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长什么鬼样?(上篇)

2018-05-22  本文已影响0人  有闲观物

(一)

记得读初中的那会儿,我的胆子很小,夜里被尿憋醒也战战兢兢而不敢一个人上厕所,确实是因为走廊太长,厕所又位于尽头的缘故。那种恐惧感几乎是根植于心里,即使是如今不大怵鬼了,却常常会做恐惧的梦:膀胱里蓄满了尿液的我站在走廊这头,朝着走廊那头的卫生间奋力奔跑,却始终跑不到头。不知道从何时起,我时不时地会看看恐怖小说、鬼故事等,开始慢慢地不怎么害怕鬼了,比如一个人开夜车时,我可以很淡定地想象车后坐着一只鬼,甚至于我有时会假装跟他聊天,如果有人在我车上装了监控的话,那一幕倘若发布到网上,恐怕也有可能被当作所谓灵异事件来宣传的吧。

经常能在网络上看到所谓“灵异照片大全”、“十大灵异事件”等等,每次看完,我都不禁哂笑,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有五百大灵异事件,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有一千大灵异事件,袁子才的《子不语》有一千大灵异事件,洪迈的《夷坚志》加上元好问的《续夷坚志》也是一千大灵异事件,宋人编撰的《太平广记》更是灵异事件浩如烟海,整整五百万字。这所谓“十大灵异事件”真是小巫见大巫,且其内容也是换汤不换药,新瓶装旧酒罢了。不过而今相比过去有了摄影技术、修图技术,可以把文字上的一些东西转换成图片,甚至是视频,给予人们更强烈的视觉冲击。

以我阅片无数的经验来看,这些灵异照片,无非就是两种:不该出现的人出现了,或者灵魂以模糊难辨的影子形态出现了。且这些鬼魂肉眼是不可见的,但是神奇的照相机能够将其摄入,而在照片中显现而出。照相机竟是如此神奇,天生有见鬼的能力?在《子不语》里有一则“碧眼见鬼”:时任河南巡抚的胡宝瑔眼珠儿呈碧绿色,天生能见鬼,就是所谓“天生净眼,可视世间一切不净之物”,他说:“人间的大街上、胡同儿里,乃至于人家的厅堂居室里,处处都有鬼存在。”难道照相机是也生了一双碧眼么?但每次却只能见到一位鬼(因为一张灵异照片里往往只有一位鬼)也是挺奇怪,不过也并非完全不能解释。

而同样是《子不语》里有一则“冤鬼戏台告状”:乾隆年间,有一年,广东三水县在县衙的广场上搭台演戏,上演的剧目为《乌盆记》。戏文演到关键时刻,净角扮演的包公粉墨登场,端坐于书案之后。忽然有个披头散发,满身伤痕的人跪在了戏台中间,向包公磕头,做出表示告状的动作。而后净角将其引至县衙后,除却“包公”以外的人皆看不到这个鬼。 所以,也有可能是个别鬼魂对照相机的“优待”,让其能“看到”自己吧?

本篇内容的题目是《鬼长啥样儿》,那上面啰嗦的内容与之有关系吗?其实关系不大,主要是我用来凑字数的。但也有一点点关系,总得有那么多能见到鬼的人或者物,我才好去讨论鬼的尊容若何,不然,就仅仅是臆想罢了,不符合我“严谨”的“治学态度”。

(二)

由于鬼魂本来就是虚无飘渺的,《淮南子·泰族训》云:“夫鬼神,视之无形,听之无声”,因此长期以来,人类对其形态的理解是模糊而多样的。但是纵观鬼文化和鬼话的发展过程,不难看出,鬼形象从模糊、多样逐渐趋于清晰、固定,从动物性、夸张性逐渐转向人形。平时常见的灵异照片取了其头尾:模糊和人形。

我试着去捋一捋其间的关系。

很多时候,鬼都被想象成类似于猴子的形态:清人程趾祥的《此中人语》有缢鬼“状类猕猴,身似无骨,提之长如常人,掷之缩小,高只及膝。遍体毛疏而浅,作灰白色。”刘叔敬的《异苑》里有鬼“时有见者,状如猕猴”。

对于这一说法,我持强烈抨击的态度,虽然小时候还有时被大人以“不好好睡觉,山魈就要来抓你了”来恐吓,当时也以为此山魈是“面似老瓜皮色,目光闪闪,张开如盆大口,牙齿稀疏,长三寸多。哇啦哇啦乱叫,声音震得四面山响。”的鬼。但后来想想,大概是古时候的生态还比较好,河南河北尚有犀牛大象,那猿猴之类的就更是常见,且猴子们动作迅捷,来去无踪,自然很容易被人们视为鬼魅,所以每次读到鬼的“状如猕猴”,我就将其排除在鬼故事的行列之外了。

