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客厅里的绅士》旅行、自由、未知让我热爱一切

2020-02-08  本文已影响0人  阿哲喜欢伊斯坦布尔的傻白甜
毛姆《客厅里的绅士》

一、书籍信息

书名:《客厅里的绅士》

作者:  (英)毛姆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原作名: The Gentleman in the Parlour

导语:我旅行一趟,回来的时候不会依然故我

二、作者介绍

威廉·萨姆塞特·毛姆(1874—1965),英国最会讲故事的作家。

毛姆是一位多产作家,在长篇小说、短篇小说和戏剧领域里都有建树。毛姆最知名、最畅销的小说《人性的枷锁》。不过毛姆本人对自己的评价却很谦虚:“我只不过是二流作家中排在前面的一个。” 

1946年,毛姆设立了萨姆塞特·毛姆奖,奖励优秀的年轻作家,鼓励并资助他们到各处旅游。1965年12月16日毛姆在法国尼斯去逝。

三、读书笔记

1

我一直比较喜欢看游记类的书籍,就像喜欢看一开始的真人秀节目一样。现在真人秀节目我看得特别挑剔了,整个一年度,唯一追的就是《这,就是街舞》竞技类的真人秀节目,能够真实的看到一个舞者的状态和姿态。

语言有时候可以伪造一种氛围,但是身体和眼神还有状态不容易持续性的伪装。所以我热爱某一种类型的真人秀,热血的。它令我想起年少的感觉。

2

最近把毛姆的间隔年游记《客厅里的绅士》读了一遍,想想,当时看这本书的情绪,是在《月亮和六便士》之后,知道他写人性总是特别透彻,人物拿捏得当,还像个绅士一样不妄加评论的好品性。

毛姆是个有探索欲的人。他热衷于发现新事物。热衷于去保持敏感,还是一个天生的倾听者。

我喜欢他的作品,虽然这本游记算不上上层之作。唯一的缺憾就是极少写自己的真实状态,更多的在描写他人的故事,以至于,没有看到面纱下的他而感到失望一点。就像当初看蒋方舟《东京一年》的感觉一样。

但能看到二战前的东南亚,淳朴又神秘的景象,也觉知满足。和去年看到的泰国略有不同,但曼谷庙宇的神秘感却是一样笼罩在我们的心。这是我和毛姆唯一的链接。

其实毛姆是个勇敢、热爱自由的人。听朋友介绍缅甸那边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于是他说走就走,带上他的舞会男孩,坐船从英国出发到仰光,一路走到曼德勒,又骑马通过山区和曼谷、越南,最后坐船从香港回到伦敦。

这一路很艰辛,但他觉得值得。他说:“我时常腻烦自己,觉得借助旅行可以丰富自我,让自己略有改观。我旅行一趟,回来的时候不会依然故我。”

旅途线路

3

因为旅行,他变得更丰盈。

他流连于顺华的海湾,那里天空平静又星光灿烂。他流连于曼谷的夜晚,竹席上抽着烟斗,漫长而延绵。他流连于土伦的高棉雕塑,文明人的复杂尽显简洁的明慧。他流连于景栋山区里奔腾的小溪和青山,和着金酒沉迷着清醒。

.....

他流连的是,热爱,自由。

他甚至还流连那里的人们和故事。乔治和梅波、静默的宪兵队长、马斯特斯森和他的情妇、九月公主寓言,法国总督和他的媳妇。

感触最深的依旧是那个宪兵队长。毛姆对人的认知非常深刻。他们两认识不久,就感觉像故友一样。从他“热爱林木覆盖的山野和繁星闪烁的夜晚”到他身在政治,心却远离政治的时候。毛姆就能懂他的特别:

“有的人可能不是对社会很有用的人,但是他们生活无害而单纯。世人要是瞧不起他们,他们会站在自己的立场也瞧不起世人。一想回到世间的纷乱,他们就感到可怕。他们一无所求,只求不被打扰。他们自愿放弃对于我们多数人来说令生活有意义的一切,而且毫不羡慕他们错过的东西。

这让我想到了我的一个朋友,他也是这样的人,可是他不敢让亲人知道,他害怕失望和不理解。他只是和大多数人不一样,但他还是他。他比毛姆的朋友更挣扎。

也许,我们需要很多的人生哲学,才会在懂得他人的时候不会感到羞愧。而懂得他人,和懂得自己一样,是一种智慧。

摘抄的句子

4

漫长的旅途中,他写下了唯一一个寓言故事。关于一个小鸟和主人的故事。说的是:爱就要给对方空间这样的哲理。很久没看童话故事书的我,想起了童年厕所读物《格林童话》里的梦幻感觉。

有时阅读乐趣是一瞬间的事,恍惚觉知到曾经的自己。似乎能触到时间的把柄,使日渐麻木的心,在隧道里一点点苏醒。而后有探索新事物的广阔敏感和欲望,这种欲望带着你认知空间,自然和宇宙的微妙。

有时候想,上辈子的我应该是个游离于宇宙和太空的原子。没有语言,只有静默和无尽的想象。

5

因为对自在的迷恋,我常常容易爱上散漫的书籍和文字。最喜欢的一本应该是傅真的《泛若不系之舟》,也是一本讲东南亚国家的游记。

这本书的魅力在于,语言的历史和哲学底蕴会更高一点。哲思贯穿在每一个风景和事物中,我喜欢有底蕴的文字,它高于旅游本身。

但我也极喜欢毛姆这么优秀的写作状态。他无时无刻都在看书,哲思,甚至想象。只要出门,他就会特意挑一些好书带在身边阅读。每天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看书,而且只看哲思类的。我想他应该喜欢在早上思考前夜的故事。

晚上睡觉前,他也会认真挑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籍来读,而且读得非常快。往往就是2个夜晚一本书。他说他是个特别懒散的人,唯一在阅读和写作这件事上,他是因为热爱而勤奋的。

听说他有点口吃和羞涩,但真是个宝藏男孩呀。如果时光可以往返,如果他也喜欢女孩子,我也想写信和他谈恋爱。

毛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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