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子罕第九1
原文: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白话文:
孔子很少主动谈到功利、命运和仁德。
这一章,是孔子的学生总结孔子在言说上的抉择。
第一个,孔子罕言的是“利”。
“利”,就是一种利益的追逐。
《论语》的《里仁篇》提到“放于利而行,多怨”,就是大家都是追逐利的话,人际的互动,就会有比较多的互相的怨怒、抱怨以及紧张。
谈利,其实如果是追逐名利或者自利的话,常常是亏人自利的,损伤别人而成就自己的利益;
利,又是一种物质的追求。孟子讲“耳目之官不思”,就是在物质追求的过程中,其实我们的感官就贪著于外在物质的一种竞逐,所以是无法反省自觉的。
因为这些种种的原因,所以儒家在谈利的时候,会跟“义”作结合。
“义”,就是一个应该的一种自觉。
所以《论语》里面有提到“见利思义”,当我们在追求利益的时候,应该要思维这是不是合宜的;区别君子小人,也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子路篇》也有提到“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也就是说,在抉择上面那个利,其实是比较偏向个人的利益,这个义是自他两利合宜的抉择。
所以在义、利的辨别上,儒家其实是辨别得非常地清楚,孔子也就单单地比较少言这个个人利益,或者物质的一种竞逐。
少言,并不是不言。
孔子也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富贵也是可追逐的,可是要取之有道;
《易传》里面也谈到“义者,是利之和也。”所以如果利益能够符顺于义,这个利还是可以成就人我之间,以及自我跟自我的一种协和关系。
第二个部分,“与命与仁”……
“与命与仁”,这个“与”,是赞同的意思。
命,是孔子常常讲,《论语》里也提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所以对命的理解,是成为一个君子非常重要的一个前提跟条件。
这里的命至少有两个意思:第一个是命动,第二个是使命
比如说,冉伯牛有疾,孔子去探望他的时候感慨,“斯人也而有斯疾也!”
孔子也提到,理想能不能实践,“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
所以对于命,孔子其实有非常深刻的一个体会:就是人其实在很多事情上,是不能自主决定的,我们要看清楚这个不能自主决定的一个命限。
第二个,是所谓的“五十而知天命”,就是我们一生重要的一个使命。
这个使命,其实也是孔子常常强调的,比如说儒家知其不可而为之,“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也,已知之矣。”
也就是说,在对于生命有限这个前提的体证之下,然后还是能行所当行,努力地去实践自己的一则天命。
当然这个天命也可以理解成天道运行的一个法则,就是整个天地之间运行的法则,也就是天道。
这个天道,唯有圣人能够去体悟,证成它。
“仁”作为孔子思想的核心,当然孔子不管是自己的主张,或者是跟弟子的问答,常常围绕着这个“仁”这样的一个话题,在彼此的生命中相互地提点,相互地点拨,这个是有关于仁的一个内涵。
可见,孔子对于命跟仁,其实都宣说地非常非常地频繁,也宣说地非常地深透。
所以这一则里面我们可以看到,孔子对于“利”是少说的,即使要说,也会跟义作分辨,或者跟义作结合;
对于命,对于人生有限的命限义,以及在这个有限的前提之下,应该努力去实践人生的使命,在这个实践的过程中,去启沃天道的一个纯德,这个对于命的一个内涵,也是一个君子很重要的一个前提;
对于仁的宣说更是篇章繁复,孔子再再地去提策,以及跟弟子之间的对话,都是围绕这个“仁”这个主要的一个思想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