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夜色说起
刚与母亲、妹妹去从面馆吃了饭回来,一路上沐着凉风,赏着夜色,好不惬意。
我对日暮时分向来是满怀好感的,因它不似清晨那么肃杀,不争晌午那种热烈,也不甘于深夜那般寂寥,在我眼中,它是个美得恰到好处的小姑娘,无论现身何处,它总是芳姿艳骨、悠扬有致,将人间烟火的美发挥到一天中的极致。
路过一个商店,母亲与妹妹进去买东西,我只得左手拎着塑料袋、右手拿着饮料、右臂夹着吃饭时看了几行的《礼记》,独自站在商店前的残破石阶下。似一个异乡之客,我冲淡地望着过往行人,又漫睹四周,几个店铺的门牌立即映入眼帘,衬以静默的马路、浅紫的天空,我好似回到了初中,心中猛然生起一股浓浓的怀旧感。初中前期,我就是住在不远处妈妈的理发店里,相比现在,那时的生活清贫多了,不要说去面馆了,在铺子里吃上一顿肉都算稀有;业余时间,我也没有什么书可读,除了复习功课,我基本都是在玩手机,一个按键手机,我几乎把所有能玩的都玩了个遍,不仅经常用qq跟各种陌生人聊天,也总不遗余力地寻找游戏。这手机上推箱子什么的都没有,我就只好不计后果地用流量找,当时不太明白流量是啥,也就没太顾忌,本以为不可能找到游戏,谁知不意间在qq里发现了新大陆,我找到了一个叫至尊宝的入口,一进里面,各种意里意外的游戏一齐扑面而来,什么植物大战僵尸、欢乐斗地主、保卫萝卜、炫酷三国……凡所应有无所不有。但有点可惜的是,这些游戏全都要花钱,一个四元,把付费短信发给游戏公司之后才能玩。我一开始很苦恼,不愿花这种败家的钱,但内疚还是输给了无聊,我终于鼓起勇气发送了短信,结果如我所愿,我首次得以饱噬游戏的甜头,自主地。我本想从此绝不再为游戏花一分钱,哪怕是一生只能玩这一个游戏。可墨菲定律终究还是应验了,我变得越来越沉迷于游戏,把它当成了一种习惯,而这区区一个早已玩腻的游戏已经不能满足我了,我开始不断地下载没玩过的游戏,一个、两个、三个……一次比一次肆无忌惮,当时老家里一个同族的叔跟我年龄相仿,他看到我手机里有游戏后,也变得欣喜若狂,毕竟他连手机都没有,而他比我还嗜好游戏,没过多久,他主动提议,用他爸的手机卡继续下载别的游戏,我一开始还是于心不忍的,怎么能白搭别人的钱呢?但他显然是毫不介意的,甚至比我更渴求玩到想玩的游戏,就这样,他跟我一同走上了这条不归路。慢慢地,这事好像被他爸发现,他被他爸教训了一顿,就不再敢私自卸下手机卡挥霍了。那段时间我常在老家,便经常把手机借给他玩游戏,也算回报他所付出的诚心和金钱了。等到后来,我由于搬到了镇上的小区,便不怎么回老家了,也就不再能跟他一块玩游戏了,挺愧疚的,真希望他当初只是下载了一两个游戏。唉,这付费游戏真的害我不浅啊,等到手机没卡之后,我竟攒钱买了一个三十块的手机卡,又下载了不少游戏,直到最终玩到欠费,我也再无力支撑下去,终于从中解脱了出来。其实,我还用那部按键手机看过不少电子书,什么类型的都有,印象最深的就是僵尸的和色情的,尤其是色情类的,当时还不是很能读懂,但对许多专有名词却印象深刻,算是开启了我性意识的启蒙,却也让我早早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惯,可谓功过参半,但总的来说却是使我感到悲伤的。我还用手机写过小说,想不到吧,我大概从十岁就开始写,印象最深的两部是《马坦克帝国》和《腐朽制》,前一部算是我政治妄想的结晶,以我所建立的马坦克帝国发展史为主线,讲述了一系列荡气回肠的故事,后一步也跟马坦克帝国有关,着重描写的是此前一个朝代,他的各种制度如何腐朽,最终又如何为代表着正义的马坦克帝国所覆灭,也是别有一番风情。由于用的手机功能较少,我只好把写完的篇章全部保存在短信的草稿里,字数上限是628字,我也就设定每一章为628字,如此,两部小说大概各写了三十多章。如果能保存下来,也算是少年所创的奇迹了,可惜啊,有些不幸偏是命中注定的,有一次,忘了为啥,我哥要帮我清理手机,不知怎的,他突然想到把手机格式化,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也忘了怎么表态的,他果然做了。再去草稿箱里找手机里的那些篇章,已经荡然无存,我仿佛遭遇了天的崩塌,立刻哭出声来,并且怒气冲冲地朝我哥吼骂、好像还动手打了他一阵儿,又向妈妈告状,妈妈当然不会因此怪罪我哥,毕竟是叔伯兄弟,我当时伤心到了再无任何希望,怎么恢复的记不清了。自此以后,我绝不轻易染指小说,即是现在,我也对写小说怀着一种深沉的忧虑,也对给文字备份的必要有了一种深刻的体会。而我那做事粗糙的叔伯哥哥,应是本无恶意的,加之他平时很仗义,我也只好选择原谅了。
当年的事,百味杂陈,不堪细细品味,那就纷纷流入夜色吧,善也美,恶也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