对于此类行为毫不留情,其他国家也出台有法律对性骚扰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法国将性骚扰设定为三个等级,犯罪情节严重的性骚扰者最多可被判处3年监禁,并处以大额罚金,比如对不满15岁的未成年人进行性骚扰,或者多人集体性骚扰他人等。骚扰行为包括开色情玩笑、抚摸异性脖颈以及将色情资料放在办公桌上等。
虽然性骚扰、语言猥亵一类行为不易界定和举证,也不易判断侵害程度,但我们还是希望能看到法律上的这一短板被补齐,出台直接有力的法律法规,针对此类无实质接触但确实损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行为,制定有震慑力的惩处措施。
使用法律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他人,使用法律是为了更好的维护我们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也希望诸如抖音、快手等带有社交性质的手机APP运营商,在追求用户数量和流量的同时,严格遵守相应法律法规规定,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用户在APP上的安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是我们每个人都可享受的权利,也是需要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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