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到底要不要保轻症?
孙女士物色了两款重疾险,A产品保障的轻症重疾加起来过百种,每年交费约两万,交20年,保额50万,而且轻症重疾都可以重复赔;B产品只保重症,但保费差不多便宜一半!每年交大概1万块左右,交20年,保额也是50万。
孙女士觉得B产品很划算,但是又认为A产品保轻症更容易理赔,毕竟轻症的概率比重疾高。于是孙女士向大择咨询,到底要不要保轻症?
“轻症”的由来
最初的重疾保险并不保轻症,就是发生重疾,赔付一笔钱。现在很多重疾产品之所以把轻症放进来,一方面是因为重疾发生率较低,而且一般要到年纪较大才可能发生。而轻症在普通大众中比较高发,年纪很轻也有可能罹患。
另一方面,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疾病种类也在不断细化。之前定义的重大疾病已经不能完全符合医疗水平的发展。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术(须开胸手术),现在这种手术根本用不着开胸,只需要做微创手术就可以。轻症其实就是重大疾病前期较轻的疾病,或者可采取先进技术微创治疗的疾病。
这样一来,好多与重疾有关的轻症被挡在了重疾险的门外。
投保人买了重疾险,得轻症后却发现不满足赔付条件,因此也出现了很多理赔纠纷。
鉴于此,保险公司应客户需求及感知,对大众比较可能发生的轻症提供保障,变成后来重疾险在市场竞争中的一项利器。
以“华夏关爱宝一号重大疾病保险”的产品条款为例:
在“关爱宝”重疾保障范围内,(1)-(6)都属于
的除外责任;而在它的轻症条款里,把其中的(1)-(5)划在了保障范围内。
把一些重疾除外的疾病作为轻症,独立拿出来做了一个“轻症赔付”责任,把除外变成保障,这就是轻症的由来了。
轻症责任是重疾的补充
简单来说,重大疾病具有“病情严重、危及生命及治疗花费巨大”等特点,而轻症疾病具有“治疗效果好、费用较低”等特征。保监会对重疾有统一定义,但对轻症责任没有硬性规定。不同保险公司的规定略有不同,具体要看产品条款。
相对于重疾,轻症更为常见和多发,诸如原位癌、轻度脑中风等很多病种,往往是重疾的潜伏阶段,需要早期发现和积极治疗,才能防止往重疾转变。
例如,“原位癌”是最早期的癌,癌细胞只出现在上皮层内,而未破坏基底膜或侵入其下的间质或真皮组织,更没有发生浸润和远处转移。一经发现,通过单纯手术切除就能痊愈,但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并得到恰当的治疗,那么很容易发展成为真正的恶性肿瘤。
虽然轻症疾病的发生率高,但实际治疗费用较重疾小得多,赔付责任通常为重疾保额的20%(比如保额30万的重疾险,轻症就是给付30万的20%,即6万)。不同种类的轻症疾病可累计给付的次数也不同,有1次、2次、3次、5次不等。另外,有些产品条款中得了轻症即可豁免保费,这也是值得关注的亮点。
可以说,轻症责任是重大疾病保险中的附加责任或责任的一种补充。
那么,轻症保障是必须的吗?
保轻症的产品保障更全面,通常保费也会高出只保重疾的较多(同一家公司内的产品对比,相差20-30%左右),这也使得保轻症成为各家保险公司精算、核保、理赔的挑战。
话说回来,我们为什么买重疾险?因为一旦发生重疾,花费巨大,会对正常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我们主要就是要把这种无法承受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相比重疾,轻症的经济损失要小很多,目前大多数轻症疾病的治疗费用在5000-30000之间,这对普通人来说,基本都可以负担得起。
再以“原位癌”为例,保轻症的产品基本都会保原位癌。虽然带个“癌”字,但原位癌多数可以治好,严格意义上不属于恶性肿瘤,不会威胁到人的生命;治疗费用大多在3万以下,也不会对患者的健康和家庭经济状况造成重大伤害。
轻症赔付的保险金,通常也就几万块,毕竟只占保额的20%。几万块其实意义不是很大,因为承担得起,所以没必要为了几万块而额外支付贵得多的保费。
所以,轻症不是必保风险。有,当然最好;没有,也没什么大不了。因为关键要保的是重疾!重疾!重疾!
综合以上分析,大择的核心观点是:
轻症从风险的角度去分析的话,不属于极端风险,并不是必须的保障。
轻症即使获赔也并不多,一般而言,不依靠保险也能承担。
所以,大择的建议是:
投保重疾险应遵循“重大风险优先,高发风险优先”的原则,首先保证重疾险的保额充分。
至于要不要保轻症,完全是看自己的态度与预期。
如果当前预算充足,加了轻症保费变高也能接受,自然选保轻症更好;要是预算有限的话,那就先放弃轻症的保障,将来再做补充。
如果两个产品保障内容差不多,保费也没有太大区别,当然要买有轻症的了!
比如“华夏关爱宝一号重大疾病保险”和另一款不保轻症的重疾产品的对比(假设都是30岁男性、基本保额30万、保期终身):
很明显,“关爱宝”各方面的保障都更全面,但是保费和不保轻症的产品却差不多!这种性价比突出的产品无疑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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