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的女人
一
从我记事起,我们南遥街的人们就开始谈论小桃了,我从他们的语言里经常听到,“狼心狗肺”、“没正形”、“浪荡”、“吃里扒外”这样的字眼儿。但我从来没见过小桃。据说她脖子后面有一块巴掌大的胎记,但柳叶眉,水杏眼,樱桃嘴,生就是个万里挑一的美人胚子。只可惜啊,她在我出生的那年就跟一个男人跑了。至于逃跑的初衷是什么,我们南遥街每一个人的嘴里几乎都有一套自己的说法,关于这些传言和疑惑,陪伴了我的整个童年。
小桃逃走之后人们对小桃的养父金钟常常是报以极同情的态度的,可金钟却并不以为然。他说,小桃本来就不是我们南遥街的人,早晚要离开的。人们听到这样豁达敞亮的话,对金钟的敬重就又加深了一层。然而,人们更加为金钟感到悲伤的是,第二年的秋天,他的老婆黄秀秀也莫名的疯掉了。两件灾难的火球同时砸在一个忠厚的老实人身上,这样看来,老天似乎并不公平。
金钟年轻的时候有个外号叫“金藏娇”。这个名字根源于他从来不让黄秀秀下地干农活,也很少让她出门,据说最久的一次,人们有十个月没看到过她。因此人们对黄秀秀知道的并不多,单知道长期不见阳光的缘故,她的皮肤比城里的女人还要嫩白。于是我们南遥街的那些女人常常对他们的男人说,你看看人家老金,多知道疼老婆,再看看你,整天把我当牛做马的使唤,命苦呐!
说黄秀秀的皮肤比城里人还要白,这话一点也不假,我小的时候见过她。那个时候她刚疯掉不久,整天披散着一头乌黑的秀发在大街上游荡。她看到女孩儿就追赶着要看她们的脖子,我们街上的女孩儿因此都很害怕她,远远的看见她撒腿就跑。而我们这些男孩儿最喜欢捉弄她,常常把她围住,然后把脖子伸的老长,争先恐后的说,来,来看我呀。每当这个时候,她总一副呆滞的表情,结结巴巴的说,不,你们不是,我不看你们。末后,我们就哄堂大笑。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南遥街的男孩儿对于这个游戏乐此不疲。
后来,金钟就把她锁在了家里,再之后她就死掉了。现在回忆起这个女人,我所能想到的只是一片模糊的惨白的影像。
二
据说小桃是九岁那年出现在我们南遥街的,那天黄昏,人们看到她跟在金钟后面,一边走路,一边流眼泪。李二愣子嬉笑着说,老金,这不是你在外面的搞的野种吗,怎么给带回来了?哟,模样还挺水灵嘛。男人们一片哄笑,这时候女人们开始说话了,二愣子,你少说风凉话了,只有你这样的光棍儿才干这种事儿,人家老金不是那种人。老金,你倒是说句话啊!
