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宗教与人生 第二节.宗教决定西方历史(二)
第二节.宗教决定西方历史(二)
贝格尔认为,宗教将世俗社会和宇宙之间的关系视为下界与上界的对应关系,下界世俗社会的每一样东西在上界宇宙都有其对应物,人实际上参与了神圣的宇宙活动,我们每个人的扮演角色都有宇宙秩序中的对应物,是神圣不可亵渎的,我们的责任与义务是不可推托的。这些就使每个人的角色获得更普遍的意义,不仅是他人承认的,自我认同的角色,而且是宇宙秩序中相对应的角色,个人角色的自我认同就变得更深沉,更神圣,我们是在完成一项伟大神圣的使命,而不是简单地活着,这也使人生得到升华与超越。例如父亲“在此下界”复现了“在上界”的神圣原型,他是权威的、仁爱的,有力的,在这种神圣的光环下将使每一位父亲更加投入角色中承担社会责任,这些父亲们将有更加崇高的使命感,用生命保卫家庭,孩子,国家,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
在一个社会里由于人性的贪婪堕落,道德责任很容易被人遗忘,而宗教可以通过仪式,礼仪,祭拜等行为不断地向每个人提醒,这也是宗教另一项重大功能—提醒功能。例如,作为基督徒,日常生活中经常祷告,也经常被提醒,使祷告有效的唯一保证就是所作所为必须与圣经要求相吻合,奉行兄弟之爱,慈善仁慈,帮助陌生人等等。每个星期日的礼拜,牧师的布道不厌其烦地重复这些基督教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在这样密集的宣讲下再愚钝放肆的人也会控制自己的生活,使自己尽量不违背这些道德准则。而且许多特殊场合的仪式还提供了更多处事的细节,例如,在国王的加冕礼上,当国王被加冕涂油时,教士们不断地讼读圣经中有关国王责任的经文,诸如,保护上帝羔羊,维护尘世的和平,抵御异教的进攻,行事公平,公正等等。
贝格尔还认为宗教另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对死亡的超越,我上节已经指出对死亡的超越是产生宗教的重要原因,当然我认为的对死亡的超越是佛教的涅槃,道教的长生不老,基督教回到天堂的圆满幸福感等真真切切的感受,体验。而贝格尔眼里宗教对死亡的超越并不是这样,它同样认为这是宗教的一种社会功能,实践需要2。他认为人类无可逃避的死亡,毁灭对社会可能造成极大的破坏,即然横竖都是一死,那么世俗社会的人类完全可能及时行乐,纵欲狂欢,放弃自己的社会责任,甚至出现以杀人为乐这样极端变态的行为。而宗教可以淡化人们对死亡的恐惧,完成对死亡的超越,把死亡作为一件很神圣的事业看待,甚至可以为了宗教而殉道,圣战,完成一种最伟大的死亡。我个人认为这些将宗教作为生活,实践产物的社会学家有关宗教超越死亡的论述十分草率,含糊,很难经得起仔细推敲,没有对无限的感悟,没有宗教体验,一种为了社会稳定和秩序而创造出来的宗教怎么可能超越死亡?淡化死亡呢?这也是他们学说的致命缺点,没有将宗教与无限,神,宇宙神秘的力量联系一起,很难解释宗教对死亡的超越。
宗教可以将个人角色与宇宙秩序,下界与上界对应,那么就很自然地将社会制度,政治结构也与宇宙秩序相对应,宗教赋予社会制度一种神圣性,庄严性,纯洁性,使政治结构成为一种自明的结构。于是人类活动的内在不稳定和转瞬即逝的结构,就被赋予了最终的可靠性和永久性的外表,换言之,人造的法则被赋予为宇宙秩序,使社会中每一个人能够自觉地遵守而无需过多的解释,更不可能去质疑,也使作恶者能够及时得到谴责惩罚,社会因而能够长久地稳定有序下去。贝尔格认为摩西与马基亚维利的性质相当,他们都建立了制度,区别就是摩西创建了基督教,利用宗教将这些制度神圣化,永久地延续下来,而马基亚维利只是产生一种世俗的理论,所以他的影响力根本无法与基督教相比,宗教将社会制度提升到终极,神圣的高度,他们是不可侵犯,修改的。贝尔格还认为不只摩西如此,任何一个古代社会也都是如此,将社会制度,政治结构与无限,神圣的终极世界联系一起,视为与宇宙秩序相一致的,也就是最合理的制度。如古希腊的社会,有成熟的议会制,规范的代表选拨,议事规则,罢免,执行等一整套规则,这些是与多神教的信仰与习俗联系在一起。而一个落后如法兰克蛮族的社会也有自己的规则—摩奴法典,同样规定了社会的一些基本秩序与规则,最初采用的是谚语,道德箴言的形式,通过神话,传说与民间故事进一步发展与流传,最后通过原始崇拜等宗教形式将这些制度神圣化,固化3。
论述至此宗教的最大作用也就显现出来了,终于触及了本书的主题。人类存在的终极目的就是追求人生的意义,生命的真谛,追求永生,永恒,超越死亡,来到一个神圣,美好的终极世界,这个终极目的不单单影响我们的生活习俗,风俗习惯,更主要的是它决定了我们的社会制度,政治结构,决定人类的历史进程,这也是本书至始至终将要阐述证明的观点,宗教对社会的影响大于物质基础、经济利益,信仰大于政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