此外,都说了“人死为鬼”,过去每逢祭祖,富贵人家总要把祖宗的画像,所谓“喜神”挂出来,供子孙们瞻仰膜拜。所谓“喜神”,就是“鬼像”,虽说是依据祖宗生前的相貌画的,却代表着祖宗死后的样子,哪一个不是人模人样的?甚至比生前还要人模人样?既如此,自家的鬼是人模人样的,怎么别家的鬼就成了猴子了?为了我们将来死后不会变成猴子,当然也不能让我们的祖宗们是猴子样。因此,我不妨大胆下个结论:所有“状如猕猴”的鬼就是猴子。

(三)

鬼依旧是人形,这个观点容易被大家接受,也最合乎常理。但是,这里面也有一定的矛盾:鬼的相貌是生前的面貌,还是死时的面貌?有人说这两者之间很有区别吗?如若是寿终正寝死在自家的床上的,自然没多大区别。如果是被斩首而死的呢?

这两种观点都十分常见,先说前者。袁枚《子不语》里有一个当官上瘾的鬼是如此形象:“这位鬼知府头戴乌纱,身穿绿袍,大模大样地在正堂上南面而作,仿佛他依然是当今的知府”。既然是头戴乌纱,身穿官服,自然是他生前的容貌。《太平广记》中有河内人司马文宣,他弟弟死了数月,一个十五的早上,司马文宣看见弟弟在灵座上,和活着时一模一样。

《阅微草堂笔记》里有一则“生死夫妻”:

任子田说,他家乡有人走夜路,月色中看到墓道的松柏之间,有两人并肩而坐:一男的年约十六七岁,清秀可爱;一妇人白发垂肩,佝偻拄杖,像是起八十岁以上了。两人依偎谈笑,看上去很亲密。他暗暗地感到吃惊,不知是哪个老淫妇,竟和少年郎亲热。走得稍近,两人就慢慢消失了。第二天,询问是谁家的墓,才知道某人早年夭折,他妻子守寡五十多年,死后合葬在这里。

说明人死以后,相貌不再发生变化,十六七岁的少年鬼,过了半个世纪还是十六七岁。这其实有时候是一件细思极恐的事情,比如:你走在路上碰到了十几年前的高中同学,你一眼就认出他来,相谈甚欢,而后你跟他拥抱告别,并向他要微信号时,他对你说他没有微信号,你嘴上说着那下次再见吧,心里却想着大家同学一场,居然微信号都不想给。当你回到家,因为这事儿怀念起高中往事和那些年的初恋,从箱底搜出当年的毕业照,这时候你懵逼了,今天碰到的家伙跟十年前长得一模一样,可不,十几年前连智能机都还没有,哪里来的微信。

这类鬼的相貌,就是人的相貌,见鬼与见人毫无差异,倘若你不知道他已经死了的话,恐怕根本不会怀疑自己见鬼了。

另外一种说法也是普遍被人接受的,也就是鬼保持着死时的样子,有人说,那对于美丽而且早夭的女子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补偿了,能够永久地获得不老容颜,且不用抹一堆护肤品或者注射玻尿酸之类的。并非如此,青春不老属于上一种说法的范畴,此节说的死时的容貌当属“尸容”。

比如《子不语》里的“陈太夫人”鬼就是身着入殓时的服装。另一则“怨鬼求衣”:女鬼生前被和尚奸杀,而后被裸体掩埋,竟然做了一百多年的鬼,身上依然是不挂一丝一缕,且因羞耻之心,愧于见到神明,一直没好意思去投胎。这两位有衣服的和没衣服的鬼都是她们死时的形态。

说到衣服,看到有蛮多女鬼是着红衣出现的,如《子不语》里的鬼乖乖是“台旁有败棺,露见红裙”,《阅微草堂笔记》里有一则是“每月明之夕,辄见斜枝上一红衣女子垂足而坐,翘首待月,殊不顾人”,此类还有不少,因为传说中穿红衣服自杀的,代表含冤不白,死后可以化为厉鬼,为一种另类复活。这个说法倒不是毫无根据,据考古学家对距今二万五千年至-五万年前的周口店、山顶洞人墓葬的考察发现,在山顶洞人墓葬中,尸体旁边撒了赤铁矿粉末,在死者的劳动工具和一些饰物上也有红粉。所有装饰品的穿孔,几乎都为红色,好像是他们的穿戴都用赤铁矿染过。考古学家和民俗学家认为,这些红颜色与人的血液的颜色一样。先民的这个行为是希望给死者补充新鲜血液,希望死者“灵魂不灭”。这种观念延绵数千年,直至中国仰韶文化墓葬中,依然有为死者撒赤铁矿石粉末的习俗。原来是以形补形,红色是补血的。

对于善终的人,其鬼像再恐怖也不过是面无血色,常年生病之人的面相与之相比恐怕也不遑多让,所以也算不上多么奇特。像缢鬼、烧死鬼、溺鬼等这些横死鬼,其形象自然是要凄惨许多的,如《子不语》卷二“叶老脱”一则一下就出现四种横死鬼:

