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415说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昨天晚上,接到了朋友转来他朋友的一条微信,咨询一个与培训机构治理相关的问题,说注册了个个体的“两代教育咨询”,不知道这次是否在清查范围,听说这次非常严格,虽然说是咨询机构,但只要带“教育”两字就不行,问问是否果真如此。看来,培训机构治理开始初见成效了。在给朋友解释完相关政策后,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简单的梳理,谈点看法。
一、为何治理
首先是为了减轻学生课外负担
减轻学生负担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和话题,从最早的减轻学生负担,到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再到现在的减轻学生课外负担,这些年,教育部门一直在做。
两会期间,陈宝生部长做客新华网、中国政府网《部长之声》,提及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时说过: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迅猛,在满足了部分中小学生对学习的补充性需求同时,一些培训机构在经营过程中违背了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
教育部四部门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文件的标题就是《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开门见山地说明了治理的原因: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
笔者有个小亲戚,读小学时,周日周末,每周拿出半天时间上个兴趣班,学点书法、吉他、笛子之类的,孩子还能兴高采烈的去,回老家很张扬的给我们演示一下学习成果;进入初中后,每周辅导班的时间变成了一天,每天作业做到很晚,假期也很少再有时间回老家,微信上经常发个牢骚味很浓的表情,感觉抵触情绪明显。
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一些培训活动,确实增加了孩子们的负担,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其次是为了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
新华社《补课费用直追住房按揭——地方两会关注课外补习热》文章中说,很多学生发现自己的假期几乎被培训班课程排满了,一三五奥数,二四六英语……网络上流传的段子“上一秒母慈子孝、下一秒鸡飞狗跳”,折射出了当前家长普遍存在的教育焦虑。
中国教育学会发布的报告显示,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参加课外辅导的中小学生,占到在校生总数的70%左右。另据其他媒体报道:2016 年我国小学到高中总人数为 1.66 亿人,平均课外文化课参培率达到 57%,家庭平均课外辅导花费约为 5000 元。
前段时间,微信上看过一篇“月薪三万,还是撑不起孩子的一个暑假”的文章,说—位在企业当高管的妈妈,月薪三万出头,女儿在广州某外语学院附属名校读五年级,家里大头支出由老公搞定,最近却连新衣服都快不敢出手了,原因就是孩子放暑假了。这位妈妈算了一笔账:女儿去一趟美国游学,10天20000元,女儿平时在家需要请阿姨照顾,5000元;7月份钢琴考级,每周要上两节钢琴课,200元一节,一共2000元;游泳班2000元;英语、奥数、作文3科培训班6000元,这么几项加起来就要35000元了。“痛苦的是你花了,心疼得不踏实;不花吧,对不起孩子更不踏实!”
有人说这位妈妈在炫富。炫富不炫富不好说,这篇文章在描述这位妈妈焦虑状态的同时,也在增加其他家长的焦虑。至少笔者看过之后,就感觉很对不起儿子。
送孩子参加辅导培训,除了增加孩子辅导,搞得亲子关系紧张外,肯定还需要花钱,增加家长的经济负担;对有些家长来说,钱或许不是问题,但上不上、上那个、值不值,是所有家长都得思量纠结的问题,很头疼的问题。
微信上有篇《有最多好学校的京沪,也有最多焦虑的家长》的文章,开门见山地说:久居上海,同学聚会越来越少。原因很简单,大家都在陪孩子补课,很难同时有空;即便聚在一起,也迟到早退,原因还是要陪孩子补课。问问京城的朋友,也多如此。
京沪如此,其他地方也好不到哪里去。
三是为了优化教育生态,落实素质教育
中国当前素质教育的生态环境比较脆落,素质教育的口号喊了很多年,素质教育的理念广为传播,但在很多地方、很多学校并没有完全落地生根发芽,更不用说长成参天大树了。应试教育的观念根深蒂固,很多学科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就是地地道道的应试培训;很多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都在赤裸裸的宣扬提分成绩,这些培训机构的所作所为,对本来脆落的素质教育生态,是致命性的破坏。
至于培训机构与某些不法学校开展的占坑班,通过培训为某些学校组织招生考试、入学测试,开展学科竞赛将成绩提供给某些学校作为入学参考,更是破坏教育公平,污染教育生态。当然,罪魁是涉事学校,应该严惩严处;但相关培训机构最起码也是帮凶,也不能轻饶。
四是部分培训机构违法从业,游离于监管
近年来,种种原因,校外培训市场蛋糕不断膨胀,香飘四溢,很多社会组织和个人都蜂拥而至,想从中分得一杯羹。教育部门审批校外培训机构场所设施、师资条件、办学资金、安全管理都有标准,有一定的门槛。一些不具备办学条件的举办者,就曲线救国,到工商部门注册个教育咨询公司,明目张胆的办起中小学课外辅导来;更有一些小机构和个人,干脆既不到教育部门审批,也不到工商民政注册,随便找个地方,甚至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也加入到培训行业吃肉喝汤。这些未经审批的培训机构,基本不在有关部门的监管视线内,培训内容、培训质量、安全管理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问题,参加培训者的权益难以保障。
此外,校外培训行业还有一些其他问题,但最严重的还是以上四个方面的问题。
二、治理什么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文件要求,结合各地具体情况,本次专项治理的工作重点和主要内容大致有一下几个方面。
1.整治安全隐患问题
确保安全,是最基本要求。部分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设施设备不充分,办学场所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必须迅速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按规定要求停业整顿,难以根本解决的,要取消办学资格。
