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活干活,只有“干”才能“活”

我们绝大多数的人在一生中的绝大多数时间里,往往都是在某种“工作”状态中度过的;从这种意义上讲,我们每个人都是“工作性动物”。
“工作”往往已经成为了我们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生存方式的“代名词”,而不管“工作”本身或好或坏、或难或易、或长或短、或轻或重、或多或少,都注定了它必然会对我们的人生起到或起着重要的、切实的、具体的影响。
从这种意义上讲,我们每个人的人性以及自我人性与他人人性间的交叉互动意愿与关系、情境与氛围、行为与状态、过程与结果等,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我们各自所从事的“工作”以及工作种类、工作性质、工作方式、工作文化、工作效益、工作成果等来综合地、持续地、有机地塑造的。
质言之,“工作”的意义不仅在于它是一种谋生的基本手段和实现一个人自身价值的基本而有效的途径,更在于它是人性间交叉互动心理和行为及其过程的主要表征方式与促进自我人性最终成熟及全面社会化的必然心理和行为及其过程;亦即,一个人只有“参加了工作”,才算是真正走向了社会,也才能真正步入心智“成熟”的快车道,也才能更具体地、更切实地、更有效地领悟什么叫生活、什么叫人生、什么叫社会。

从广泛的意义上讲,我们每天都是在“工作着”的。
工作的俗称之所以叫做“干活”,就是因为只有“干”才能“活”着,而且要想“活”得“好”和“久”,就必须“干”得“更好”和“更久”。
这说明,“干活”乃是关系到我们每个人安身立命的“大事”,因此也必然是天经地义之事。
工作是如此地“重要”且“神圣”,决定了我们以什么样的心态和状态去工作,其效率和效益以及从其中所获得的充实感、满足感和成就感也必然是大不相同的。
那些只把工作当成“谋生手段”的人,与把工作当成一种“事业”、“责任”甚至“理想”、“使命”去履行和追求的人之间所达成的工作绩效以及从工作中所获得的充实感、满足感和成就感必有很大差别。
本质地讲,一个人如果不能从工作中获得充实感、满足感和成就感,那么他也将很难从工作之外来获得这些东西,即使在某种程度上获得某些充实感、满足感和成就感,往往也是暂时的和表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