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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续作,大多是坑爹货

2017-10-25  本文已影响275人  文盲读书1

有些小说因悲剧或开放式结尾,总让人感到悲伤或不过瘾。这时只要网上搜一搜,读者兴许会发现该小说的续作,买来翻阅,竟会发现坏人都死绝了,好人都幸福地生活着,结局也皆大欢喜。

此类小说很多,尤以畅销小说为甚,譬如说:《后宫:甄嬛传》的续作《后宫:如懿传》,《琅琊榜》的续作《琅琊榜之风起长林》。

《三体》

当然最热门的要数《三体》系列。但续作最多的,必是《红楼梦》,网络版本不下万余种,水平参差。《红楼梦》堪称古典文学巨著,即便是知名作家为其写续,恐怕到头来也是狗尾续貂,更不要说网络写手了。

但小说的续作也未必都那么的不堪,有些作品还是不错的。有些好的续集,文字功底、剧情编排、人物刻画,可能还会超过原作,但因为原作的经典性和传播广泛性的原因,光环始终被掩盖。譬如说:《飘》(乱世佳人)的续作,亚历山德拉·里普利所著的《斯佳丽》,其文字风格一改玛格丽特·米切尔的拖沓,情节更为紧凑,人物刻画更为形象生动。可这样上乘的作品,依然无法与《飘》(乱世佳人)相提并论。

原因很简单,续作中的人物都是遵循了原作里的人物,男女主人公依然是斯佳丽和瑞特。里普利只是在米切尔的创作基础上进行更深入的二次创作,主人公性格形象早已深入人心。这是一个先入为主的概念,就好比摩拜和OFO的共享单车被万千大众所熟知,其中诞生的单车品牌,即便功能性更多更好,也都是基于共享概念,影响力和市场价值不如前两者是必然结果。

《斯佳丽》

所以说,写续作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因为它无法跳出原作的框架。世人只会记住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第二个吃得再多再快,也不会被人记住。

续作的类型决定了续作的质量,有些时候也能超越原著,此类情况并不罕见。

续作类型大致分以下两种:

作者本人为作品写续作

前面提到的《三体》便是如此。说到这部科幻小说,看完第一部,再去看后两部,总有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感觉。

首先,以关注度而言,第一部是“雨果奖”获奖作品,在国内享有“极高的地位和影响”;

其次,后两部作品与第一部相较,并无突破性和特别出彩的地方;

再次,商业时代造就商业写作,但凡一部小说市场畅销,各方资本前来追捧,作者很难做到坐怀不乱。

不过《三体》的三部曲还算是好的,作者本人大抵是遵循严肃创作原则,相比较而言,同为严肃作家的笛福可真是因为续作问题险些毁了一世的英名。他写下的《鲁滨孙漂流记》(鲁滨孙历险记)在当时也是一部畅销之作,但受利益驱动,随后创作的《鲁滨孙漂流记续集》就有点儿让人摸不着头脑。书中的鲁滨孙荒岛归来,建立了一个庞大的金融帝国,幅员之辽阔远超大元王朝,简直令人咋舌。小说中处处充满了对金钱与权力的膜拜,若是不看封面的作品名字,再将主人公名字替换,还不如现在的网络小说好看。

因此,为了金钱和迎合市场,作者为自己的畅销书写续作,无疑冒着极大的风险,稍有不慎,便会英名尽毁。

在这方面文学作家是极有原则的,不论是狄更斯、莎士比亚、海明威等作古的文学大师,还是米兰·昆德拉、村上春树等当代作家,对他们来说,一部作品完结就是完结了,任凭市场呼声再高,也不会为自己的作品写续作。

真正严肃创作的作家,并不在乎市场的受众,不会以任何方式来迎合市场。金钱不过是作品产生的附加价值,作品本身的文学价值,才是他们所追逐与向往的。

不过,例外总还是有的。当一位作家写下数部作品后,世人总会挑选出其中三部最优秀的作品,将其冠名为“三部曲”,代表其作品的最高价值。为什么是“三部曲”,而不是“四部曲”或“五部曲”。这个问题我没想过,也没有想的必要。

