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事件:对生命的敬畏,是生而为人基本的道德
8月24日,温州乐清市女孩赵某乘滴滴顺风车被杀害,距离空姐李某遇害的时间相隔不足百日,被害人的遭遇如出一辙,同样是滴滴,同样是搭乘顺风车,同样是女乘客死于男司机。
滴滴在道歉中声称“未来平台上发生的所有刑事案件,滴滴都将参照法律规定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给予3倍的补偿”,将人身性命与冰冷的数字挂钩。
嫌犯钟某早前花光了家里的积蓄,后来回老家开起了顺风车,还经常跟父母要钱,事发前,钟某曾在多个贷款平台借贷,最近一个月,钟某几乎每天都在借钱。也许早有轻生的念头,临死前拉上一个垫背的。
8月26日,多位网友晒出群名“武汉滴滴官方群”的qq群聊记录,内容污言秽语、不堪入目。
以上来看,滴滴平台也好,滴滴司机个人也好,都对此事表现出了没有温度的态度,对生命没有任何敬畏。在他们看来,生命可以用数字衡量,可以随意践踏,肆意侮辱。
滴滴的原罪在于它的企业价值观。滴滴的横空出世本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它解决了大多数人的出行难问题,可是随着它的扩张,如今的滴滴变成一味地追求估值的企业。从这次受害人家人和客服的对话记录中可以印证,整整两个小时过去,始终都是那句没有任何温度的“请耐心等待”,延误了最佳解救时间。
而嫌犯及言语侮辱死者的司机,他们的价值观同样是扭曲的,对生命没有一丝敬畏,已经丧失了良知。就像之前发生的几次跳楼事件,楼下围观了很多的人,人群当中有很多是劝慰跳楼者,阻止跳楼行为的,而还有一群幽灵般的人,他们起哄,看热闹,说着"赶紧跳啊,再不跳就走了”这类的话刺激跳楼者,跳楼者残存的一点希望也被掐灭,最终跳楼死亡后,楼下还传出一片叫好声。
《乌合之众》有一句话“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所作所为就不会再承担责任,这时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约束的一面。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理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我们不去探讨他们的价值观是如何形成,为什么这样扭曲。但如果言语侮辱死者的人,或者起哄跳楼的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给予相应的处罚,后果会不会不一样。
欧美、日韩等国法律规定,帮助、支持、赞同和鼓励他人自杀,或者企图使他人自杀的行为都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都要给予法律的制裁,在英国最高可判处不超过14年的监禁。而在中国,起哄怂恿被认为是一种道德缺失行为,给予的也只是道德谴责。给予没有良知的人道德谴责不异于小石投河,只是沉入水底,不起如何作用。
对生命的敬畏,是生而为人基本的道德。对于丧失这种道德的人,很难指望他有幡然醒悟的一天,更应该用外在手段去约束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