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协议(范本一)

2020-10-22  本文已影响0人  王庆贵律师

甲方:

乙方: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自2019年4月1日执行,现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对以下合同做出如下调整:

一、需调整的合同明细表:

变更后合同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变更后合同金额=本合同已开具16%增值税发票金额部分的合同价款+(原合同金额-本合同已开具16%增值税发票金额部分的合同价款)/(1+16%)*(1+13%)

二、若本协议的约定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做约定部分,甲、乙双方相关权利义务仍按原合同的约定执行。

三、本协议是原合同的修改、补充,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原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严格执行。

四、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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