2.解决办学无资质、资质不全问题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规定,开办校外培训机构,要先到教育部门审批,后到民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按这一要求,不论是无证无照私自开办的校外培训机构,还是仅有营业执照的教育咨询公司,其开展的校外培训,都属于非法开展培训业务,都在治理范围。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后,或许部分培训机构不再需要审批,到时候按新规定执行。
3.解决证照齐全机构不规范办学问题
一是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违反教育规律和中小学生成长规律的问题。重点是学科类培训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问题;按教育部四部门文件要求,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问题。夸大培训效果宣传,违规开展提分宣传等,这方面的问题也较为突出。很多培训机构都通过微信等自媒体发布大量的所谓的软文,宣传课外培训,制造家长焦虑情绪,达到自身谋利目标,煽动性很强;全国两会期间,陈宝生部长在新闻发布会上曾风趣的说起过这个问题:那些培训机构炫耀的培训成绩单、广告、广告词,很多都是鸡汤加忽悠,鸡汤喝得众人醉,错把忽悠当翡翠。
招生广告作为广告,肯定有一定的夸大成分在其中,但应该是合理夸张。媒婆介绍对象,把眉清目秀说成天生丽质,还能说得过去;如果把眉目基本清楚说出国色天香,就有点严重失真了。
三是干扰正常教育秩序的问题。主要是违规组织竞赛,参与学校招生问题。包括为合作学校占坑培训,代理招生,代为测试学生入学前学业水平等问题。
三四线小城市,水没有京沪大都市那么深,占坑班之类的高档玩意少,但为其他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代理招生的行为还是存在的。
四是聘用在职教师开展培训问题。部分培训机构大肆宣扬有大批在职名师参加培训,办学质量有保证;如果没有,涉嫌虚假宣传;如果真有此事,当事教师属违规开展有偿家教,培训机构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是违规收费,不按规定退费的问题。部分培训机构财务经费管理混乱,违规收费甚至提前预收收费,培训效果差导致学生退学不退学费引发纠纷的问题,也是培训行业常见的问题。
六是其他违犯《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问题。属于培训机构日常监管问题,包括变更办学地址、变更办学场所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办学许可证到期不及时更换,不按规定参加年检,办学条件、办学设施、师资队伍不达标等问题,都应该进行整改。
4.其他治理任务
属于减轻学生负担工作内容,严格上不属于培训机构治理范畴,但教育部等四部门文件也有要求的相关工作,包括治理中小学办学行为不规范、教师有偿家教等问题。
三、治理何难
校外培训机构有没有问题,有,很多问题;需要不需要治理,非常需要,要尽快治理。教育部四部门文件下发后,网上网下欢呼声一片,给人的感觉,校外培训市场似乎马上能迎来一个朗朗晴空。个人感觉,对此要有个合理预期,校外培训机构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需要多部门、全社会参与,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1.监管制度体系不够完备
现在强调依法行政,监管机关遵守的是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相对人信奉的是法无禁止皆可为。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发布实施后,有些地方的配套政策没有跟上,民办培训机构的审批、登记等新的具体管理规定缺失,原有的一些政策规定与新法规定不够一致,有些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不具体、不详尽。同一行为,各自理解,在放管服的大背景下,有些地方、有些同志工作起来,感觉左右为难,尺度不好把握。
2.监管力量相对不足
去年,上海对培训机构进行初步排查,梳理出教育培训机构7000多家,其中证照齐全的2000多家,有营业执照无教育培训资质的机构3200多家,无照经营的1300多家;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武汉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441家,未经教育部门审批有营业执照的培训机构8000多家,无证无照的多少家,没说,估计肯定还有不少。其他地方,相关情况也大差不差。相对数量如此庞大的培训机构,各地教育部门监管力量、监管手段、监管能力确实严重不足,事中事后监管的难度很大。
3.部门协同有待于加强
教育部四部门的文件是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和原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文,民办培训机构审批管理的具体工作大都在县级层面。培训机构需要监管的事项涉及的部门远不止上述四家,审批部门涉及教育、人社,登记机关涉及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安全涉及公安消防等,业务管理涉及的部门也很多,还有属地乡镇村居,也有相应的管理职责。培训机构治理需要多部门参与,综合治理。县市区同志反映,这项工作需要协调的部门单位很多,有些时候,协调起来很难。
4.非法培训生存的土壤较为肥沃
培训机构的很多问题都不是新问题,大部分都是由来已久,久治不愈。一些媒体文章称,这次培训机构治理要动真的了,其实以前也不是假的,都是真的;在县市区层面,甚至是一项常规工作,每年寒暑假都要开会发文,开展集中治理。治来治去,旧的问题尚未解决,新的问题又与时俱进不断出现,这里面有治理不力的问题,更有校外培训生存土壤特别肥沃的原因。
不少用人单位招聘启事都指定非“211”“985”院校不招,前段时间,媒体报道某单位招用博士生还要看本科出身;年年严禁宣传高考状元、严禁宣传升学成绩,在很多地方也是长期禁而不止;很多人衡量一个学校(高中学校)的办学成绩,就看学校考取了几个清华北大,甚至其他“985”的数量都不算成绩。
在这种环境氛围下,作为家长,对孩子的学习,谁也做不到淡然处之。学习吃力的孩子需要补齐不足,跟上队伍;成绩优秀的孩子需要好上加好,保持优势;提高一分,干掉千人,局外人听起来很刺耳,当局者感觉很现实。参加校外辅导培训,就成了很多家长不二的选择。一方面对参加培训花费钱财精力和加重孩子负担恨得牙根痒痒,一方面又千方百计送孩子去参加各种辅导培训。家长对校外培训的这种爱恨情仇情结,是个社会问题。
同时,因为监管不到位,处罚难落实,部分机构违法开展培训的成本很低,收益很丰,也导致了违法培训疯长。
四、如何治理
对一个地区来说,具体治理的工作步骤和路径大致可按以下线路展开。
1.宣传发动,安排部署
一是要研究上级文件,吃透精神,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二是作为牵头部门,教育部门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明确责任,落实分工;三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四是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五是发布公告,加大宣传,让培训机构从业者、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了解这次治理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知晓率,营造治理声势,形成治理氛围。
