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滴岂能洞穿隐私?
有个成语叫“水滴石穿”,意思是水一直向下滴,时间长了能把石头滴穿,后比喻力量虽小,只要坚持不懈,事情就能成功。而现在有一种叫“水滴”的直播平台却在悄无声息地侵犯着公众的隐私权。
近日,一篇名为《一位92年女生致周鸿祎:别在盯着我们看了》的文章席卷朋友圈。文中作者“菲言菲语”以第一人称为写作手法,探访了几家装有360智能摄像头的店铺,指明这些店铺并未贴有直播告示,质疑其侵权用户权利。(12月12日新浪网)
去年,就曾有媒体报道水滴直播和360的智能摄像头涉嫌把教室监控内容当成直播内容,侵犯隐私,引起舆论热议。媒体采访发现,参与视频直播的学校涉及北京、山东、河南、安徽等省份,直播范围从幼儿园到高中毕业班,也有课外的辅导机构、美甲美容培训班等,直播场景多为教室,也有食堂、运动场、幼儿和学生就寝等。而现在被曝光的不仅是教室,还有商场、饭店等更具有公共意义的场合。
针对该问题,360回应称,水滴平台强制要求商家在直播区域设置明显直播提示,张贴提示贴纸以提示顾客,对不按要求告知用户的机主,有权强制要求停止直播。这个辩解看起来是多么的牵强,商场、饭店等公众场合,人流量大,随意性也很大,行人行色匆匆,不是每个人都会去看提示贴纸的;而且即使看了,有些人对“被直播”无所谓,有些则对“被直播”很介意的,那么出现这种情况,商场、饭店是不是要先搞个投票裁决呢?又何况,当你发现提示贴纸的时候,其实你的影像已经早就被拍到了。
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例如,自己的肖像特征不想被别人看到,不想在某些场合露面,与某人在一起不想让人知道,某天的生活轨迹不想让人知晓等。
一个人出现在一个公共场所,孤立看并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对于特定的个人特定的事件,就可能构成隐私权的伤害。作为直播平台,将公众在公众场合的视频推向其他公众,放任隐私的可能泄露,本身就已经构成了对隐私权的侵犯。
360监控,360度无死角曝光,想想真可怕。商家将镜头对准消费者进行直播,消费者不经意的一个动作,就有可能“万众瞩目”。你在吃饭的时候,有人盯着你;你在购物的时候有人“跟踪”你;你跟谁在一起的时候,有人在“窥视”你;你在健身会所健身,有人在“欣赏”你的清凉着装……现实版的《楚门的世界》真令人不寒而栗。
其实,直播技术用对了地方是很好的,但是如果用来窥探他人的隐私,则构成了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而侵权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希望360公司能从这次曝光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大平台的整改力度,确实维护公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