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情景交融”,你反思过“情景交融”吗?
一.无我之境,何处生情?
爱好诗歌的人,定知“情景交融”。这在中学语文教学大纲里有。
若读《人间词话》,王国维所说:
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
此即表“情景交融”之义。大意是没有人的内心情感的表达,自然无诗词的境界可言。
就这段话来看,王国维理解的“情”,是喜怒哀乐之情,换作英文,倒不是感情“emotion”,而是情绪“mood”。
当然,带着心理学的定义是读不通中国古代诗歌的。
通观《人间词话》,则王国维前文中提到的“无我之境”,与这段话参照,就有了个问题:既然词有无我之境,则无我时自然没有我的情,那时的境界岂不是无境界了?读来似自相矛盾了。
那么,让我们再看原文:
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古人为词,写有我之境者为多,然未始不能写无我之境,此在豪杰之士能自树立耳。
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
文中对“无我之境”的诠释,用的是“以物观物”。此说取自邵雍《皇极经世》的“以我观物”和“以物观物”。
语虽出自《皇极经世》,然思想的渊源却可追溯得更远更广。
首先说“观”。这种认知方式,于王国维的西方哲学思想来源而言,便是“静观”与“直觉”。这仍是存在主义和生命哲学的范畴。但中国古代文化中的“观”,却有另一番意义。
就《易传•系辞上》来看,伏羲“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于是“始做八卦”。
据此来看,观是一种将天地之理述诸于象的认知方式。如果要象能体现理,则人的主观情绪不可干扰这个认知过程。
再看《老子》五十四章:
“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
知天下然,不是不知天下,任天下与我同归于寂。对天下的正确认知,也不是来自我心里的意向性缘系的天下的现象,而是来自天下对天下的自明。
这就是古代文化中的以物观物的“观”。人的观与其说是一种主观能动性,不如说是从理到象的媒介。既然是媒介,自然不是主体,故而称“无我”。
但就诗歌创作而言,此“观”终会引发观的载体——人心——的感应。这感应发生的心境,本来就已有了情志,故诗人即使以物观物,然言发于诗,终有这心境相伴而生。
故此无真情感者,恰是悖离了“观”的认知方式的本义。
再就《人间词话》诗歌理论思想的中国古代文化渊源来看,这写“真景物、真情感”的真,正是承自王夫之《薑斋诗话》的“现量说”,而王国维讲的“情景交融”,亦可追溯至《薑斋诗话》的“情景交融说”。
那么,这里就又有了另一个问题:王国维讲的“情”偏向西方心理学讲的“情绪”,而中国古代文化中的“情”又是什么意思?
这个问题,要放在“诗言志”与“诗言情”的理论之争的背景中去讨论。所以,首先要讲清楚的,就是“志”与“情”究竟是什么。
二.言志言情,本是言心
“情景交融”的说法,本就会带给人一种错觉,以为分别有“情”与“景”两事,再于写诗时琢磨怎么把这俩揉在一堆。
这个理解默认了一个前提,就是写诗的心理活动就是从情到景或者从景到情,于是诗歌创作的所有要素就只归结于“情”和“景”。
这个理解还带来一个必然的推论,就是“交融”的程度成为评判诗的优劣的标准。
盖时人深受二元论思想毒害,此解可见一斑。若将上述理解置于哲学思想来看,则颇为可笑。
心由感而动,却未必所生唯有情。自此心观所生之情,则此情自与景同。诗所言之景,我又不是那作诗的人,怎辨得那是天然之景抑或是那人心中的印象?殊不知那作诗之人,诗成后他自己又何从分辨?
此情之生,凡可激烈动人以至于能发乎诗者,于心中便不得消散,只作情结沉溺。既然不消,怎知感于景而生发之情,不是这早已积淀于心中的情?凡景之为景,终有个名称便于言说。凡造语又无不加入人的感触以成其名。你怎知你说的景,就是那自然本来的景,而不是你被你的言说引导去看的景象?
情与景二,则不可交融。既然交融,何来二致?这里就别跟我讲唯物辩证法了!这是诗的审美范畴,就是讲感受的,所以,你试着把沙子揉进眼睛、把刺扎进肉里试试这感受来着?
