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真的很爱你啊
在海边。
台风天去海边这件事对我来说已经够疯狂的了,没想到海边人还不少。从小就被教育不能玩火不能去河边的我向来规规矩矩的活着,遇见个陡坡,都宁愿绕小区一圈换条不怎么陡却对我来说仍然有难度的坡上去。是的,我开电动车的技术还不到家,不,其实是我太怕死了。
“去不去海边”
“今晚吗”
“对”
“走”
于是就有了我跟喜克多的海边之行,等我从小区走到十字路口时,喜克多电话我“你丫在哪儿呢不是说已经出来了吗”,他还是那么的暴躁,就跟他的名字一样。
“我在路口等你啊,没看到你啊”
“你丫在哪个路口啊 我在南门啊”
“我不是叫你从那个小巷子拐进来,走那条光明大道吗”
“你他妈不是让我从那个卖阔落的阴森小巷子拐进来吗”
……
我跟喜克多要见面总是会争吵的,往往是面红耳赤,不可开交谁也不让谁的那种。
“好,你等着”喜克多恶狠狠的甩下了这句话,没过两分钟,他就出现在我面前了。
一见到我,他就拍了拍我的屁股。好像是在惩罚我跟他说错了地点,可他不知道明明是他理解错了啊,又或许他知道,就是不愿意承认啊。
我们生活的地方是个海边小镇,具体是哪个海我活了二十二年都还没搞清楚,从小读书时,老师就告诉我们,我们的家乡,是个沿海城市,“鱼米之乡,丝绸之府”是他们给我们这个城市的称号,可没告诉我们沿了什么海,也可能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后来发展了,在这个海上建起了跨海大桥,可我依旧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海。
我问喜克多,你知道这是什么海吗。他摇了摇头。
所以说我们俩为什么会在一起,两个无知的人总能有话讲。但我比他好一点,起码在看到浪拍上岸的时候,我还能挤出一句“海上明月共潮生”尽管台风天根本没有月亮,而他只能一个劲的“卧槽,这浪太他妈好看了,卧槽,这风太他妈爽了,卧槽,下次台风天,老子还来。”
他想牵我的手,被我甩开了,我才不要跟那么粗俗的人牵手呢,好多人看着,他有点尴尬。他又试图牵了一次,又被我甩了,他还是不放弃,来来回回四五次,终究还是没牵成功。
那些站着吹风看我们的人,一定在想:这俩傻逼。
我说:大风会把我裙子吹起来,我要用手扯着。
他说:我给你扯。
我说:天太热了,手心会出汗。
他说:我不嫌弃。
我说:这里人太多了,我害羞。
他说:没人认识你。
最后,我还是妥协了,走到了个人少的地方,允许喜克多牵起我的手。
相好一场,手都要暗落落的牵,我真替喜克多憋屈。
我们吹着风,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也黑了,喜克多的轮廓若隐若现,他实在是太黑了,黑到要不是他说话时嘴巴一张一合,我都觉得我在跟我的影子说话。
“什么时候回去”我问他。
“再过会儿”他说。
别看喜克多是一个黝黑粗犷的大男人,其实我知道,他心里住着一个敏感脆弱的少女,而面对此情此景,这少女就跳出来拉着他的身子说“别走,别走,吻她,吻她”
于是,喜克多就想来个浪漫的Jack和Rose 船头相拥的经典画面,但当他发现我的腰比Rose粗了不止一倍以及海风吹得我头发乱舞啪啪拍打在他脸上时,他放弃了这个浪漫的想法,瞪着眼睛丢了两个字:法克。
喜可多发现没意思了,吵吵着要回家,我说“再过会儿”他说“台风天,不好”。
我拿出耳机,在喜可多眼前晃悠着说“听会儿歌吧”
喜可多可能觉得吹着海风听着抒情的歌曲也是一件浪漫的事,眼里发了光,接过耳机“听听听!”
“他真的很喜欢你 像风走了八千里
他真的很喜欢你 像阵雨下到了南极
他真的很想念你 像珊瑚沉在海底
他真的很喜欢你 不问归期不远万里
他真的很喜欢你 像盲人看一出哑剧
他真的很喜欢你 像第一首诗不尽人意
他真的很喜欢你 像太阳自转无论朝夕”
耳机里放着刘莱斯的《浮生》,我很喜欢这首歌。
“好听吗”我问喜可多。
“好听”
“你真的很喜欢我吗”
“嗯,我真的很爱你啊”
我还是看不清喜可多的脸庞,但我听清了他说的话,“嗯,我真的很爱你啊”,那么坚定又俗气的话,就跟他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