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岸花
每个人都是一个喜欢具备魅惑力的妖精,不分男女,每个人都喜欢自己能够勾魂摄魄。
我叫乔,21岁,来自南方。
但阿诺说,我身上没有半点来自南方姑娘的温柔之气。
于是我笑着回答他,并不是每个来自南方的姑娘都会有如同徐志摩先生朝思暮想的丁香姑娘那般温婉凄愁的美。
我想阿诺他应该是听懂了我的意思,虽然他嘴上说不知道我在说什么,让我别欺负他文化低。
阿诺是我的男友,来自北方的一个爽朗的男孩,有着洁白的牙齿和高大的形象,22岁。
我们交往了应该有一年了吧,前几天阿诺给我买了枚戒指,上面有漂亮的罂粟花花纹,他说今年过年带我回他家见他的父母,然后准备结婚。
但我很想告诉他,和他谈恋爱可以,但不要用婚姻束缚着我,我喜欢自由一点的生活。
可是他那双眼睛里又写满了真挚,我不忍告诉他这个事实。
阿诺是一个高中教师,我见过他给学生上课,一点也不活跃,他明明是一个一点也不严肃的人,但他还是喜欢装严肃,导致没有几个学生喜欢他。
我是一个以卖字为生的商人,但我一点也不会做生意,我喜欢把我的字卖给那些我看着顺眼的出版商或者杂志社,我是个诚实的人,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我想如果每个人做生意都像我这样的性格的话,那他们都会赔本。
因为事实上也并没有多少人喜欢我,我与他们,互看生厌。
我有很多读者,他们会在我的帖子里给我留言,让我不要在深夜写文字,要注意休息,要懂得时间分配。
但我是个不知好歹的人,我从不会采纳他们的意见,黑夜才是我最忠实的朋友,我喜欢在深夜工作,疲倦时就起来喝一大杯凉茶,然后继续倒在床上敲键盘,黎明时,我终于不再坚持,把被子蒙在脸上,双手枕在脑后,开始睡觉。
白天才是我睡觉的好时间,如果可以,我愿意长睡不醒。
阿诺有我家门的钥匙,他会准时给我送来早餐和午餐,但我从来不吃,我扔在门前,他每次都会看见,然后每一次再送来新鲜的的,然后再帮我把我扔在门前的拿去扔掉,不知疲倦。
我没有因此改变我的任何习惯,我爱他,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会为了他迷失自己。
可能是长期在晚上从不睡觉的缘故,我的头发开始大把大把的脱落,皮肤松弛,越来越重的黑眼圈,还有粗大的毛孔。
我在起床后喜欢喝一大杯冰可乐,然后站在窗前看即将落下的太阳,我每天都会在这个点准时醒来,但我的屋里没有任何可以计时的工具,因为我从不需要按时上班,所以我放纵自己。
在太阳落下时,阿诺会准时打开我的门,然后拿起梳子走过来帮我梳头发,帮我洗脸,帮我修剪指甲和死皮,把我打扮好后,他就开始做饭,他有时也会喂我吃饭,但我不是很喜欢他喂我,我不喜自己像个孩子想被人惯着,我怕有一天,他离开我,我保留着一些不应该有的习惯,却无法处理。
我不喜欢被人影响,也不喜欢长期喜欢着一个人,阿诺是我交往最久的一个男友,我爱他,这一点我确信无疑。
很多时候,我们会在吃完饭后去楼下的公园散步,但这并不是我的爱好,是阿诺说我已经有了胃病,就不要再折磨自己。
散完步后,天已经黑尽,很多时候我们会在那之后疯狂地做爱,但是,做完爱后他休息一会儿就会回他的家,我不允许和任何一个男人睡一整晚,不喜欢醒来身旁躺着另一个人,可能是习惯吧,阿诺他也接受。
爱人和朋友是要分清楚的,爱人之间可以亲密无间,也可以咫尺天涯,爱完了可以和平分手,但朋友注定彼此之间都有一条无法跨越的距离,即使再亲密,也是注定会有反目的那一天。
“乔,有没有钱?”酒吧里,坐在我对面的女人醉醺醺的问我。
她叫小至。
小至是我很好的朋友,但我们不是闺蜜,我们是在网上认识的,认识她那年,我们都才17岁,记得初见她时,她还是个很清纯的女孩,素面朝天,虽然有着牛一样的倔脾气,但人终归是不错的,挺仗义。
小至的家世很好,她有一对很富有的父母,并且他们很爱她。
我掏出钱包里所有的钱,递到她面前,留了一张20块的零钱。
她从里面抽了一张,然后把剩下的扔回我面前。
“乔,你真当我是要饭的呢。”
“是啊,看你落魄的很,赏你你还不乐意。”我笑着将剩下的钱揣进钱包,收好。
我们之间,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就像她说她需要钱,我把所有钱给她,她从中抽出一张,然后把剩下的还给我,我又把剩下的钱收好一样。
小至玩得一手好牌,她会用牌来测出你今天的运气如何。但我不行,从我们认识她就教我玩牌,到现在为止,我连牌有几张我都不知道。
命运对待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小至有良好的家世,所以她从来不用担心自己会饿死,但一旦离开他的父母,她的朋友都全部消失,她的下一顿饭是她人生最重要的问题。
而我,从小就是个孤儿,由大伯养大,但大伯父的妻子很讨厌我,所以17岁时我来到了上海,读了两年大学,变开始飘荡,我有一个固定的住所,却又好似居无定所。
我没有大学毕业证,上海稍微好一点的公司不收高中生,所以我没有一份正当的工作,当然还有几条路就是去洗盘子,保安,扫大街。而我,最讨厌的职业就是扫大街,所以这个可以排除。洗盘子?两三个可以,但要我面临如山的油腻腻的盘子,我怕我的密集恐惧症要发作。保安的话,你看我这九十斤的小身板会有人要吗?
