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如何估算快乐和痛苦的值
对一个人自己来说,一项快乐或痛苦本身的值多大多小,将依据下列情况来定:
(1)其强度;
(2)其持续时间;
(3)其确定性或不确定性;
(4)其邻近或偏远。
(5)其丰度,指随同种感觉而来的可能性,即乐有乐随之,苦有苦随之。
(6)其纯度,指相反感觉不随之而来的可能性,即苦不随乐至,乐不随苦生。
不过,这最后两种情况严格说来,几乎毋需被认为是一项快乐或痛苦本身的属性。因此严格地说,在估算该项快乐或痛苦的值时毋需把它们考虑进来。严格地说,它们需要被认作仅是产生了此种快乐或痛苦的行动或其他事件的属性,因而仅需在估量此种行动或事件时予以考虑。
4.对一群人来说,联系其中每个人来考虑一项快乐或痛苦的值,那么它的大小将依七种情况来定,也就是前面那六种——
(1)其强度;
(2)其持续时间;
(3)其确定性或不确定性;
(4)其邻近或偏远;
(5)其丰度;
(6)其纯度;
(7)其广度,即其波及的人数,或者(用另一句话)说,哪些人受其影响。
可以照下面的程序,确切地估量任何影响共同体利益的行动的总倾向。首先从其利益看来最直接地受该行动影响的人当中,挑出任何一人来考察,估算:
(1)看来由该行动最初造成的每项可辨认的快乐的值;
(2)看来由它最初造成的每项痛苦的值;
(3)看来由它随后造成的每项快乐的值,这构成最初快乐的丰度以及最初痛苦的不纯度;
(4)看来由它随后造成的每项痛苦的值,这构成最初痛苦的丰度以及最初快乐的不纯度;
(5)把所有的快乐之值加在一起,同时把所有的痛苦之值加在一起。如果快乐的总值较大,则差额表示行动之有关个人利益的、好的总倾向;如果痛苦的总值较大,则差额表示其坏的总倾向。
(6)确定利益有关者的人数,对每个人都按照上述程序估算一遍。于是可以看到有两种人:一种是就他而言行动的倾向总的来说是好的,另一种是就他而言其倾向总的来说是坏的。把表示行动之有关每个前一种人的、具有多大程度好倾向的所有数值加在一起,同时把表示行动之有关每个后一种人的、具有多大程度坏倾向的所有数值加在一起。如果快乐的总值较大,则差额表示有关当事人全体或他们组成的共同体的、行动的总的良善倾向;如果痛苦的总值较大,则差额表示有关同一共同体的、行动的总的邪恶倾向。
6.不要指望在每个道德判断之前,或者在每项立法或司法操作之前,上述程序都会严格地得到遵守。但是,可以始终考虑到它;而且,在这些场合实际遵从的程序与之越接近,就将越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