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大写的时代悲歌
01
电影《芳华》改编自女作家严歌苓的同名小说。我没来得及看原著小说,直接去看了电影。
很久都没有那么感动过了。
故事讲述了七八十年代文工团的女兵男兵们随着时代变迁,命运起落的故事。
冯小刚的镜头语言运用得很娴熟,一开场就是一长段女兵练舞的镜头。暖黄的阳光打在练舞场的木地板上,女兵脸上专注陶醉的神情,随音乐旋转的健美躯体,七八十年代的方短裤、麻花辫,一下子把观众拉回到那个并不遥远的年代。
男主角刘峰是个心地善良又热心的人,在文工团几乎每个人都曾受过他的恩惠。以至于,大家有了难处第一想到求助的人就是他。他的别名是“雷又峰”,年年都被评为先进标兵。
但刘峰的命运却因为一次“触摸事件”发生了戏剧性的改变。他被冠上了流氓的帽子,下放到野战军区。
故事从青春期男男女女的萌动情爱,一下子转向了灰暗的色调。
刘峰是那个时代的道德楷模,人们不能接受一个完美的道德楷模竟然对男女之情有了念想。
那是一个重视集体和荣誉的时代,人性的需求是可耻的,不可言谈的。
02
电影的名字是《芳华》,但着重点并不是歌颂青春,而是诉说大时代的悲歌。
女主角何小萍出身背景令人同情。在她六岁时,父亲就被打为右派,跟随母亲改嫁后,她再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她成了新家的累赘。每当受了委屈,何小萍就流着眼泪给父亲写一封信。眼看着四人帮被粉碎,战友们的父母都相继出狱,她也期待着父亲出狱的那一天。然而,她等到的却是父亲的遗书……
刘峰下放到野战营后,就参加了反越自卫战,在纷飞的战火里,他拼掉一只胳膊也要拉出陷入沼泽的战友……
在战火崩塌的抢救房里,何小萍用自己躯体护住被烧伤的小兵;那个被烧的面目全非的十六岁小战士临死前对何小萍说“我恐怕再也回不了家了”……
在战场受了巨大刺激的何小萍,终于精神失常了。在病房里,断了一只胳膊的刘峰满含热泪握着小萍的手说:“小萍,我是刘峰啊,你不记得我了吗?”
曾在文工团饱受排挤的何小萍,作为英雄代表出现在文工团慰问演出的观众席上。然而,此时的她已经是一个精神病患者了。何小萍穿着精神病号服在月夜下翩翩起舞……
每一幕场景都让人热泪盈眶。
那些最纯洁的灵魂,那些战火中最惊心动魄的青春!
除了大起大落的开合,电影细微之处的处理也动人心弦。
穗子那封没有机会送出的情书,那不敢表白的暗恋,男女之间悸动的眼神,不正是是每段青春都有的故事?
03
战争结束了,文工团要解散。
散伙席上,女指导员哭着问政委:“政委,为什么要把文工团解散?我不想走!”
政委哽咽着说:“因为革命使命已经完成……”
穗子把金项链送到暗恋的男兵手中,鼓起勇气说:“别改行,别专业,也别离开这里……”
所有人都舍不得离开文工团,这里是他们的家,承载着他们的青春和荣耀。但最后,却还是曲终人散,各奔东西。
个体在面对时代背景转变时,那种无法把握命运的无力感,让人有种幻灭的心痛。
战斗英雄刘峰转业后,生活得并不顺遂。他做小生意的车被联防办扣押,前去交涉时,他被联防办的人压倒在地上,连假肢也被扔到马路上。
曾经的女战友从地上捡起那被抛弃的假肢,含泪怒骂联防办的人:“操你妈的,你们打残废军人?”
这句粗野的脏话,却一下子让我泪崩了。
他们曾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最终却成了被时代抛弃的人。
或许,执拗的人注定追不上时代的步伐。
文学作品中,总是喜欢塑造单纯、质朴甚至带着一点点执拗的人物形象;但现实中,能混得好的却永远是那些精明、圆滑,能把握住时代节奏的人。
04
相比较原著的纯悲剧结尾(刘峰得了癌症,就连葬礼也很潦草),我更喜欢电影的结尾。
我愿意相信刘峰和何小萍这两个饱受命运摧残的人,在看透人世冷暖后,能收获一种知足而平静的幸福生活。
这是命运对善良人的厚待。
好的悲剧是让人在悲伤过后,能重新体味到幸福的滋味。
《芳华》就是这样一部好电影。
我爱死了电影里那些泛黄的老镜头,那种浓浓的时代感。
这就是影像的魅力,花两个小时去感受一个时代的缩影。
这就是文学的记忆力,让那些快被我们遗忘的岁月,再重新被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