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狗生小新

2017-01-22  本文已影响0人  洛小仙儿

我向来,都是这么一个选择红烧仔鸡的人。我不愿意去想那些我可能会得到、又暂时没有得到的东西。比如说那堵墙后面的湖边美景,充满阳光的下午,帐篷,躺椅,和无比鲜美的现烧活鱼,虽然它们比那吃了若干次的红烧仔鸡要美好一百倍。但我不相信憧憬,还是开车五分钟就能吃到的红烧仔鸡让人踏实。

让我砸开那堵墙?

我深深地知道,这不是属于我的一件事情。

我的生活,属于每天清晨六点半不需要闹钟睁开的一双眼睛,属于前一天晚上熨烫好的白衬衫,属于车上永远准备的酸奶、麦片、巧克力。没有什么比这样规律的生活更我觉得舒心和平静,还有,我知道我走在人生的正轨上,这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每天比同事早到半小时,晚上如果不能在六点准时下班,就在七点错封出行。周一晚上,我去超市补充生活用品周二周四,我去健身。Monika有时候会在周三过来,我们一起佐餐,然后做爱。周五的时候她会留下来,这样就可以吃到周六早上我为她做的早餐。

我想一年之后我会向Monika提出结婚,她应该会答应。

我的生活中很多事情都有规律可循,除了一个小东西,我的狗,小新。

他是我读初中的时候在路边捡的一条狗。估计是被狗贩子数漏了,在路边呼啸而过的车子旁边,它摇摇晃晃地站着,只有我的手那么大。它的眼睛很大很大,大的好像占掉了半个头,黑色的脸,黄色的身子,毛绒绒、软绵绵的。它没有抬头,或者说那个脑袋重得它抬不起头,但我还是看得到它的眼睛,很大,很黑的眼睛,还有很黑的一排睫毛。我很少那么冲动,我弯腰一把捧起它,放进了我的口袋。

我一手护着口袋,一边在路上跑了起来。我的心跳得很快,我怕被狗贩子发现,跑过来跟我抢,我怕遇见打狗队,连人带狗一起打一顿。我怕路过路边的狗肉馆,让他们知道了我的小狗,要抢去做汤。平时走20分钟的路,那天,我没注意的功夫,就已经用钥匙转开了门。

家里没有人。

我把它放桌子上,仔细地端详它,大头,一对漆黑的大眼睛望着我,两只黑桃心一样的耳朵。它的身体不如头的1.5倍长,身上毛绒绒的姜黄色的乳毛,发出一股奶味。四条又细又软的腿一会儿向左倒,一会儿向右倒,实在支撑不住那个大黑脑袋。

“你是小新。” 我叫了它一声。

它把头栽倒在了我手掌里,左右蹭了蹭。我左胸心脏上裹着的几片花瓣,被蹭落了。

后来,我挨了人生中第一次打,把它留了下来。

虽然的确是我忤逆了父母,但我绝不是一个叛逆的人。除了这件事,我一直都行走在正确的路上:名牌大学、名牌研究生、稳定的工作,晋升的慢,但也不用加班。

除了坚持带着小新,我从来没有坚持做过任何任性的事,没有,绝对没有。

我为我稳重的个性感到非常骄傲。我不但能认清现实,还能享受现实。我最同情的就是很爱看心灵鸡汤的年轻人:“永远不要让别人告诉你,你做不到”。北京酒吧混了十年都混不出来的歌手,不劝人家转行,还给人发糖。还有把文艺青年们害得不浅的言情剧,动不动就一生挚爱,非你莫属。再加上这些人写出来的歌,“怎样才能接近你,看到你眼睛”,前几年交的女朋友都结婚了,还唱什么唱!

美好的成功学和浪漫故事,让生活显得格外失败。我的人生名言,少喝鸡汤,多干实事。我这踏实的生活实在像是握在手里的方向盘,每一天都在正确的轨道上再进步一点,生活有点重复,但是,我知道我是对的。

每天的生活有一点重复,但是因为小新,我的生活不一样。有时候它早上跑到我房间,用脑袋找到我的手,舔着舔着到我醒来。有时候的早上它用爪子扒着我的胳膊。有时候它不理我,我醒了它也只是躺在地上,看着我动动尾巴。我每天早上起来带它散步,走的从来都是一样的线路。但它总是那么期待出门,并且每次出去,都闻着不同的东西摇尾巴。

因为小新,我的生活有那么一点新意。这一点新意对于我这种人来说,真是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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