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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离”“合”,妙不可言!

2016-10-14  本文已影响43人  书法爱好者

书法之要,妙在能合,神在能离。离与合乃书艺之神妙境地,既为书法之要诀,亦为书艺一重要辩证法则。

临帖中有离合之法:

既要“离”,即“不可有我”;又要“合”,即“不可无我”,从而临帖不可不似,又不可全似,要始于形似,终于神似,为不似之似。“我”与帖既离又合,便是离合辩证法的运用。

离与合之法,也指结字或章法:

清周星莲在《临池管见》中分析过结体、章法的两大弊病:“患于散”,“病于结”;散(离)则贯注不下,结(合)则摆脱不开。他认为若能艺术地处理,从而可“于联络处见章法,于洒脱处见意境”。

对此历代书家莫不深究,欧阳询的《结字三十六法》其中数法即从离合着眼的,如“粘合法”、“朝揖法”、“附丽法”、“相让法”等都讲究其离合之美妙。

清王澍、蒋衡总结前人之说著《分部配合法》,亦是对于离(分)合的积极探索。孰离孰合,何离何合,其中组合无穷尽,而旨在完美。

离合之法,古代书论中又常与虚实有关:

如行草中笔法虚实离合的辩证法即在笔虚取圆脱,笔实取沉着,使虚实并用。故朱和羹《临池心解》指出:“书家秘法:妙在结合,神在能离。离合之间。神妙出焉。此虚实兼到之谓也。”

古代书论中另有一种离合之法,是从整个学书境界而论,上升为更抽象的离合法则,此诀解者甚少:

董其昌《画禅室随笔•评书法》云:“盖书家妙在能合,神在能离,所欲离者,非欧、虞、褚、薛诸名家伎俩,直欲脱去右军老子习气,所以难耳。哪吒拆骨还父,拆肉还母,若别无骨肉,说甚虚空粉碎。始露全身。晋唐以后,惟杨凝式解此窍耳,赵吴兴未梦见在。”董氏认为自己“解此意,笔不与意随也”,还未能到得这一地步。

董氏所云的离合境界可谓高,也实在难。首先是合,使自己能合于历代名家技法,如欧、虞、楮、薛,更能上升为合于书圣王羲之的技法。由合而进入更高层次的离。就像哪吒般拆骨肉还诸父母,使自己另有一幅骨肉神韵!这种离合法,成为董氏书学的最高理想境界。他向往这种理想,也明知自己未能到达此峰巅。然其志存高远,放言雄肆,实在是很有胸襟、气魄。

董氏的离合法在清代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其中宋曹在《书法约言》中继此阐发云:“书法之要,妙在能合,神在能离。所谓离者,务须倍加工力,自然妙生。既脱于腕,仍养于心,方无右军习气。”如果书家真能达此神妙的离合峰巅,那么即可以作出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辨的逍遥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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