夜,卧至三鼓,门忽开,见有妇人系帛于项,双眸抉出,悬两颐下,伸舌长数尺,彳亍而来。旁有无头鬼,手提头继至。尾其后者:一鬼遍体皆黑,耳目口鼻甚模糊;一鬼四肢黄肿,腹大于五石匏。……此死于水者,此死于火者,此盗杀人而被刑者,我则缢死此室者也。

脖子上拖着一条长长的白绸带,两颗眼珠冒了出来,耷拉到颧骨以下,舌头也吐出来有几尺长的是缢鬼;浑身焦黑,耳鼻面目模糊,看不清模样地是烧死鬼;周身水肿,皮肤呈拉黄色,肚子大而鼓,像个能盛五石米的大石瓮的是溺鬼;还有一位是抢劫杀人犯,被官府砍了头,变成鬼后,只能用手提着脑袋,着实不方便。

但是,这颗头哪怕是提着不方便,也是万万不能丢弃的,说是轮回转世的时候需要形体完整,倘若真是如此,那被凌迟处死之人岂不是永世不得超生了?想必冥界针对这种特殊情况应该也会作出特殊的规定的吧。

但有时候,把杀头致死的人,也未必会以无头鬼的形态出现,比如刘义庆的《幽冥录》记会稽贺思令,一日在月朗风清的院中弹琴,忽然有一个身材魁伟戴着刑具的人来到院中,看脸色很凄惨,这人便是嵇康,并向他传授了《广陵散》。嵇康此时的脑袋显然是搭在脖子上的,也许是为了见客方便,临时安上的吧。

南朝宋刘敬叔的《异苑》所载“夏侯玄”一则:

夏侯玄被司马景王所诛,宗人为设祭。忽玄来灵座,脱头于边,悉敛果鱼酒肉之属,以内颈中毕,还自安其头。既而言曰:"吾得请于帝矣。子元无嗣也。"寻有永嘉之役,军还,世宗殂而无子。

夏侯玄就可以把自己的头摘下来放在一边,把供桌上的鱼果酒肉往脖腔里塞,塞完自己又把头安上。不知在一旁祭祀的后人看到先人如此不拘小节的作为是何感想。不过也实在佩服古人的脑洞,曾经看电视剧,看到犯人被拉到午门外斩首,我也会苦恼,这些人变成鬼后,吃饭喝汤怎么办,会不会漏出来。现在终于知道,根本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人家简单粗暴地就解决了,甚至还比活人少了咀嚼和吞咽这两个动作。

无头鬼的趣事真的还不少,杜甫有一句诗“子章髑髅血模糊,手提掷还崔大夫”,血淋淋的脑袋还可以扔出去当武器使用,也是神奇的事情。《子不语》里“文信王”就提到:一位总兵被五百名怨鬼告状到阴间,总兵被传唤而来,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殿阶下刮起一阵黑风,黑风如云如墨,向殿堂滚滚涌来。五百颗人头蹦跳翻滚,拉拉杂杂向前扑,随着一团啾啾的鸣叫声,一股血腥气令人掩鼻。那些人头个个龇牙咧嘴,一涌而上,大咬总兵的脖子。这些脑袋挺好用,可以遥控着飞出去撕咬,让人更加难防,不过遥控脑袋倒不是新鲜事,在晋干宝的《搜神记》里的“落头民”和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境异》的“飞头獠”都是能遥控自己的脑袋出去玩的,更神奇的人,这些可都是活人。

但不是人人都那么粗鲁,如此不爱惜自己的脑袋瓜子。而《子不语》中的“捧头司马”可谓“无头鬼”中温柔多情男:

其人已捧头而出,仍就前坐,以头置膝,徐伸两指,拭其眉目,还以手捧之安置顶上,双眸炯炯,寒光射人。

他,温柔地把自己的脑袋放在膝盖上,伸出双手,轻轻地擦拭着眉目,又不徐不疾地整理着长发,多么可爱的一颗头颅啊,那么可爱的一颗头,怎么就让它掉下来了呢?

死时是什么模样,死后所化的鬼便是什么模样,是比较合理的,也比较符合人们的想象。但依此理推之,瘸子之鬼是瘸鬼,瞎子之鬼是盲鬼,以人道主义考虑,是不妥当的,残疾人身体有所缺陷,并非是自己的过错,已经在人世不方便了一辈子,到了另一边还要继续受这些苦,怎么考虑都是不合适的。况且人的死亡,就是灵魂离开了躯壳,那一瞬间,躯壳就化为尸体,二者之间有联系,也应当有所区别。忘了曾经在哪本书上看到过,一位瘸子修仙到一定境界,灵魂出窍以后,发现自己的腿脚正常了,我觉得这就很皆大欢喜嘛,也许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也许现实就是被爆头之人成了永久的无头鬼,人体炸弹也许就是魂飞魄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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