读大学那两年,我一直在卖字,我的室友说,我可能脑子有问题。因为我上课从不听讲,不是发呆就是拿着个笔写啊写的,而我发呆就是在构思那些小说的情节。白天这样,晚上又一整夜不睡觉,但第二天精神依然很好,所以越来越多的流言蜚语,一开始我会生气,最后,想来何必自恼,白白便宜他人,也就没什么感觉了。
很多人说我是写手或者作家什么的,但我从来就觉得自己只是个以卖字为生的生意人。
写手太过于优秀,作家太过于伟大,我什么都不是。
一年前,伯父家里遭生变故,伯父摔断了腿,而伯父妻子的那个脾气,再嫁的话,应该没人愿意要。
他们的女儿正在读高中,儿子,马上要结婚,但是,缺少钱。
于是,我可敬的伯母,想到了上海的我,她找人联系到我,让我退学打工,回报他们一家人。
我告诉她,我早就没读书了,让我打工,不可能,想都不要想,大伯是我的亲人,但你们仨,于我而言,不过是大伯养的狗,你们最好有多远滚多远,别等我回来再后悔。
生平我第一次骂人,感觉确是那么爽,我不知道我怎么有勇气说别等我回来再后悔,我不像小至那样有一大推追求者,她要看不惯谁就有人抢着帮忙揍,我生平,第一次给自己那么大的胆子。
他们最后真的走了。
我带上三年来赚的钱,回家看望了大伯,把他送往了养老院,大伯已经很老了,才四十几岁的人,头发就已经全白了,看到大伯时,我突然惧怕起时间,怕有一天自己也会那个样子。
我想这世间,最狠辣的主角,就是时间,他可以把人悄无声息的带走,或者,让一个人痛不欲生的活着。
我承认,我不是个好的生意人,刚刚又走远了。
可能由于我的经历,让我变得格外冷漠,但至少,我离开谁,都不用惧怕明天,我庆幸,我没有依赖过谁,包括阿诺。
我和小至,是无论彼此身在何处,又以什么样的身份出现在彼此面前,都不会嫌弃对方的朋友。
就像小至喜欢穿黑色的蕾丝聚拢内衣,黑色的皮衣,长筒皮靴,连衬衫袜子都是黑色。她酷爱黑色的一切事物。
而我,喜欢不穿衣服,没有人在家时,我就全裸着,在屋里里走来走去,随意自如。我酷爱自由。但小至说我是脑子有问题,因为我脱衣服或者光着身子在屋里走从来都不喜欢拉窗帘。
但我们,依然是好朋友。超越生死并不是相爱的人才敢做,我和小至也敢为了彼此不顾性命。
朋友一定是要分清楚的,就像聊天的朋友专门来聊天,借钱的就专谈借钱的事,做爱的朋友就不要总是提婚姻负责几个字,喝茶的就坐下来喝茶,逛街的的就只能用来逛街。
“说吧,是不是又掰了?”我喝了口手中的酒,看着小至。
“他妈的,别提了,就一渣男,刚认识一会儿他就说做爱,然后连续几天就一直提这事,分手他还死皮赖脸。”小至火艳艳的红唇被红酒晕开,像一朵即将枯萎的罂粟。
“那你跟他做了?”我推开面前的酒,不打算再喝。
小至已经醉了,我不能再醉。
“做个屁,老娘找人把他揍了一顿,哈哈。”小至哭了,黑色的烟熏妆被泪染花,就像忘川河畔的彼岸花。
“小至,你醉了,我们回家。”我起身把她抱在怀里,替她擦干眼泪。
但她的眼泪止不住,她倒在我怀里哭的像个孩子,泪水打湿了我白色的衬衫,还有她那狗屁口红烟熏妆什么的擦的我满身都是。
“乔,你说,现在的我是不是很丑?”她在我怀里抽泣着,断断续续的声音听的我麻木的心疼。
“嗯,是挺丑的。”我使劲拽着她往家脱。“你给我站起来,他妈的像头猪一样重。”
终于,我顺利的把她拖回了我家里,手不得空的我没法掏钥匙,就用脚使劲的踹门,我知道,阿诺在里面煮饭。
