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其言之不怍,则为之也难。

2021-11-13  本文已影响0人  海挽天文化传播

本文继续品读《论语》第十四篇“ 宪问篇”,本篇比较集中的内容是对诸侯、大夫的评说,同时对德行、才干、修身等方面多有论述。

在上文品读了“莫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文中先是提到子贡谈论管仲的事情。

子贡认为管仲这个人算不上是个仁人,因为齐桓公杀了他的主公公子纠,他不仅没有以身相殉,反倒还去辅佐齐桓公。

而在孔子看来,管仲虽然没有以身相殉正是他的开明所在。

因为在当时那个战争时代,个个国君都在相互争斗,而个人首先是个体的存在,他真正修养在于能否为百姓着想,真正的能力在于如何给百姓带来安定的生活。

管仲虽然投降了齐桓公,但是他协助齐桓公在诸侯中称霸,把当时混乱的社会辅正过来,对历史的贡献、对国家民族社会的贡献很大。

正式他的能力,使当时的百姓过上了安定的生活,这就是仁德的所在。

从这里看来,孔子说界定仁德,不仅是一两件事情的错与对,而且从整体,从整个大局来看。

在孔子看来,管仲正是有这种舍小义取大仁的仁德。

后文提到公叔文子的事情。

说公叔文子与家臣僎和文子一同做了卫国的大夫。

孔子对公叔文子的这种胸怀很是称赞,认为公叔文子死后的谥号可以称为“文”。

而在中国古代,谥法称“文”是很难的,是特别高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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