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陈寅恪《柳传》四七四——茸城(二)、2025-04-07



2、典故:①胡引:严濑,在浙江桐庐县南,相传为东汉严光隐居垂钓处。《后汉书卷八十三逸民列传严光》:严光字子陵,一名遵,会稽余姚人也。少有高名,与光武同游学。及光武即位,乃变名姓,隐身不见。帝思其贤,乃令以物色访之。后齐国上言:“有一男子,披羊裘钓泽中。 ”帝疑其光,乃备安车玄纁,遣使聘之。 三反而后至。
3、诗意:1句,早晨太阳快要出来的严濑,如眼睛一样(明亮)。2句,桐江水急的尽头,才挂上云帆。3、我也有我自己的严濑(可以慰籍自我),4句,不用你(胡案:指严光)写的辞官书。
胡案:观先生之意,就是牧斋失望于不得相位,寄希望与周氏提携。心中有酸楚,不过对崇祯以及周氏保有希望。
(二)法律层次的障碍。
1、以倪元璐为例说明律法之不允许。
(1)嫡庶之分。
牧斋于崇祯十四年三月初八日浴黄山下汤池,寄诗河东君,得其心许之和章。但诗笥往返颇需时日,牧斋是否由黄山还家中途经过杭州时得诵河东君所和之诗,以无确证,不必多论。若一检《有美诗》如“东山约已坚”之语,则知河东君固与牧斋已有宿约,惟尚未决定何时履行耳。牧斋本欲及早完成此事,过钓台时复得玉绳再召入相之讯,更宜如前所言火急遄返虞山筹备合巹之大礼矣。据陈氏《二十史朔闰表》崇祯十四年三月小尽,并《三子合稿五》卧子所作《孟夏一日遇钱牧斋宗伯于禾城》五律二首(《陈忠裕全集一四三子诗稿》此诗题多“夜谈时事”四字),则知牧斋自钓台至禾城至多不过历时五日,以当时水道交通言之,其归程之迅速,与平日游赏湖山随处停留者大不相同。牧斋返虞山家中当在四月上旬,计至六月七日,约为二月之时间。此二月之时间,当即顾云美《河东君传》所云“宗伯使客构之乃出”者。推测河东君所以顾虑迟疑之故,当为嫡庶之分,此问题一在社会礼节,若稍通融,可逃纠察,一在国家法律,不容含混,致违制度。其实两者之间互有关系。
(2)倪元璐之前车。
检《明史二六五倪元璐》传云:(崇祯)八年迁国子祭酒。元璐雅负时望,位渐通显,帝意向之,深为(温)体仁所忌。一日帝手书其名下阁,令以履历进,体仁益恐。会诚意伯刘孔昭谋掌戎政,体仁饵孔昭,使攻元璐,言其妻陈尚存,而妾王冒继配复封,败礼乱法。诏下吏部核奏。其同里尚书姜逢元,侍郞王业浩、刘宗周及其从兄御史元珙,咸言陈氏以过被出,继娶王,非妾。体仁意沮。会部议行抚按勘奏,即拟旨云:“登科录二氏并列,罪迹显然,何待行勘。”遂落职闲住。(寅恪案:黄宗羲《思旧录 倪云璐》条云:“[先生]又请毁[三朝]要典,以为魏氏之私书。孙之獬抱要典而哭于朝,不能夺也。未几而许重熙之《五陵注略》出,其中有碍于诚意伯刘孔昭之祖父。时先生为司成,孔昭嘱毁其板,先生不听。孔昭遂以出妇诘先生去位。”可供参考。)
谈迁《枣林杂俎 仁集 逸典 阮大铖》条云:(福王朝,大铖)日同(马)士英及抚宁侯诚意伯狎饮。后常熟钱侍郞谦益附焉。钱宠姬柳如是,故娼也。大铖请见,遗玉帯曰:“为若觅恩封。”(寅恪案:计六奇《明季北略二四五朝大事总论》中谓阮赠柳者为珠冠,而非玉帯。所赠之物虽异,而觅封之旨则同也。详见第伍章所引。)自是诸公互见其室,恬不为耻。
同书同集《王氏夺封》条云:尚书上虞倪元璐玉汝少娶余姚陈氏,失欢,既登第,嬖妾王氏纂封命。同邑丁庶子进,以故隙嗾铖意伯刘孔昭讦其事,可坐总京营也。倪适除祭酒,奏辨陈氏失母意,遣归外氏,命娶王,宜封。而陈所生女字王司马业浩子贻栻,司马揭引海瑞前妻许氏潘氏弗封,封继妻王氏为例。幸上不问。倪自免归。陈氏实同母夫人居,非遣归者。甲申末,陈氏诉于朝。时孔昭在事,夺王氏,改封。白璧微瑕,君子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