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公证书

2017-09-08  本文已影响0人  牧田麻麻

在成都买了一套房子,先生说为了方便办理,让我去公证处出一份放弃声明,这次购买的房产与我无关。

我理解,也接受。我不喜欢繁琐的程序,办理的过程里如果需要去成都,他一个人过去就可以了。就没有必要两个人一起跑一趟,我乐得清静。

我说没问题,就去了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觉得莫名其妙,说这份证明没有用,婚内的房产一定是属于夫妻双方的。

但是,在先生的坚持下,仍旧出了这份声明。

几个月过去了。今天先生跟我说,成都的房管局退回了这份声明,说需要我本人去成都,当面签字才有效。

先生说,这样吧,你跑一趟成都,去把这个字签了。

我顿时火大。我说当时跑公证处签放弃房产声明的目的是为了省事,我不需要跟着跑。现在既然这么麻烦,一定要跑一趟去签字,那又何必一定要放弃呢?来来回回折腾什么呢?

他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之前所有递交的资料,都是根据成都那边帮我们办理的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去签署和完成的。想着要省点事,但是现在卡住了,省不了事。

我说搞不定就不要买了。

他说钱已经付了呀,你不签字就买不成了呀。我说那就别买了,把钱退回来。

然后今天谈话就结束了。

这会儿大家都睡觉了。我完全没有睡意,起来继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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