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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口太高一寸”日

2019-06-18  本文已影响5人  僚片子
“枪口太高一寸”日

      行政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的年内考核,昨日完了。今天想起昨日的事,深觉当今人际的通明,好好的没有什么不好,关键时候,群众还是最值得信赖的。一年一次考核,总是嫌少了,如若天天有考核,领导一定是受不了的,一般职工干部大都记性不好,前几日唠唠叨叨的埋怨,关键时那些满腹牢骚意见也都鸟散尽,只记得领导没有什么过错,做个端正的不背后说坏话也定是不怎么难了,这点来看,群众最是朴实的,值得去爱。

        有关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故事是这样的,两德统一后,因翻越柏林墙而被射杀的东德青年格夫洛伊的家人起诉开枪士兵亨里奇,要求追究亨里奇的法律责任。在法庭上,亨里奇的辩护律师辩称:亨里奇作为一名守墙士兵是在执行命令,作为一名军人执行命令是天职,他别无选择;如果要说是有罪,那罪也不在己。而旁听席上的人们也多数接受了上述辩词,从心理上默认了亨里奇是无罪的。然而,法官赛德尔面色严峻、义正词严地反驳道:作为一名军人,当发现有人翻墙越境时,不执行上级命令(开枪)是有罪的;但是,你可以打不准,而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你在举枪瞄准自己的同胞时,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而这也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赛德尔还说:在这个世界上,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发生冲突之时,良知才应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因为“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

        赛德尔的话在庄严的法庭上回响,给人以深深的心灵震撼。旁听席上,许多人的眼睛里闪烁着泪花,有的人相拥而泣。亨里奇的眼睛里也噙满了泪水,胸口剧烈地起伏。他将目光投向格夫洛伊的家人,说了句“对不起,我错了”,就低下了头再也无力抬起。最终,他因蓄意射杀罪被判三年半徒刑,且不予假释。当履行职责成了一种罪恶,就会有一种东西比职责更值得遵守——那就是我们作为人类的良心。你有服从命令的义务,但你有打不准的权力。

        换言之,如果你是柏林墙边持枪的士兵,看见有人翻墙,你的责任就是把枪口抬高一点;如果你是1960年独自巡逻的民兵,看见有人逃荒,你的责任就是放他们一条生路;如果你是城管,看见小贩四散奔逃,你的责任就是跑得比小贩慢一点。

      “把枪口抬高一厘米”闪耀着人性的光辉,成为文明国家的军警在面对非刑事犯的同胞时,最高的思维底线和行为准则。如果枪口抬高一厘米适用于各个方面,各个领域,乃至单位、乡镇、村落,是不是与文明程度相抵触,违背正确的是非判断,阻碍了事物的发展,觉得在某些方面人性就不显得那么重要,很是叫人搞不懂。

        昨天,领导考核,很是赞许庆幸单位还有许多人,枪口居然抬高了一寸,不知道能否换来那政治生命的“我错了”。

        2019.6,18于单位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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