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自天出”墨家的绝对道德律令
墨学的核心是“天志”,天志,可以理解成天的意志,如此则带有着宗教色彩。也可理解成超验的规则,如此则是哲学的思辩。无论墨学的天志是宗教的色彩还是哲学的思辩,又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天志的内涵都是兼爱非攻,兼爱非攻是天志一体两面的体现。在墨子看来,兼爱非攻是“义自天出”的绝对道德律令。所以倡导“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则为之,天所不欲则止。然而天何欲何恶者也?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所谓“欲相爱相利”即兼爱;“不欲相恶相贼”即非攻。因此,墨子说,“天意而不可不顺。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在墨子看来,之所以要以天为法,顺天之义,是因为“天下有义则生,无义则死,有义则富,无义则贫,有义则治,无义则乱。”
“天必欲人”,说明墨子认为天志的绝对律令的权威性。绝对律令的权威性具有着超验的合理性,同时指出政治的基础和根本就是“义”也就是天志。“且夫义者,政也。无从下之政上,必从上之政下。”因此墨子提出“义政”而反对“力政”。所谓“义政”,就是顺天之意,以天为法。所谓“力政”即反天之法,恣己为政,通俗来说就是完全不按天志规则行事,而恣意妄为。这种“力政”的行事方式在《七患篇》被墨子称为“自以为圣智”。墨子非常反对这种毫无规矩的行事行政方式,因为在墨子看来,依据客观的普遍性的规矩方法来从事或治天下国家,都要大大胜于“己之所度”。没有法度规则,“己之所度”必然会流于“自以为圣智”而“恣己为政”。所以“放依以从事,犹逾己。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国,而无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辩也。”
有批判者认为,墨家的天志主张会陷入君权神授政教合一的流弊,实际上这是一种多余的担忧。在墨子看来,要广泛的宣传“义自天出”的主张,使天下百姓都知道“天之为政于天子”,明确知道君权与神权无任何关联,而神权又是君权的制裁。如此,天子即使拥有人间最高权力,也并非毫无限制,一旦天子违背天志,反天之义,恣己为政,不仅会受到天的制裁,同时也会受到天下百姓的诛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