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小说三拾

《三拾》一

2018-11-15  本文已影响2人  dangersouls

我摔门而去。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摔门了,我讨厌那一切。下楼,大喘着气,去我也不知道的地方。

我总是这样的情绪化,一言不合就和爸妈吵架。不过我讨厌极了,这个酗酒无度的父亲和赌博成瘾的母亲。从小就是这样,我不知道我到底恨不恨他们,但是我的成长,还算是健康的。

楼下天灰的像个鸡蛋。我极其讨厌鸡蛋,一般也不会把什么东西比作鸡蛋,但这也太令人讨厌了,阴阴沉沉的,要下雨也不下,要晴也不晴,令人厌恶。

“妈的!”我骂道,顺便踢翻了旁边不知谁放的纸箱子,里面装满了垃圾。“真倒霉,还偏偏是个阴天。”我穿着单薄的外套,可不觉得冷,或许是因为刚吵完架,满脸通红,身子也热极了,只感觉到烦闷。

我叫陆屿,今年二十七,是一个普通到极点的普通人。非要以“每个人生来都有用”或者“天生我材必有用”的观念来考量我,我想就是读书。我总喜欢坐在那很吵的“中国式咖啡店”里读文章,一坐就是一下午。我喜欢翻那些普通人最讨厌的经典文学,诸如《鲁迅散文集》或者《骆驼祥子》这一类。我把他们归为艺术,民间艺术,这些带有强烈的某种色彩的文章,总是让我品地津津有味。有些情感极为抽象,需要我自己胡乱想,说是胡乱想,也都是有根据的瞎猜罢了,毕竟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有时也爱自己写,不过我实在不擅长写故事,我只擅长写那些凭空产生的虚的长篇大论。我一天倒都无所事事的,大概是我这个体育记者一天并不知道去哪采访、采访谁的原因罢。我一点都不喜爱这个职业,当记者完全是因为想去外面的世界看看,有助于我写文章,可没想到压根不是理想的模样,要挤在人群中喘息,要出类拔萃让明星们注意到你,要连夜赶一大篇毫无技术可言的死文章,真令人厌恶,这简直有辱文学。不过谁又能逃了这世上的道理,有钱就是道理,活下去就是道理。我并不喜欢那些鸡汤,它们实在是漏洞百出,不过我喜欢说,喜欢自己写,就好像能写出生活美好的什么希望了一样,就好比鸵鸟把头埋在土里一样,徒劳。

想着走着,我到了咖啡店,就是我平时去的那家,脚不觉的把我把我牵来了,我甚至现在都忘了我为何离家而去,仔细想想,也忘了是什么让我和他俩吵起来的。我没带多少钱了,只好略带羞涩的说要杯拿铁,人们都不喜欢点最便宜的,不管到哪里,起码都是比便宜的贵那么一两块,除非打折或者是什么特色之类的,真是可笑,我觉得我不会,可为什么会羞涩呢,呵,我心里怕也是那样,平时来这,都会点卡布奇诺之类的罢。说接过找的钱,拿了票,便找到个角落,坐下来。

我平时都做这个角落,不仅因为它是角落,虽然角落也没什么特别,不过有些人就是喜欢角落,好似能保全自己隐私一样,而是因为这个靠窗的位子,恰好能看到窗外这无聊的街区的最佳观赏位置。能看到街坊开的杂货铺,能看到行人绿灯短到不行的十字路口,说来还有趣,我在那出过好几次车祸,是因为我走路听歌太入迷了,所以并没有看红绿灯。这里还可以看到一座高楼,那高楼就在眼前,多么熟悉,多么遥远,楼身是玻璃,或许有二三十楼那么高,我特别喜欢一直注视着它,就如同注视着神圣的天空一样。我曾梦想有朝一日从那楼顶腾空而跃……

“先生您好,你的拿铁,是热的……”我实在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打断我,难道我不知道我要的是拿铁吗?还是我不知道拿铁是热的,又或者他在暗示我我是先生而不是同学?我端起咖啡抿了一口。也许就是因为我像同学他才刻意叫我先生,好来打断我,要是换做一位西装革履的成功人士,想必他就放下咖啡赶紧走了。

我小时候常喜欢在那高楼附近玩,有个废弃的工厂,石阶啊墙壁啊什么的都烂完了,看起来就像电影里那样的恐怖楼房,我和小伙伴们总是喜欢在那里捉迷藏,那有两层,一楼还有个篮球场,室内的那种,篮筐已经烂了,但还能看出轮廓,据说这地方原来是什么公共会所,就是给大家玩的,后来黑心楼盘商卖给了一家更黑的集团,不知要搞什么,可现在也荒废着了。我们小时候总成群来这里玩,一个人抓,好些人躲,闭着眼睛数一分钟,待他们藏好了,抓人的人便开始找他们,一个人走在这空荡荡的楼里,说来还有点背上发凉。找到一个了,就和这个人一块找下去,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直到最后一个,那人便是赢家。赢家可以免去下一轮的猜拳,接着躲,并且在上一轮大家不会知道他的藏身之处,会大喊,然后蒙着眼睛,等他自己出来。

我们那一片的孩子都在这里玩这个,还有时间限制呢,诸如下午三点到五点,一班孩子玩此类的。儿时听过什么传说,说是有一片孩子里,一个老赢家,大家一直没找到他的藏身之处,最后很久了,大家问他在哪,那孩子便傻了。是真傻了,好似看见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一样,痴痴呆呆的,令人害怕。大人们当时都说是抑郁了…我想,怕是一直在某处黑的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待久了,不敢回到这世间罢。

现在想想这些,心里五味杂陈,又觉得像那种童年无忧无虑的美好的回忆,又有些瘆人,像噩梦一般。这游戏从那后好像就没人玩了。大家都怕抑郁症,都远离抑郁症,可真是奇怪。我从那时候起,就有对抑郁症浓厚的兴趣了,可惜再找那孩子时,据说已不在这城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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