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养过这样的一只狗?

2016-07-08  本文已影响0人  郝春水

自从两年前开始,每逢夏日都要被玉林狗肉节刷屏,其观点往往分为两拨,养狗的人认为,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这种做法太过残忍,另一拨对狗没有感情的人,则认为狗肉和猪肉没什么区别。作为一个养狗多年的人,我坚定的站在第一拨人的立场上,对于吃狗肉的行为,我坚决且坚定的持抵制态度。

                                                               一

养狗多年,这个多是多少呢?十年! 从我十四岁上中学开始,到现在已经工作一年,十年的光阴里,它陪伴、见证了我的成长,从一个黄毛小丫头,到现在亭亭玉立的大姑娘,而我见证了它的长大和衰老,从比拳头大一点的小豆丁,到毛皮光亮,威风凛凛的乡间狗王,再到现在喜欢趴在地方晒太阳的懒洋洋。

十年的光阴一瞬而过,妈妈刚抱它回家的样子还在眼前呢,一身黑色皮毛,只有爪尖和肚皮是黄色,刚一撒手放它下地,四脚翻飞,还没来记得仔细打量呢,就钻进了沙发肚子里了,怎么叫都不出来,就这样在沙发肚里躲了三天,吃饭还要偷偷的找没人的时候吃,吃完又飞快的跑进去,不给个正脸,哎,头3天我就只记得是一直黑色的小狗,至于正紧的狗脸长啥样,还真没见着........

小狗的好奇心重,兼有食物的诱导,慢慢的它允许饲主摸摸它了,也渐渐的接受新的环境新的家,开始在家里开始自己的探险之路,今天跑到我的房间逛逛躲躲、明天跑到爸妈的房间兜兜转转,当然最终还是在厨房安了家,就在烧火灶台的旁边,用秋天柔软的枯草搭了一个小窝,它就团在中间。

                                                                   二

乡下的人养狗都抠门,经常喂不饱,所以乡下的狗大多都有点营养不良,发育不全,瘦瘦小小的样子,不过妈妈心善,认为既然养了就要好好的养,另一方面就是它太聪明,太会卖萌了,每到饭点必定回家,蹲在旁边,默默的用水汪汪、可怜的眼神盯着你吃饭,这个时候我就会自觉的去啃两块骨头、或者夹几块肥肉丢给它,吃完后,妈妈会盛很大的一碗饭拌一大碗的荤汤去喂它。两年下来,养的身板高大,油光水滑,孔武有力......奠定了成为狗王的身体基础。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公的缘故 ,从不畏惧各种挑衅,秉持 “不乖就揍、乖也要揍,轮流着揍 ” 的方针,打遍乡村无敌手,其中最光辉的战役就是‘狗洞之战’ ,并非我亲眼所见,来自妈妈转述。

据说,本村的一户长时间居住外地的人家回乡度假,带回了一只养的狗看家护院,这下可炸锅了,自己称王称霸的地方突然来了一直陌生公狗,不久战争就爆发了。

据围观人士透露,两只初次见面,就团团打量,互嗅气味,面露凶相,狂吠不已,一言不合后,开打了,咆哮的冲向对方,互相撕咬,伴随前爪互挠,战况很是激烈,持续了一段时间后,那只外来的狗狗渐露疲态,知道自己打不过了,很狡猾的逃跑了,败家之犬,怎能不追,一个跑一个追,直到外乡的狗狗钻狗洞,想逃回家中躲避追捕,结果狗洞太小,身体太胖,大半个身体进去了,肥肥的屁股正好卡在了洞口,哈哈,被我家狗王一口咬住,至此战役结束,狗王还是狗王,小弟又多一个。

它在外面的光荣事迹我是没有见到,不过在家里一直是调皮、撒娇的样子,会翻平了肚皮求挠挠,做错事情会讨好的冲你摇尾巴,会一蹦一蹦的跑在你旁边,揪他耳朵揪疼了以后再不给你碰.....

                                                                   

今年它已经十岁了,虽然体型还是和原来一样大,但是我看的出来,它的精神已经不像前几年那么活泼了,以前是我一招手,它就屁颠屁颠的跑过来,蹭蹭我的手,现在我想摸它得跑到它睡觉的地方,摸摸它的狗头,扯扯它的耳朵。它越来越不喜欢走动,不知道是懒得走动,还是精力跟不上了,或者两者都有,越来越喜欢躺在田埂上,摊平四肢的晒太阳,不过很好玩的是,是不是因为活的久了,也越来越聪明,前一段时间,陌生人走过,它都不叫,妈妈吃饭的时候就说,是不是年纪太大了,叫不动了,要不要再抱一只小狗看看家,结果,下午两点,又有陌生人来,听见它汪汪汪的叫声了.........

我一直觉得它有5岁小朋友的智商,是能听的懂我们在讲什么的,只是它说不出来,只能用行动表达,妈妈抓了小鸡,怕黄鼠狼来偷鸡,让它没事多躺在鸡窝的旁边,威慑威慑黄鼠狼,接着它就挪窝换个地方睡觉了;小时候,我很怕走夜路,怕晚上一个人呆在空旷的家里,每次吃完晚饭回家时(那时候,爸妈由于工作的原因不和我住一起),它都会颠颠的跑在我的前面,我走路一直很慢,它总是会停下来等等我,回家后我在看电视,它躺在旁边的空地上睡觉,到我快睡觉时,它才会闹着出去,去爸妈那里看家........这样的事情那么多,说都说不完........

今年五一回家,吃完午饭骑着电动车去姑姑家,它屁颠屁颠的跟着车跑,中途的时候下大雨,这时我们恰好正在一条泥路上,很快全身湿透,最糟糕的是因为雨,烂泥翻飞,车轮中塞满泥巴,不能行驶了,我只能一步一步的推着走,雨很大,淋的我眼睛都睁不开,道路狭窄,前后无人,就像是被困在了这条路上,一时间有种非现实的感觉。

这时候原本跑在前面的它又跑回来了,对着我哼唧哼唧了好几声,我觉得它是让我快点走,别困在这里淋雨,它淋了一身的雨水,本来蓬蓬的毛都耷拉下来了,看起来小了一圈,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以它的脚程很快能找到避雨的地方的,却为了等我一直站在前方淋雨,那个时候,好像回到了小时候,我慢吞吞走路,它在前方等我,我跟上了,它又颠颠的开始跑的时候,时光易逝,一转眼都快十年了,不过还是原来的人和狗。

姑姑说,养了这么多年的狗也相当于家里的一员了,按照乡里的习俗,走的时候要给它戴一顶白帽子安葬,也设想过它去世,偷偷的和它说过,下次投胎一定要来当我儿子,不知道它有没有听懂,不过那是后话了,现在的我只希望它能活的久一些,能快活的跑在乡间,能继续号令它的狗小弟们,能躺着晒温暖的太阳,能继续守护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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