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毛姆:简·奥斯汀及其《傲慢与偏见》

2024-01-30  本文已影响0人  小蛮渔

简·奥斯汀(1775-1817)的生平似乎几句话就可以说完,毛姆也的确是这么做的。随后,毛姆用了较长的篇幅,引用了简的书信,企图告诉读者简的风趣——以及难免偶尔带点恶毒。

简对别人的荒谬、自抬身价、矫揉造作和不诚恳具有敏锐的评断力,她的幽默以准确的观察和坦诚为基础,因此,你找不出什么恶意。

简常年过着安静的乡居生活,许多事情都亲力亲为,她有教养,但她和身边的人并不属于上流社会层级。她广泛阅读,也有自己的偏好。这些生活经历和阅读体验都反映在她的作品中。

她最初写作的时代,小说是被人看得很低的文学体裁,女人写作更显得唐突。她的第一部出版作品是《理智与情感》,1811年才问世——那时女性写作已逐渐被世人接纳。实际上她在1796-1797就完成了《第一印象》——通常认为这就是十六年后出版的《傲慢与偏见》。

有人认为简·奥斯汀过于遗世独立,毛姆并不这么认为。在那个年代,女性谈论政治是不礼貌的,她们甚至不看报纸。但简并不是对那些大事一无所知,只是避免出现在她的故事中。

简对自己的局限非常清楚,她的人生经验仅限于乡村社会的小天地,她只写自己知道的事。但她的观察力极其敏锐,她的感想可以启迪人心,她的幽默感更使其观察饶富意义,给她的观点带来了端庄又活泼的特性。诚如沃尔特·司各特爵士所言,“那位小姐具有描述寻常人生各种瓜葛、情感和角色的才华。”

《傲慢与偏见》被很多读者选为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本书最大的优点在其可读性——比某些更伟大、更著名的小说更可读。书的结构非常好,事情自然而然地发生,人物的言行举止大题是符合人物特点的。唯一一点,简·奥斯汀的确不大会写“不寻常”的事,谁叫她的才华都在写寻常事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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