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承诺,却不负责做到的人有多讨厌
文字 · 匡开草
01
对于大部分人而言,为期七天的春节假期已经过去,生活节奏又恢复如常。但我朋友圈有位朋友,她春节期间遭遇的糟心事却没有结束,在这说来给各位一听。
在春节前,她着急在淘宝买一样东西,便提前向客服询问,“能不能发货?”商家承诺春节不打烊,会在48小时内发货,并帮她加急。
但当天没发货,隔天也没发货,于是她就又催了一次。转眼48小时已过,在她的再次催促之下,商家的说法开始变成了:无法保证发货,目前联系不到仓库。接着,就开始说一些解决不了问题的无用套话。
“我原本有机会找到另外一家可以发货的店,快的话说不定今天都收到了。我现在退款等于是白白浪费了两天时间加找气受,剩下的啥也没有。我就很气!又没办法!”
对此事,她穿插在其间的一句总结为:对做不到的事情瞎承诺,真的是很讨厌!
02
这份讨厌和愤怒,只要你曾被所谓的承诺欺骗过,那么你就能有一定程度的感同身受。
有一句话被人熟知,“承诺,在说出来的那一刻都是真心的。”这自然要排除掉本就蓄谋,不怀好意的欺骗。在排除掉有意为之的情况之后,对于这句话,我并没有意见。毕竟,它已经极为严谨,“说出来的那一刻”早就限定了条件。但也是这个条件,让承诺这种东西,本身就具备了魔幻和可笑的成分。
在说出承诺的那一刻,相信自己有能力去支撑所说出的话语。只是,在那一刻之后,慢慢的,可能就没有了力量去兑现曾许下过的诺言。如若是这样,那当意识到无法做到曾许下的承诺时,最好及时地坦诚说明,不去耽误可能会受影响的人和事。
但我们要求不了他人对自己做出的承诺真能做到,或在其意识到做不到之后能及时地坦诚交代。那么,倒不如转过身来提醒提醒自己,这总还算是可控的。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总而言之,即为:不去轻易对做不到的事情予以承诺,更不要勉强答应之后还要勉强自己完成。
对了,针对甲乙双方之间的关系和问题,并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