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雌性的草地》:灵与肉的讨伐
读完之后,万分压抑。痛苦怎能我一人独吞,我乐于分享,我很坏,我要告诉你们结局:灵与肉的混战,没有一个好下场。
作者这样说辞 : “我已预感到我不会轻易赐福于谁。我笔下每出现一个生命都是悲剧的需要。”
于是乎,作品中人,被迫享受着一切人间苦难,不得一个圆满。
悲哉!这善恶同归于尽的世界末日啊。
故事中人很多,我丝毫没有头绪。那么,我们先说狗吧。
老狗到牧马班之前,没有名字。它尽职尽责一生,生养无数,但狗儿狗女嫌弃它,人类厌恶它,它在哪里都横遭唾弃,牧马班的姑娘们也不例外。她们赏它个名字:姆姆。它不知道这是人类用来贬称那类最讨嫌的老娘们儿的。它对这名字很满意,觉得没白活一世,临老了总算有了个名儿。
姆姆,它的存在是为了什么呢?是意在告诉我们母爱的伟大,伟大到在失去自己所有孩子后,不惜背叛狗类,喂养狼崽?还是在告诉我们,狗也好,人也罢,若没有灵魂,甘为生孩子的机器,便无从谈及尊严?我不得而知。
再说红马吧。
无疑它是优秀的,一匹红色烈马,所有人都想征服它,得到它,为此,人们不择手段。也许,只有沈红霞是真的爱它。可却也是沈红霞葬送了它。
我无意剧透,只是恍惚间竟觉着,革命事业之于沈红霞,就像那匹难以征服、多次背弃她的烈马。即使沈红霞为了“烈马” ,差点死于非命,可她,依旧追它、护它、爱它。乃至,整个青春、整条命,都搭给了它。
突然间知道如何说人了,我们就从沈红霞开始!
她,至高无上,有责任感,有正义感,是一个宁肯饿死也不偷吃马料的人,她,是一个光辉存在。人们多数时候敬畏她,可她太无私了,衬显得所有人都卑鄙,仿佛所有人的卑鄙都是她的无私逼出来的。她总是让人感动得没法活,让人相形见绌丢尽脸。她,错了么?
她没错。她的大公无私正是革命需要的,社会上也离不开她这样的形象。她会让普通人不舒服,可她会让国家、集体“舒服”。
那小点儿这样的人,错了么?
小点儿,她行凶杀人,她偷窃,她乱伦,她靠身体吃饭,她满心伎俩、满嘴谎言。可如若不这样,她要怎么苟活? 她出身于一个穷极的家庭,每个成员都在偷它窃它败它。浊水难以出芙蓉,自她第一次失了身,便一发不可收拾,直至遇见了他,营长。
小点儿和营长之间的火花,不涉及性欲,是干净纯粹的美好,美好到,我只想用原文来证明。
两年里等得多么苦,只有她自己知道。她们的帐篷已迁移无数次。她以为以同样的姿势坐等,就能把他等来。她希望那一天再重复一次,哪怕一模一样。她不仅以心来等,也以身体在等。她自从见了他,便再不与兽医幽会。她推托、躲避,一次次掐灭欲念的鬼火。她对班里每个姑娘都充满羡慕,她们虽不美却离罪恶那么远。她开始洁身自好,企图在未可知的将来,能奉献一具不算太脏的躯体。
能让一个人变好,我称它为小点儿的爱情。接下来,我要引用一大段原文,请原谅我。
他举着望远镜举得两臂发酸,把她越拉越近。其实昨天晚上他就想对她说:什么什么都可以推翻重来,一切一切都可以不算数。你所有所有的根底我都不想追究,虽然我看出你不是个简单的女孩。我可以不顾一切,两眼一抹黑地闷头爱你,帮你也帮我自己建立一种真实的爱情生活。可我是连个人生活都充了公的军人,军人的多情是致命伤,我已经够意思啦。既然我不能对你负责到底,那我就趁早收了这心。他一再调整望远镜的距离:我用这方式抱了你,请原谅。 草地在她和他之间迅速变宽,他在那头,她在这头。 小点儿在许多日子后,也许是她临死前了,还牢牢记住一席之隔的两间房。夜里,她被什么撞了一下,开灯后看见作为墙的芦席向她这边凸出,是他无知觉地侵占了她的地盘。她看着那块凸突,想当然地看出他的肩、背,及两条睡着后蜷起的长腿。整整一夜,她跪在床上看着这个健美纯正的男性的睡姿,实际上,只是芦席稍微的凸突。她触碰一下,感觉到了他的体温,甚至熟睡后还紧张着的肌肉。她明白她没看见什么,也没触着什么,但带有罪恶又很圣洁的爱充满了她。她在天快亮时,轻轻将自己贴到他身上,也许是脊背上,隔着粗糙的芦席。我就用这方式把我给过你一次,请原谅。
请原谅。请你们原谅。
故事中还有很多不可忽视的存在啊,比如叔叔,他同时占有了牧马班的好几个姑娘,却独独不碰小点儿,他对小点儿才是真心喜欢啊。可这世道,这吃人世道,喜欢,能当饭吃么?痴梦一场罢了。
还有张红李红赵红,那些只要换了衣服就分辨不出的模糊隐形人,在任何集体里,这种等于没有的人都大量存在。但关键时刻,这些等于没有的人却会变成砝码,随便加到天平的哪一边,便会改变天平的倾向。
只是给了她们姓名,却没给她们性命,作者这样说——
既是一个集体,数总得凑足。也许她们也有某种特色,也有曲折故事,也大有写头大有看头,可我无暇了解。就这几个角色,已够我几头忙的了。
呵,作者又来: “我要让所有的幸运儿在一帆风顺中总有那么点不如意。不然这世界还有个写头吗?”
写头交给作者吧,我单说我的困惑——
小点儿执着于种向日葵,这是为何?与沈红霞对话的那两个人是谁?那头驴,象征着什么?
说也不尽,道也不明,这本书,我喜欢的朦朦胧胧,我讲不清其中道理,甚至故事我都不敢说自己读懂了,就是那种感觉吧,当文中第一次出现作者与文中人物的对话,我就知道我是喜欢的。
严歌苓啊,总是让我欲罢不能。爱极了她的语言。她的文字会针灸,扎得极准——
人的生命在超越有限生命之后才获得无限存在。总有一天人们会认清,肉体实际上是束缚了生命,只是生命短暂的寄存处,而不死的精神是生命的无限延续,是永恒。恰如星辰陨落却将光留在宇宙,那光便是星的升华的存在。
真正的快乐从来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必定对半掺和着恐怖。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片黑暗,但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让它蔓延。它需要某种冲击力,使法律与理性出现缺口。当时,政治的狂热便形成了这种冲击力。
正如理想会变成误会,失败会变成颂歌,只是需要时间。
一个人若是彻底堕落是多么轻松自由。彻底的堕落是一种超脱。彻底堕落才有一种踏实感,就像溺水者放弃徒劳的挣扎干脆沉到底,脚一旦踩住水底淤泥,从此便不需再费一点劲。
在大自然无形无限的生命面前,一切有形有限的生命都不自觉地站到了一起,势必联合,势必搁下他们无论多持久的对立。他必须救她们,否则他将终生受古老血统的蔑视。他将在他的民族中无地自容。
自杀是一切英勇的废物们最拿手的一招,他们被动了一辈子,只争取到唯一一次主动权,那就是自作主张地把自己处理掉。
我很痛,我词穷了,我不知在说些什么进行总结。好在我可以这样安慰自己,不安分地偷用那个词——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