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小脖子的麦田色~
“驯养,就是建立某种联系......”
“你看到那边的麦田没有?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来说,一点用也没有。我对麦田无动于衷。而这,真使人扫兴。但是,你有着金黄色的头发。那么,一旦你驯服了我,这就会十分美妙。麦子,是金黄色的,它就会使我想起你。而且,我甚至会喜欢那风吹麦浪的声音……”
小王子驯养了狐狸,可是小王子还是离开了狐狸。
“我本来并不想给你任何痛苦,可你却要我驯服你。那么你什么好处也没得到。”
“不,”狐狸说,“我还有麦田的颜色……”
这一段对话,来源于童话故事《小王子》,也是整本书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我时常想,我大概也是被小脖子驯养了。
10年前的冬天,大约也是这个时候,我和脖子都还在师大的后山上学画。那时,网上还没有段子吐槽现代中国的两大不平等条约“北方有暖气 江浙沪包邮”。我们所生活的城市,也不见得就冷到需要供暖的地步。但那年冬天,我们在山上备战艺考,却真的是记忆中最冷的一年了。
一只三块钱的炭笔,不小心掉到地上,笔芯就能碎成几节,没有几段能用。即便这样,因为寒冷,手指僵硬得握不住笔,而掉落在地的事,也常有发生,每一次都能叫我和脖子痛心疾首。
也就是这样寒冷的冬天早晨,宿舍楼下的草坪花圃上都飘着薄雾,我困倦地站在阳台上刷牙,视线里,小脖子穿着蛋黄色的羽绒服屁颠屁颠地跑出校门,帮我买早餐。
我向来是爱睡懒觉的性子,冬天尤甚,可以在床上挣扎到来不及去吃早餐。可是有了脖子,我的早餐好像就没怎么落下过。因为这样的画面几乎每天早上都在重复上演,直到我们艺考结束。我曾经嘲笑过她:“‘屁颠屁颠’这四个字,我真的找不出比你更能生动诠释它的人了”。脖子最是怕冷,蛋黄色的羽绒服长到膝盖,远远看去,像根圆滚滚的香蕉,但也是这样的脖子让我记住不忘。
我们学画的人,在校的时候喜欢以颜料色确切形容事物的颜色,例如我上文说的蛋黄色,也是水粉颜料色名。而脖子这个人,傻白到可以在电话里,询问她不是学画的朋友,“你买的鞋子是什么蓝?天蓝?湖蓝?还是普兰?”听得我们全宿舍哈哈大笑,唯剩她一人一脸蒙圈地看着我们,不明所以。
再后来,脖子上了大学,猛然间就妖娆起来,妧媚得简直像换了一个人,她开始见不得坡跟鞋平底鞋,偶然看见我在穿,不免也要吐槽上两句。但再怎么转变,脖子骨子里的傻白依然如故,以至于她第一次孤身一人坐火车来见我时,我真怕把她弄丢了。最后一门的期末考试,我第一个交了卷,冲出学校,去火车站接她。事后,我还洋洋得意地对她道:“姐就算第一个交卷,也能考第一。”
“受不了你。”她如是说。
到如今,脖子已经是两个娃的妈了,也变成了真正的傻白甜。元旦见面的时候,我这样吐槽她。但能当“傻白甜”,这样就很好,说明幸福。
后记:想写这篇文章很久了。幸而冬天还没过去,我在师大后山和你一起用刺骨山水洗手的记忆还很清晰,为了认识你的这十年,我想该用一篇文章纪念一下的,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