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暂停令

2020-08-30  本文已影响0人  平头叔说书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的:

①未经监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施工方案施工的;

②未通过专业监理工程审查的施工人员或经审查不合格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的;

③擅自使用未经监理机构审查认可的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的;

④使用不合格的或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擅自使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的;

⑤工程施工完成后,未经监理机构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⑥隐蔽工程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合格而擅自隐蔽的;

⑦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监理机构指出后,承包单位未采取纠正措施或措施不力、效果不好仍继续作业的;

⑧已发生质量事故迟迟不按监理机构要求进行处理;或已发生质量隐患、质量事故,如不停工则质量隐患、质量事故将继续发展;或已发生质量事故,承包单位隐瞒不报,私自处理的。

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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