老金那张黝黑的方脸涨的紫红,木讷的说道,这孩子是我一个远方亲戚家的,父母前几天都死在了那场车祸里。
豆腐渣工程导致千河桥在大雨中突然坍塌,造成数十人死亡,这个消息已经上了中央的报纸。人们看着金钟,不再说话。
起初的时候,人们对小桃的赞扬决不次于老金。有一个黄昏,人们看到她蹲在千河边洗自己的衣服,他们就说,哎呀,这姑娘真懂事呀。一个月后,人们从小桃的盆子里发现了金钟的衣服,黄秀秀的衣服,弟弟的衣服……他们又说,哎呀,老金真是好福气呀,捡了个宝贝嘛。
提起小桃,金钟也常是满脸笑容的向人们夸赞她的聪明懂事。金钟还有一个亲生的儿子,叫做金鼎。金钟一向也是极其宠溺他的,只不过他孤张怪癖的性格和小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虽然小桃不是老金亲生的,但是在人们的眼里,老金对待这一对儿女从来都是一视同仁的。譬如有一次小桃生病,人们看到金钟抱着小桃飞也似得冲进了卫生所,譬如那个年代,在我们南遥街上,供一个人读书尤其是女孩儿,那是很少见的事情。但是小桃和金鼎都进了学校。
还有一件事值得提及。我曾经听许多人向我绘声绘色的描述过这件事的经过。这些讲述者们在讲述之前都说着同样的话: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看见老金发脾气,老金的脾气,你想,多好呀……
那天下午,正是孩子们放学的时候。少年们从学校里涌入南遥街,他们叽叽喳喳,像一群出笼的鸟儿,脸蛋一个儿个儿的,都被夕阳打上了一片黄灿灿的光亮。小桃混在这些男孩儿们的中间,显得有点突兀。突然,人群里传出了一声凄厉的怪叫,少年们的喧闹顿时静了下来。人们一下子就发现了这个声音的来源,他们微张着嘴巴,看见,李二愣子正捂着一只眼睛躺在地上打滚,鲜血顺着他的手缝里渗了出来。
一个孩子大叫了一声,小桃!人们齐刷刷的把目光转向了小桃,他们看到小桃的手里攥着一把弹弓。据有些转述者讲,那天他们还看见,南遥街的上空盘旋着一只苍鹰。小桃的身体开始颤抖了,她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眼睛里闪着一片亮光。有人说这把弹弓是金鼎的,站在旁边的金鼎一听立马急眼了。他说,放你娘的狗屁。一息,他又把小桃推倒在地,他说,小桃,你这个孤儿,你说话啊,你说弹弓是你打的,快说啊。小桃坐在地上呜呜的哭了起来。
金钟赶到现场的时候,人们对这件事已经盖棺定论了。他们回忆了一下小桃和金鼎平时给他们留下的印象,有人说,金鼎打碎过我一只碗,小桃帮我洗过衣服;有人说,金鼎打过我的小孩儿,小桃帮我找回过一只猫;有人说……后来他们就对金钟说,老金啊,我们都看见了,这个弹弓是你儿子打的,打完后他又把弹弓塞进了小桃手里。金钟看了看小桃,又看了看金鼎,脸上的肌肉抖动了一下。谁也没想到,金钟跳起来,给了他儿子一个重重的耳光,人们把眼睛睁的像玻璃球一样,都惊呆了。那是人们第一次看到老金打人,打的还是自己的宝贝儿子。
奇怪的是,第二天早上,人们看见小桃背着书包,身体摇摇晃晃的,跟在金鼎后面,向学校里走去。
后来我才明白,其实那些人们,有一部分是真的相信小桃,有一部分是出于对金鼎的厌恶,还有一部分,他们只是不相信老金的高尚,他们觉得这种情况下老金肯定会不惜一切的护自己的儿子,他们只是想试验一下老金的高尚。
后来我们南遥街的人们为老金捐了钱,给李二愣子装了一只假眼,这件风波就到此结束了。
三
小桃自幼在读书上十分刻苦。十八岁,她竟然出落成了一朵花,柳叶眉,水杏眼,樱桃嘴。那年夏天她以我们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被保送上了大学,学费全免,生活还有补助。可人们并不知道这些,他们说,老金,你下了血本啊,一个捡来的闺女,还掏钱供她读大学。金钟说,捡来的怎么?她能读多高我金钟就供她多高!