2.拉网排查,摸清底数
一是组织现有培训机构自查自纠,让现有机构依法依规,自觉规范办学;二是按教育部等四部门文件要求,组织中小学生填报参加培训情况,最大限度的掌握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有关情况;三是按要求发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并通过相关媒体和学校公示栏公布,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四是全面摸清本区域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底数,梳理汇总,分类建档,逐一研究治理方案。
3.全面治理,区别对待
针对排查出的培训机构,逐家研究,逐家检查,逐家整治。
一是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按规定要求停业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允许招生经营。二是对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下发整改通知单和行政处罚书,具备条件的,指导尽快办证;不具备条件的,不允许开展培训业务,依法取缔;拒不执行整改,按《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必要时申请联合执法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虽有办学资质,办学行为不规范的,依法下达整改通知单、行政处罚书;拒不整改的,进行行政处罚,按规定责令停业整顿、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4.着眼机制体制,力求长治久安
一是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制度。包括完善设置标准,健全审批登记管理制度,信息公开与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检查制度,信用管理制度,白名单黑名单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培训机构办学与监管有章可循,依法依规。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培训机构信息监管平台和不良办学行为信用档案,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寒假暑假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逐步实现审批、监管常态化、动态化,形成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三是研究实施替代措施。前几天,媒体报道,北京市正式启动了中学教师开放型在线辅导计划,在每个学期内(不含寒暑假)周一到周五下午6点到晚10点、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上午8点到晚10点开展免费在线辅导服务,向全体学生通过免费在线辅导服务实施经费和组织管理经费均有市级资金保障,目前,项目组招募的北京名师已经超过8000名。从理论上说,应该能解决部分问题。
校外培训机构的问题,有培训机构本身的问题,但不仅仅是培训机构的问题,需要寻根问源,综合施策,力求标本兼治。
五、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中,需要特别关注一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积极争取支持,形成治理合力
这里面首先是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要做好工作汇报,汇报好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意义和上级要求,争取以政府名义下发治理方案,成立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推进起来会更有力度;其次是相关部门的支持。要在教育、民政、市场监管、人社四家参与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当地综治、公安、消防、城管、建设、文化、体育、镇街、村居共同参与,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再次争取社会群众家长学生培训机构举办者支持参与。形成“社会群众声讨非法培训、学生家长抵制办非法培训、举办者自觉规范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生态。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通过加大政策宣传,让全社会认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重要意义和任务目的,争取全社会的认同和支持;要通过治理行动过程、成效特别是典型案例的宣传,进一步扩大治理行动的社会影响,对非法培训机构形成震慑力;要及时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榜,让学生家长选择合法规范的培训机构。
3.疏堵结合,因势利导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目的是培育一个健康有序的校外培训市场,让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而不是人为的限制培训机构发展,甚至消灭培训机构。在治理中要坚持疏堵结合的思想,引导资质不全的按照设置标准加强软硬件建设,达标后及时办理相关证照,依法审批,让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合法经营,将其纳入监管范围;指导办学不规范的培训机构按要求进行整改,引导其规范办学,成为推进素质教育的主要阵地。
4.把握政策,依法行政
依法依规是对培训机构的要求,也是对政府部门的要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要认真研究《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他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行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培训机构的违法行为要定性准确,处罚得当,程序合法,依法依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