阿诺开门的时候吓了一跳,我想也是,小至的脸惨不忍睹,当然,我的衬衫才是重点,也活该我犯贱,每次都穿干净的贵的要死的衣服陪她喝酒,然后都是穿一次就扔了,阿诺总说我败家,但他很放心我出去喝酒,但他又总是不放心的满大街的找我,他从不会问我缘由,只会默默的陪在我的身后,这样的男人,好也不好。
“小至,你们见过的。”我努力把她扶好,她却又软绵绵地倒在我怀里。“快,搭把手,把这只猪抬床上去。”
哦。家里有个男人就是好,方便。这是我最诚心的感慨了。
我的房里有两张床,一张我睡,另一张,欢迎随时来找我的小至。
半夜,小至醒了一次,口齿不清的说着梦话,不用听,我也知道她又在说操你妈之类的话。
这一夜一直到黎明我都没有睡觉,我把小至安顿好,在窗户旁的椅子上坐了一夜。
今天的夜晚没有月亮。
我和小至又一次不欢而散。
她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谁让你把我送回来的?”
“难道你要在酒吧过夜,任由咸猪手摸遍你的全身?”我倚在门上看她无理取闹。
反正已经习惯了。
“那也不需要你多管闲事!”她把枕头扔在地上,把被子什么的全都扔在了地上,然后她从我面前目不斜视的走了,高傲的如同一只黑天鹅。
每一次她离开,我就得收拾一次屋子。
我知道她为什么生气,两个再要好的朋友,也忌讳对方拆穿自己的面具。
就像我曾经说她不要脸,她说我有娘生没爹养,那一次,我们还打架了。
但是,她就像块口香糖,一旦黏上了,我又扔不掉。
很快,阿诺放假了,快到过年的时候,我去了他家,他的父母和阿诺一样,也是以教书育人为目的的人。
饭桌上,阿诺的母亲问我父母是做什么的。
我说我是孤儿,没父母,唯一的亲人是个瘸子。
他母亲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但还是挂着友善的表情问我是从事什么职业的,学历如何。
我看了眼阿诺,他看着我的脸,紧张的抓着我的手,手心里冒出的汗流进我的手掌心,我突然莫名的烦躁。
我说,高中学历,四无游民。
阿诺的母亲整张脸都变黑了,我无所谓。
“打扰了,叔叔阿姨,我突然想起我还有点事,我先走了。”我有点想哭,我知道我被嫌弃了。
我抓起包跑了出去,阿诺没有来追我。
我知道,他的母亲不允许,阿诺是个孝顺的孩子,他不会违反父母的一切。
后来,阿诺找到我。
“对不起,乔。”再次相遇在咖啡厅里,他端着杯子的手上,中指有一枚订婚戒指。
“你没有错,说什么对不起。”我喝了口咖啡,假装平静,逼迫自己承认事实。
我的又一段爱情葬送在彼岸的花里,但我也没多难过,因为我知道即使他父母不阻拦,我们也不可能在一起。
我说过,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结婚。
小区里新开了家音像店,名字叫破。
我第一次进去的时候,有很多小孩子在里面吃糖,老板是个很友善的人。
但是,他卖的CD都布满了灰尘,而他的店面,也是够破烂的,门前立了个木板,上面就写了个“卖CD”。
“你是越南人?”在打量完整间音像店后,我笑着用英语问他。
“你的英语很不错,但不适合用来骂人。”他没有生气,微笑着擦一只很旧的玻璃杯,他的表情很认真,与我近在咫尺,我可以数清楚他有多少根睫毛。
“你的智商很不错。”我的手指无聊的敲打着桌子,看着他往那个杯子里倒了些红酒。
“那是自然。”他把红酒推到我面前,“要不要喝点?”
