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电影·生活·分享读书散文

《小镇姑娘》:那些回不去的旧时光

2018-08-13  本文已影响213人  她去了英国

之所以会看这本书,是因为曾经有位喜欢的姑娘,她的社交软件资料页最喜欢的书就是这本。后来阴差阳错没有在一起,最终也就像这本小说中的两个主人公,错过了就是永远。往后余生,纵然在同一个城市,恐怕再也见不到彼此。

这本书的作者是李静睿,是一位并不被大众所熟知的女作家。出生于四川自贡,曾做过八年法律作家。

读完她的小说,我个人觉得她文笔下所有关于川菜的美好都源自于她是一个地道的四川人。

小说的主人公是两个堂姐妹白秀秀和白想想,一个永远有着阴沉天空的小镇和一个热的让人喘不上气来的珠海,在加上联系两人之间的小美。

作者采用两条故事线交叉前进,所有的故事从两位主人公口中娓娓道来,同时也对彼此讲述的故事互有补充。整部小说即有插叙也有倒叙,过去和现在也不是那么泾渭分明。所以小说读起来有那么点魔幻色彩。

要说这本只能说最吸引我的地方恐怕就是作者关于川菜的描述了,如:每一条都是巴掌大小,艾镇做鱼向来没有清炖或者红烧,而是讲究加多多的新鲜辣椒和韭黄,韭黄其实是绿叶子,洗干净后有长长的白色小根。

再比如:我于是给她讲小时候我们在大院里自己做的火锅,毛肚下午才买回来,洗好了立刻下锅。只能烫十秒,鸭肠也只是涮一下就夹起来,必须刚刚开始微卷,否则就已经老了。

多么生活化的语言啊!

像这种关于故乡味道的描写段落,在整部小说中随处可见,那种对于故乡美食的热爱可以说是跃然纸上了。而且要形容一个人如何的想念故乡,我想描写他对故乡味道的怀念和渴望是不二之选了。

同时,我相信这也是最能引起读者共鸣的一种叙述方式。

记得有一年在外地待了一年,时常想念故乡的羊肉泡馍,但自己找了几家馆子,老是吃不出家乡的味道。后来经同事带路,才找到一家比较正宗的泡馍馆。

之后我便每周去一次,随着一碗泡馍下肚,浑身的每个毛孔都张开了,似乎这过程中对家乡的思念才淡了几分。据店老板说,厨师是陕西人,熟悉最地道的老陕人家常做法,所以她家的泡馍店总是爆满,赶上饭点时常要排队等座。更有甚者,端着一碗滚烫的泡馍,蹲在饭店门口,嘴搭在碗沿上,用筷子一层层的拢在嘴边,然后大快朵颐。

偶尔看到这幅光景,我总忍不住猜测,这怕是个老乡吧。这吃法太地道了!

另外一点就是作者的文笔特别细腻,我想这不仅仅是由于身为一个女性作家的缘故,更多的是源自于生活中类似的经历。

“为了不和别人合住,我在遥远的芳村租房子,房子在九楼,又没有电梯,每天下班回去的时候房间刚好晒透了房间里大概有五十度。”

看到这段描写,我是深有体会,别说没空调,就是有空调,顶楼的房子一时半会儿也凉不下来。

还有这段描写:我和妈妈坐最早的那班公交车去艾镇,冷冰冰的旭河上有白雾缭绕,车开的慢,只能看到前方大货车一闪一闪的红灯。车窗坏了两块玻璃,车厢里冷如冰窖,下车的时候我已经彻底冻僵了。

读到这里,我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上小学时,早起挤公交的冬天。总觉得那时候的冬天比现在冷的多,那时候冬天的雪也比现在的大,雪深一般都会超过脚踝,而且一个冬天不会化。有时候也会遇到下雪的除夕,就在年三十的晚上,你正在院子里玩着各种小孩玩的炮竹,然后一抬头,透过屋檐的灯,可以看到大片的雪花就那样洋洋洒洒的飘下来了。

总的来说,这本小说还不错。文笔细腻,语言生活化,有过类似生活经历的人,总能在书中找到共鸣,引发属于自己的回忆。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作者的关于对故事叙述的能力略显不足,文笔更多的用于人物心理描述和环境刻画了。什么感觉呢,就像中学时读《萌芽》的感觉。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