有些作家的“三部曲”,相互毫无关联;有些作家的“三部曲”则相当于一个系列。系列是作家经过缜密思考后制定的计划,大多情况下,在第一部作品的布局中便留下痕迹,主要人物贯穿整个系列。当下最火热的无疑是《哈利·波特》系列、《魔戒》三部曲。《三体》与这两部相比,显得事先准备不足。这从他们的第一部作品中即可窥见。

《家》《春》《秋》

此外,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在整体结构上的把握,始终围绕金陵城高公馆一家由盛转衰的全过程,揭露旧中国的没落与腐朽,批判封建家庭旧礼教的残酷,以及年轻人在黑暗势力压迫下的多舛命运。

还有像凡尔纳的三部曲《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海底两万里》《神秘岛》,三部小说故事内容各不相同,但始终有一个神秘人物尼摩船长与之相连,直到最后一部《神秘岛》,作者才揭开谜底,道出尼摩船长的身世,故事继而宣告结束。

所以在是否写续作方面,从事严肃创作的作家都把持着非常审慎的态度,没有事先设定的全盘架构,绝不会轻易续笔。这无关乎金钱,无关乎名利,更多的是坚持严肃文学创作的初衷。

他人为原作写续作

正如前面所说的,大部分读者对《飘》(乱世佳人)的结尾是不满意的,斯佳丽和瑞特最后有没有走到一起,米切尔写下一个开放式的结局,供读者去猜(其实没有猜的必要,通过两人的性格和剧情推动,他们的最终走向,是分手,还是复合,早已嵌入小说)。

鉴于读者文学鉴赏力的差异,呼吁写续作的呼声自然是高涨的,于是经过层层选拔后,亚历山德拉·里普利得到这个机会,终于写下了比原作更为“精彩”的《斯佳丽》。

前面已说过,写这种续作是吃力不讨好的,写得好,依然是原作的影子;写得不好,被读者痛骂。还有就是那些文学评论家,他们是最痛恨这种续作的。理由很简单:故事完结就是完结了,不管是顺着原作写,还是神转折,都是不尊重原作的表现。

《斯佳丽》已是各类经典著作续作中的佼佼者。

我们再看看朱莉娅·巴雷特为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所写的续作《专横》《三小姐》。尽管巴雷特遵照原作的人物性格进行二次创作,同样以两三户人家的乡村基调为主旋律,但与原作相比,在细腻程度、人物刻画、叙事结构和文字风格上,都差了十万八千里。

但凡爱情故事,尤其是经典爱情故事,世人看了总是不过瘾的,期盼着续作的到来,或是想要知道结局以后主人公的发展,又或是对原作的结局不甚满意,从而想要在心理层面得到些许安慰。这是人之常情,不能算是苛求。

所以很多经典爱情故事,都这样莫名其妙地有了续作(皆非原作作者续创),譬如:《简·爱》的前传《藻海无边》,《蝴蝶梦》的前传《德温特夫人》。

且不说《藻海无边》中对罗切斯特身世的胡编乱造,其性格就与《简·爱》有显著的差异,更莫要说苏珊·希尔(《德温特夫人》的作者)的自取其辱。要知道,《蝴蝶梦》之所以成为经典的文学作品,不在于故事本身,而是在于第一人称的写作方法,达夫妮·杜穆里埃达到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境地,能将死人写活的作品,唯有《蝴蝶梦》这一部;将死人写活的作家,唯有她一人。

经典之所以经典,在于这些作品的文学性,而非爱情故事的感人。

喜爱看续作的读者,大抵都是奔着故事去的,文学鉴赏力有限(专业从事文学研究的学者不在此范围)。

最重要的是:原作已然用结尾表达了作者的思想,续作者再去更改,是对原作及原作作者的不尊重。

任何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完结了就是完结了。文学创作体现了作家的个人素养,正是他们不为金钱所动的风骨,铸就了文学的辉煌,也为后辈们遵循先人的足迹,提供了良好的典范作用。

因此,文学作家和文学精神,才会世世代代传承下去。

《吉尔伽美什史诗》,世上最早的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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