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爱的纹身故事
我问她:纹着了,会不会经常想起。
她说:不会,因为不会忘记
故事还得从去年讲起,那时候我刚刚找到我人生中的第一份设计工作,几个月的短暂培训,使我踏入设计行业,我不知道未来到底有什么等着我,对于步入一个新行业,半路出家,没有任何经验的人来讲,除了以不计回报的工作来获得肯定外,还要谦逊地处处与人为善,才能让我在工作中好过一点。所以,一些集体活动即使你百般不愿意,也只能硬着头皮,假装很融洽地答应。
在我日以继夜的工作一个月之后,迎来了公司第一次聚会,我怀着忐忑的心情,在下班后,和大伙儿一起到达指定的地方,可能你们不知道,对于一个讨厌酒的人来讲,每一次的新聚会简直是一场噩梦,因为你不知道在座的都是什么样的人,虽然平时工作上没有什么大的摩擦,但是在桌子上,你永远也猜不到谁会突然抛出一面不为人知给你,让你尴尬,屈从,甚至鼓掌来表达近人情,而第一印象一旦形成,对于接下来会再在一个共处的人来讲,花些时间也许还有改变的可能,如果是工作和生活中没太大交际的人,形成了就形成了,永远都会停留在那里。所以,怎么在第一次聚会保持独立的同时给人不坏的印象,那真是一个技术活儿。我在去的路上,就这个问题思索了很久,想了很多如果遇到别人敬酒的时候该怎么回避,以及如何在拒绝的同时不至于太过尴尬,让别人心里安逸。
那次聚会时的情况,和我预料的并没有不大一样,根据以往的经验,一般类似的工作聚会,都有一个固定的套路:大家闲聊,坐定,上酒,上菜,开动前,由买单的人(通常是老板)说一些感激相遇的话,然后喝掉手上的第一杯酒,这次也是,由于我早有准备,在闲聊的时候,就煞有介事地已经表态过对酒的天生厌恶,尽管老板脸上带着,等下你就知道了的表情,但是好在也没怎么强求,毕竟要主持大局,得让聚会有个愉快的开始。于是我侥幸地逃过了第一次,但我并没有放松警惕,因为我知道,这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开始,接下来的敬酒环节,游戏环节才是噩梦的开始,我有些紧迫,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应付接下来不得而知的突发情况。只能无可奈何地,顺其自然地作出一副兵来将挡的架势。
聚会我的窘迫和不安,在我旁边同事(他也说自己不喝酒)被老板循循善诱和略带强制性的话术中连续喝了三杯之后,变本加厉,让我不得安宁。眼看接下来就是我了,尽管我已经说过我天生对酒厌恶,但是在老板看来,不喝酒那是因为他关心不到位,我意识到在劫难逃,于是我几乎在一瞬间想了很多拒绝的理由,比如自罚唱歌,学狗叫,表演节目,但是这一套对他来说,一点作用也没有,最后我没有办法了,表现出一副坚贞不屈的样子,说,那我给大家说些故事吧,一些关于纹身的故事,如果讲完,大家觉得不错,算我喝了,怎么样。
老板看了看大家,发现大家还像也没说什么,于是点头答应了。
幸运而感激的是。那些故事让我没有被强逼喝酒。可能做设计的人,与一些商人不一样,大都比较文艺和感性。记得当时我讲故事的时候,大家都没说话,桌子上不合时宜的迎来很长时间的安静,我讲完第一个后,我发现大家都很有兴趣,于是又破罐子破摔地讲了好多,一系列的关于爱情,理想,现实,勇气的纹身故事。由于篇幅的原因,我只能用文字简短地把第一个关于爱的纹身故事写下来,我知道一个故事形成文字和被人从口里说出来,给人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但是我不知道,对我而言,哪一种方式更能让大家感动。这没法证明了,除非看到这篇文字的你,恰巧在我身边,看一遍后,我再讲一遍。方能判断。但是就现在看来,除了尽我所能写下来外,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只希望写下来,也不失故事的本真。
为了讲故事的便利性,我把自己当成故事的经历者,记得当时我讲的关于爱的纹身故事是大致是这样的:
文文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很久前就认识,由于我们来自于一个地方,性格吻合,价值观趋同,读书的时候也在一个城市,所以我们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人们口中常说的闺蜜,她几乎什么事情都会对我说,感情,工作烦恼,家庭琐事,以及不管想做什么事情,如果她拿不准,都会很自然地告诉我,让我给些建议。
但是这一次,她没有。
记得我找到她的那天,她一个人在雨里淋了很久,被淋湿的香烟耷拉在她嘴角,白色的衬衫贴着皮肤,头发因为被太多无情的雨浸泡得像平底锅一样盖在她头上,以前不管遇到什么事情,我从没看到过她这样。她像一个被抛弃的忧郁天使,不能被救也不能自救,我看到她的时候,我强忍住不然让自己不表现出一丝心疼,把她从雨里拉了回来。那一刻,她哭了,仿佛一湖安静很久的水,在一瞬间决堤。当她把事情经过给我说完后,我对我一直以为很称职的闺蜜搞到羞愧,原来即使是最好的朋友,也有你关心不到解决不了的问题。我假装没事的样子,对她说,纹身是一辈子的事情,你应该给我说的。
就在我找到她的那天上午。
她去问纹身师,纹身纹在什么地方,看不到,又最痛。
纹身师说:肩胛骨。
于是,她在肩胛骨上纹了一个“囍”字。
其实文文原本是要结婚的,不过他的男朋友出了车祸,但那都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
我问她:纹着了,会不会就经常想起。
她说:不会,因为不会忘记。
那天结束的时候,天已经黑得一点光也没有,我扶着坐我旁边摇摇欲坠的同事,由于我没有喝酒,始终清晰的我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料理后事的人,负责送他上车,并且像很多喝醉后就丢三落四的人一样,那次他成功地在出租车上丢了他那部在我面前炫耀了很多次的,小得不大一样的族魅族PRO6。
在第二天的工作中,得知他丢了手机的消息后,想到他是一个对手机很讲究的人,为了事后的安慰,我像应付不喝酒一样,想好了对策,如果他对丢手机这事儿毫无道理地怪在我头上,我就建议他再买一部小得不大一样的魅族PRO6,如果他说怕睹物伤心,我就建议他买又有颜值又有速度的魅蓝3或者快得持久,薄得漂亮的魅蓝note3。
小得 不大一样 魅族pro6 颜值加速度 魅族3 快得持久 薄得漂亮 魅族note3注:故事素材来自于视频《七个纹身故事》。如果大家有兴趣,且没看过,推荐大家去看看。
2016.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