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选择离开
我刚上大学那会儿做过一件错事,或者说,在我还不了解自身混账的情况下,我以为我自己做错了。
事件主人公是我高中认识的同学,长相清秀但不会打扮,小心翼翼的性格让她在班级十分不起眼。那时我们俩有很多相似之处,腼腆又对集体抱有憧憬。只是我是非行动派,只要有人那段时间能填补我的空白我就会很乐意成为影子,倾听抱怨,满足虚荣心,笨口拙舌做一个透明背景板。也许正因为以上原因才让我俩成为了“朋友”。
有时我看着她,觉得自己像透过玻璃板观察两栖生物,中间隔着好几种进化的鸿沟。我很清晰地认识到我和她之间关系的脆弱性,她认为我是她“朋友”,但我从来没有。从小到大除了大学开始有了一位正在靠近友谊这一概念的友人,我没有把任何人当成朋友。但在常人看来我足够正常,因为每个阶段都有熟识的人,但那只不过是认识的人,不是吗?
情感于我来讲有种模糊的不确定性和虚伪,体现在现实上是初中四年、高中三年、大学四年,我一次也没能说出全班半数以上的人名。但我并没有人脸识别障碍,如果说那句"用了心总该是记住的”这句话内容正确,那我还是有个人脸识别障碍比较符合社会公序良俗。人的情感丰富和没良心应该可以共同存在,所以我很少有投入感情无法自拔的情况,将来大概注定没有对古今男女情伤之痛的深刻体验。
尤其读的书多了,现在脑子回过劲来,我发现所谓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索取。至少有的人会给我想要的,比如那位发展中的友人,未来付我工资的人以及良好的商业合作互不侵犯隐私关系,有的人仅仅作为人生过路之交也不错。但有一种最讨厌,打着友善的幌子行榨取之实,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发现后的恶心感往往比被真小人阴了还痛苦。
我很理解我那位同学,高中时将我当朋友是因为我是她少数朋友中唯一愿意当垃圾桶的,她如果找另一位朋友她就会成为垃圾桶(对了,我偶尔也充当另一位的垃圾桶)。你觉得这很苦,确实苦,但也常见,可能你就是垃圾桶或者生产垃圾的人。
有件事我印象很深,不过她大概不记得了。学校里爱分小团体,女生中漂亮学习好那一波最受欢迎,也最难混进去。那段时间按照惯例每逢大课间我和她都要去操场溜达,然后在我站门口旁边等待时,她挽着我班第一,非常受欢迎的小女孩,后面跟着团体成员abcd某某,意气风发地准备去打沙包。那段记忆如此久远,连当时感受也已模糊,却始终像条蚂蝗似的张牙舞爪扒在皮上磨肉吮血。现在想想,那大概是我人生第一次对现实这玩意有了深刻认识,整幅画面好似讽刺小说的演出版本,连我自己也搞不清门前呆头呆脑的小女孩属于观众还是角色那一挂的。
她看到的不是我,这事实让我多少有些伤心,毕竟“看到”是所有友谊的基础,和尊重同等重要。相似的经历我大学也遇到过,不过是被当枪使了。我花了很长时间才平复过来,那真是一段暴躁和忧郁互相折磨的时光。这些在旁人看来无关紧要甚至习以为常的小事件如此不值一提,毕竟比这糟糕的多得是。于我而言却像暴风雨般来势浩大,顷刻间颠覆了最初的规则。
原来如此啊,我想。她给我打电话,要求常联系,好像舍不得玩伴的样子有点逗。简直和高中一样不长进,因为没有朋友,处不好同舍关系所以就想起了我,我还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了自己的地位能比垃圾桶高点。人真是太卑鄙了,能恶毒到如此不留痕迹,让我连指控的证据都找不出来。
至于后来发生的一切更是有趣,夺命连环call、短信质问、找相熟的人联系,最要命的是连她男朋友都要我对人家好一点。当时我很痛苦,又觉得自己所做之事颇不符合道义,抛弃一个友好善良想要朋友的女同学。但我的原始直觉却告诉我继续走下去,别停,回头就完了。
现在我离开了,知道这事依旧不符合道义,却比任何时候都心安理得。
直觉告诉我,“你就是这么个混蛋玩意!”
我感激答曰:“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