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散文

《夜深忽梦少年事》

2018-05-24  本文已影响69人  白兮宇兮

  说真的,南充往事三年,硬要我写的话,还真是苟儿能让我提笔写个一二三。

  我的文笔很烂,落笔的时候就已经预料到苟儿看到之后嘲讽又不忍嘲笑的眼神和神色了。

  苟儿是随他朋友叫的,其本名为苟晨晨,人如其名,清隽秀气,颇有宋时文人雅士的白净和风流。但也只是“风流”。毕竟“文人相轻”,长期的“争执”,或者说,我单方面被压制才是最重要的。

  初识苟儿的时候是开学,寝室他最早到,我第二。我进门,他出门,这便是初识。后室友都来齐后,各自介绍,才算作门儿清。

  苟儿喜欢读书,各种书,诗词歌赋,长篇短句,古今中外,文史要略,通通都读。所以寝室长期都是由他一人驻守。他倒也不闷,美名曰: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我和苟儿喜欢出去搜罗各种好吃。然而终于不是正宗的吃货,在吃的方面,确实不行。也就北湖一条街,医学一条街,校门左转米粉店。常吃着碗里的,喝着杯里的,谈着空想的。也常常喝醉,记忆里最深刻的还是喝醉后没带够钱付账,恬着脸皮去借钱,然后醉醺醺的去操场撒野,苟儿嘴里念着什么“稼轩词”,我嘴里叨叨着什么“徐志摩”,然后爬回寝室继续撒野。最后就断片儿了。

  苟儿生的很受女孩子欢迎,毕竟眉清目秀,声线温柔,又写的一手好字,终于是比我强上数倍的。苟儿的情史丰富,是“丰富”,不是丰富。毕竟我还想安稳在南充活到毕业,所以隐晦的点一下,不过结局是好的,苟儿终于是遇到了合适且愿共度的人。

  关于苟儿的才识我就不多赘述了,其文也善,其专也长。现在想起还想愧笑,以前总是不自知,如今自知后,挚友却远隔他方。毕竟打脸这种事,也就他最擅长。

  苟儿算是追风少年,喜欢四处游玩,喜欢骑车,有时常相约骑车出游。也是多亏了他,我才能在老区和新区之间刷出最短路线。在那个还没有共享单车的时候,学校的租车棚简直就是我和苟儿第二长期光临的场所。而今共享单车有了,租车棚总感觉变得落寞起来,自行车上也都蒙上了薄薄的灰。哦,第一长期光临应该是门口右转网吧。不过后来当321进去网络时代后,他也去的少了。

  没有头绪的乱写,也总算是写到了自认为的收尾。

  纸短情长,苟儿你也知道我的水平。总之,夜深忽梦少年事,第一事便是你我的相识。我不知亦不敢多猜我在你心里算是何种朋友。只愿不是酒肉之友。

  言不及意,愿你走过半生,归来仍是我那时认识的此间少年。

《夜深忽梦少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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