我看了他一眼,没有动作。
“怎么,怕我下药了?”他把手伸过来准备拿回去。眼里闪过一丝失望。
任何微妙的表情都逃不过我的眼睛,或许,是我太过于敏感。
我抓住他的手臂。“我没说我不喝,我先问几个问题,问完了,再喝。可以吗?”从他手里拿过那杯酒,我歉意的对他笑了笑。
“没关系,你随意。”他的语调有点像来自英国的绅士,谦让和礼。
“你是这家店的老板?”
“你见过其他人来我这儿?”
“为什么他要叫破?”
“如你所见,因为我穷。”
“你叫什么名字?”
“今天心情不好。”
“好了,没问题了。”我拿起那杯酒,一干而尽。
“我以为你会像以前的那些人查户口一样问我。”他拿过空了的杯子,又开始擦了起来。
“我长得很像城管?”我笑了笑,开始看他柜台上的CD。
“你是个很有趣的女生。”他肯定的说道,仿佛一直看着我。
终于,我看到一张王菲的专辑CD,那首乘客我很喜欢。
“难道我长得像无趣的女生?”我拿起那张CD,笑着问他。
“有点。”他把擦好的杯子又倒进了红酒,自顾自地喝了起来。
“我去。”我轻声低估了一句。
“什么?”他突然凑近来看着我。
“没什么啊。”我尴尬的往后移了移,他刚才的样子让我想起一个人,一个住在我脑海深处的人。
“哦,以后喝红酒要慢慢才能喝出味道,你刚才那样是不对的。”他笑了笑。
“好的,知道了,这个多少钱?”我扬了扬手中王菲的专辑。
“初次见面,很高兴认识你,送给你当见面礼吧。”他摆摆手,回到里屋,那杯没有被喝完的红酒,留在脱漆的旧柜台上。
后来,我知道了那个老板今年32岁,叫千凌。一个有点女气的名字。
他有一个他很爱的男朋友,但他的男朋友一直没有跟任何人表明过他的身份,后来,他的男朋友带他去了英国,他以为,他们可以光明正大在一起的时候,他的男朋友和一个英国女人结了婚。
他不吵不闹,那时他已经27岁了,在英国呆了三年,还是回到了中国。
然后,他带着他和他男朋友听过的CD,还有那只他男朋友在他27岁生日时送给他的杯子在他和他男朋友曾旅游过的城市辗转,他会把他的糖果分给进他店里玩的孩子,上海,是他的最后一站。
后来,我告诉他,我是个做生意的。
他一脸的不可思议,问我是干什么的。
我是卖字的,我被他天真的表情逗笑了。
与他认识三个月后。
“乔,我们试着交往吧。”门外静谧如夜。
“你放下了?”我看着他,其实还是不相信他会喜欢我。
“其实早就放下了。”他摇摇头,“只是一直没找到心动的人。”
“看你长得是个痴情人,原来不是啊。”我笑着逗他。
“第一眼见你时,就觉得你和很多人不一样,后来,你用英语骂我是个难民,我就开始对你产生了的兴趣,再然后,你不像别人查户口一样问我一些没趣的问题,我开始对你产生好感,再后来,慢慢的相处,我喜欢上了你。”他很认真的回忆着,像个孩子。
我们交往了。
我们最多的亲密接触,就是拉拉手,接吻都很少。
后来,我们还是做了。
事后我洗完澡出来,他在抽烟,和他交往那么久,第一次看见这样的他。
紧皱眉头,有说不出来的深沉。
“怎么了?”我坐在床边,擦着湿头发。“我不是处女你很失望?”
“乔,你不要这样。”他扔掉烟,一下子抱住我,“不要浑身带刺,好吗?”
“ok,没问题。”我在他怀里笑了,我是个很容易就释怀的人。“那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怎么了吗?”
其实,我讨厌不喜欢追究过往的自己,这样的自己,懦弱。
“乔,你可不可以离开我。”他俯下来亲吻我的额头。“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你了,你就像一个迷,让人越猜越容易上瘾。”
“你说说你的想法。”我把毛巾叠好,放在旁边,靠在了他怀里。
“我们结婚吧,我想和你在一起,一辈子。”他低沉的嗓音在耳边响起,我突然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恐惧,挣脱了他的怀抱。
“乔,你怎么了?”他不解的看着我。
“没事,我就是想起我还有点事,我得回家。”我躲闪着他的目光。
“乔,我今年已经33岁了,你知道的。”他看着我,眼里流露出悲伤。
我知道,他应该知道我在想什么了。他老了,禁不住离别。
“放心,我不会,我会一直在。”我走过去,抱着他。
“乔,什么时候我带你去见我父母吧,好不好?”