于是,举“交融”则情与景本来是一。心外无物,心即理,此即是情景交融真义。这就是“同一”,于个人心性修养来说,也就是“仁”。
古人讲“诗言志”,在哪里讲的?且看《尚书•舜典》:
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诗言志,是在教化弟子的语境中提出的。若是写诗硬要分个“情”与“景”,那这“仁”又怎得凭诗去体证?
那么,这个“志”,是什么意思呢?
不是思想感情!《说文》:“志,意也。”嗯,对,看起来似乎是“思想”。再看看。故训“志”可分两个角度,用现在的说法来表述,则一个是心理活动的倾向性,一个是心理活动的载体。
《蔡沈集传》注“诗言志”:志,心之所之也。《论语•述而》朱子集注曰:“志,心之所之之谓。”另何宴集解:“志,慕也。”再参看赵歧注《孟子•万章上》“不以辞害志”云:“志,诗人志所欲之事。”《鬼谷子•阴符》:“志者,欲之使也。”
故此“志”可理解为人的一种心理活动,类似于人的动机。这里的动机,是取马斯洛《动机与人格》的定义,它与人的需求和欲望有别。
《孟子•公孙丑上》谓:“志,气之帅也。”《国语•晋语四》:“志,德义之府也。”《大戴礼记•四代》:“气为志。”据此,则有孔颖达疏《诗大序》“在心为志”云:“蕴藏在心谓之志。”“感物而动乃呼为志。”
由此来看,志不仅仅是心的功能,而是一种有自己的实在基础的存在者。当诗言志的时候,志因被表达而脱离个体的心里,在表达中具有了自己的物化依托,故而外化于心。因此,志具有了存在者的属性。
古人又说明了志与情的关系。
孔颖达疏《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以制六志”谓:“情动为志。”
但若是据此认为诗言志与诗言情是一回事,这天儿就聊死了。
情又是什么呢?
情,人之阴气有所欲也(《说文》)。情,性之动,而生于阴,乃人之欲(《汉书•董仲舒传》)。这个理解是从人的心性来看。
情,谓喜怒爱恶,外物所感者也(杨倞注《荀子》)。荀悦《申鉴•杂言下》说明了由性到情的转变过程:“好恶者,性之取舍也。实见于外,故谓之情。”
情之于性,具体的差异,可参看“随时念虑谓之情。”王弼注《易•乾》“各正性命”云:“岂非正性命之情邪。”孔颖达疏。
综前所述,则志与情本同一,分别在于情更浅,故更易随外物所感而动,且含人欲,则有了欲而不得的冲突,进而情较志更为激烈。正因如此,情动则更易发于咏。
然“诗言志”,则言志者方可谓“诗”。故知可为诗之咏,定较发乎于情者更深切于心。
但凡时代的推进,会带来社会心理面貌的整体改变。魏晋遵从“歌以咏志”,至南朝文论倡“诗以咏情”,此即文人心理状态的转变。
志为慕,情为欲。有志而志坚,动欲则欲重。有志者孜孜以求,惑欲者辗转反侧。能求而得者,必得其道。欲念不得者,若欲终郁于念想。此即魏晋之时向南朝的社会转变所致。故而志化为情,于诗可见。
情切于外物。情之重,则体物至微以为诗。故而南朝诗刻画描写尚巧似。志发乎于心。志之动,则法尊赋比兴,本就心与物同一而化,吟咏而出,故无暇顾及外物的毫厘。
至有“情”在文化的心理结构中独立而出,方得“情景交融”可言。然此“交融”,恰是对“诗言志”的回溯。
有“情”,自然就是“我”的情。有志,则必有心,然此心一也,哪里又分得我的你的?故真正的情景交融,恰是诗以言心,才得交融。于是解“有我”“无我”,才不至于堕入“我执”。
三.由情观性,因性明心
说来时下混乱的语义,竟不得辨“情”之所指。都说写诗抒情,有谁又追问过什么是“情”,“情”是什么?
若不于文化语境中反思自己被所谓的“情”支配的读诗写诗,定写不出真情、读不出真情。
这就是哲学思考对于诗学理论的意义。
于学诗之人而言,这个过程,就是自己于心中分辨情与志的过程。由这个过程,才可以知道所谓的“性”,也才能知道有一颗“心”,在那儿吟诗啊!
虽然从理论思考无法演绎出诗歌,但没有这些反思,又怎能明明白白地用真心写诗呢?
尘埃终是太重,拂拭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