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笔记|什么是精神?(七)

2019-07-23  本文已影响0人  隐蝉

写作既不是写人,也不是写事,而是写意象的流动。意象是精神不是人,它不是你,它是真我,真我也就是虚无,虚无也就是存在。它不化为意象,就是虚无,化为意象,就是存在。

教科书总是说写作就是写人,文学就是人学,很误导。写人,人学,这是结果,不是出发点,弄反了。

“精神”没有名字,没有身体,没有个性,它只是在活动。它活动了,就是存在,它不活动,就是虚无,像个没打开的照相机镜头。也就是说,它“不是一个东西”,它是存在,也是虚无。

人刚生下来是什么,什么也不是,一片混沌。父母给孩子一个名字,但他仍然什么都不是。这时候他有没有精神?有的,否则他就不是人类。他是虚无的精神。还没有存在。但是,他一点点地接触周围,父母和他说话,喂他吃的喝的,他对世界有了感觉和感知。他的精神开始有了内容,这时候他还不知道“我”和“别人”。他只是精神。虽然父母认为他是一个人,有名字。

渐渐地,他知道了“我”和“别人”的区别,比如想喝奶喝不到了,有时候被磕碰了一下疼。慢慢地,他知道了“我”和“别人”不是一个东西,是不同的。再后来,知道父母喊“宝宝”,是在叫他。他有了名字,有了“我”。

精神哪里去了?精神成了“我的精神”。其实精神并不是“我的精神”,是他没办法分清。一直这样,越活越认为精神就是“我的精神”。

其实不然。也就是说,精神一直还是那个精神。“我”是后来才有的,是虚假的设定,为什么?这样才能活着。否则人格没有发育,就是个傻子。

人人都认为傻子是不好的。但是其实从另一个意义上说,一个孩子只有精神,没有“我”,也就是没有“人格”,分不清我和别人的区别,像一直在沉睡,是幸福的。父母很苦恼,但傻子本身是幸福的,只要有吃有喝。

也就是说,当一个正常人的精神在活动的时候,是幸福的。当一个人作为“我”生活时,幸福夹着不幸福。这既是写作的审美,为什么会审美的愉悦,越美越整一和谐,越圆满。

梦里再恐怖,无所谓幸福不幸福,也可以说是幸福的。醒来才觉得真恐怖。梦里无论什么情感,都是模糊情感,它没有主体“我”,也就没办法恐惧痛苦。你不能让虚无痛苦或者快乐,是不是?

完全在梦境里,是没有这种感知的,醒来才有,却意味梦里自己在恐惧或者痛苦。是的。精神没有感情,也没有判断,也没有思考,它只表现,梦一只做下去。

这样就理解了精神,它不是人,也不是我,它是存在也是虚无,混沌一片。精神在运动,也就是意象在运动,有了具体形象。但是精神本身无形无相,只是混沌。精神是完满的,圆满的,完美的,也即是美的,也就是真的。

但是一旦“我”去控制它,梦就醒了也就是不能沉浸进去,就醒了。但是人没有办法永远沉浸在精神里也即是说人还做不到“完美表现”但是可以接近完美。

到了很高境界,比如博尔赫斯,他是口述小说,他不写。还有一种是迷狂状态,像诗人或者某些作家,这时候“我”是最大程度的失去,对精神的控制程度最小。

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也可以通过修改的时候,调试好,让干预和控制最小化。只有做到七成,才能修改到八成九成。三成是修改不到七成的,就像裤头不能改成长裤。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