又要见父母?
“你父母………”我欲言又止,突然害怕起来。
我想起阿诺,他的父母嫌弃我。
“不会的,乔,我父母他们很豁达的,以前我是同性恋都不介意,更何况,你这么美丽聪明,又是我深爱的人。”他抱我的手臂收紧,告诉我不要担心。
“乔,明天我就去找工作,我要养你,还有我们以后的孩子,你在家呆着就行。”
第二天,他真的去投简历了,有着高学历和出国经历的他,找一份不错的工作应该有很大的可能。
后来,他真的找到工作了,他的谈吐让面试官对他有很深刻的印象。
“乔。”他在厨房里叫我,我走过去,“需要帮忙?”
“有人敲门,你去看看。”他没有停下手里的动作,对我宠溺的笑了笑。
“乔,好久不见。”门外的人,竟然是阿诺。
“进来坐吧。”我笑着拉他进屋。
“乔,我们和好吧,我已经,和我父母断绝来往了,我们重新在一起,好不好?”阿诺诚恳的眼神对我没有丝毫的作用。
如果,他父母嫌弃我那天他追出来,哪怕他追出来就说一句“乔,我会努力想办法的。”我也会和他在一起,可是他没有。
每个人,都应该懂得,不要等失去了,才去追回这个道理的。
“不好意思,阿诺,我现在……”
“乔,是谁啊?”千凌从厨房里探出头来,双手却局促的不知道放哪。
他应该听到了我和阿诺德对话,他问这一句,只是想问我的意思。
我突然很心疼他,那个男的到底伤他伤的有多深?!
“阿诺,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下个月初七,我们就会结婚。”我看着阿诺,没有半点不忍。
“乔,可是,你知道我做了多大的努力吗?”阿诺哭了,他的泪水曾经是我不敢拒绝的理由,可惜,现在不是了。“我在大庭广众之下抛弃我的未婚妻,对我父母说出断绝关系的话,这都是因为你啊。”
“阿诺,如果…”我看着千凌,没有说出那句话,“我们已经结束了。”
“你真的忍心,抛下我,我现在什么亲人都没有了,为了你,我一无所有。”阿诺看着千凌,眼里露出憎恨的目光。“这个老男人有什么好……”
“啪!”我一巴掌打在他脸上,“住嘴。”年龄是千凌的伤,他一直觉得,我们的年龄相差太大,他怕别人说他占便宜!
“乔。”他跑过来,抱住我,“不要激动,没事的,我不介意,真的,我不介意。”
“阿诺,如果当初你父母嫌弃我那一天,你追出来了,哪怕你只说一句‘乔,我会努力的’,我也会等你,但你没有,你都不管我有多受伤!”我也哭了,我想,可能我还是太软弱。“所以,我们已经结束了,你走吧。”
千凌不知所措的看着我们两个,我握住他的手,让他放心。
“对不起,乔,那,祝你幸福了。”阿诺起身,走出了门外。
“乔,你没事吧?”千凌伸出手,笨拙的替我擦眼泪。
“没事,我说过,我不会离开你。”我对他笑了笑。“我想休息一下,好吗?饭做好了叫我。”
“好。”
七月初七,我穿上了婚纱,小至回来当了我的伴娘,大伯也来了。
神父问我愿不愿意嫁给千凌的那一刻,我毫不犹豫地说“我愿意”。
我相信,这一次,我的选择没有错。
千凌说,我们结婚后,我依然是那个卖字的商人。他说,我依然是可以四处飘荡,但是,他要陪着我,一起。
千凌从老家接回了我的大伯,他说,以后,我们是一家人,就应该一起照顾。
他说,我要得不过是彼岸的花,他愿意踏过河流,替我把我喜欢的花摘回来,如果我不想他那样做,他可以把他们画下来。
每个人,最初的爱,并不一定是最后的爱。就像阿诺,他是我第一个爱的男人,但我们没有走到一起。
我要得不过是彼岸的花,你若无法替我摘来,替我画下来也好。
千凌,我爱你。在他问我是否爱他的某一个晚上,我们戴上了订婚戒指。上面刻着我的名字,我第一次,爱上这种物质的表达方式。
或许,是刚好遇到,我记得那天,他与我近在咫尺,我可以清楚的数清他的睫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