但是小桃在读大学假期期间从未回过我们南遥街。人们问起的时候,金钟就说,小桃在外面打工赚钱呢。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起,人们对小桃的态度开始改变了,他们有的对金钟说,老金呀,你养了一只狼啊,三年了,没有回来看过你一次。
大学毕业那年,小桃终究是回来了。那晚,黄秀秀做了一大桌子的菜,邻居们都闻到了饭菜的香味儿。
第三天的下午,小桃穿了一件洁白的裙子,面带微笑,大摇大摆的从我们南遥街上走过,人们表情呆滞,目不转睛的看着她。像天鹅一样美丽啊!小桃听见,有人这么说。
那就是我们南遥街的人们最后一次看到小桃。
小桃最终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但是人们可以肯定的是,小桃和一个男人跑了。因为金钟曾经说过,小桃在山东上大学的时候交过一个男朋友。这件事情的发生在我们南遥街上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人们得出了一个结论:女孩子读了大学就会变坏。这个结论的得出,以至于很多年,我们街上再也没有出现过任何一位女性大学生。
小桃这个带有传奇色彩的故事,就这样在我们南遥街上被当做反面教材年复一年的流传着。
二十几年后,我成为了一名作家,赚了一点稿费后,就带着父母,搬进了城市。去年年底我回了一次南遥街,在街上我碰到了李二愣子,他的那只假眼已经完全陷了进去。我还看到了金钟,他走路的时候,腰弯的像一张弓,头发也已经白完了。据人们说,小桃还是没有回去过。我看着金钟的样子,心间对小桃充满了愤恨,于是我便决心要把这个故事写出来了。
当我在电脑面前敲完这些字,准备发送给某杂志编辑的时候,我的邮箱闪了一下。人一旦有了一些名气,真的也会带来一些烦恼,就像现在,又是一封来自一位文学爱好者托我荐稿的邮件。我打开这封邮件,第一行字跳入了我的眼帘:马老师,下面的每一句都将带你走进真相,如果这引起了你的兴趣,就拜托你帮我润色后投递出去。
四
我的母亲叫小桃,我的祖父叫金钟。我祖父不喜欢女孩儿,在我母亲刚落地的那天晚上她就被我祖父卖给了别人。这一切我祖父早就在心里盘算好了,所以他在我祖母怀我母亲的十一月里,没让她离开过家门一步。
我母亲对我说过,收养她的那家人对她极好,九岁以前是她这一生中度过的最快乐的时光。可天公不作美,在千河桥塌方事故里他们都不幸遇难了,这个时候,我祖父就不得已又把我母亲带回了南遥街。他向人们说,这孩子是我一个远房亲戚家的……
在南遥街人们的眼里,我祖父是一个温和忠厚的人,所以他们对此深信不疑。我母亲天资聪慧,因此我祖父把她送入了学校,其实从这个时候开始,我祖父已经在心里盘算另一个计划了。
我母亲的刘海下隐藏着一道伤疤,几乎没人看到过。那是11月的一个下午,我母亲睡了一觉,醒来发现裤子上沾满了冰凉的鲜血,女人来那种事你知道吧?当时我母亲还不满13岁,哪里懂这个,吓得坐在地上嚎啕大哭。邻居闻声赶来,发现她家的门是锁着的。末后,唤了几声,就渐次离去了。
那天我母亲的表哥结婚,我祖父就带着金鼎和我祖母去吃喜宴,把我母亲一个人留在了家里洗衣服。黄昏的时候我祖父摇晃着醉醺醺的身体进了家门,他看着院子里那盆脏衣服,怒火便燃烧了胸腔。他冲进屋子,一脚把瘫软在地上的母亲踹飞了。我祖父说,你这个小贱货!还睡觉!不是告诉你自己烧水把衣服给洗了吗?
我母亲的头撞在了桌角,鲜血喷涌而出。这一脚,把我母亲从昏迷中踹醒了,她躺在地上,动了动眼皮。这时我祖父才发现我母亲黑色的棉裤早已经被红色给浸透了。他慌乱的抱起我母亲,冲出家门,狂奔起来,后面是我祖母杀猪般的吼叫。
南遥街的人们就说,哎呀,老金还真是疼爱这个捡来的宝贝啊,生个病,看把他给急的。
那一年,我舅舅金鼎用弹弓把街上的李二愣子打瞎了一只眼睛。他为了博得人们的同情没有护着金鼎,狠下心给了他一耳光。事实证明,他的做法是明智的,他感动了南遥街的人们,他们给他捐了钱。而那天晚上,也许人们在睡梦里听到过我母亲凄厉的惨叫。我祖父把我母亲吊起来,用皮带抽打了一个小时,我祖母在旁边哭昏了一次又一次。
还有很多类似的事情,我母亲从来没和人提起过。她只是发奋的学习,决心要逃离这座地狱。在她18岁那年,她终于做到了。大学四年里,我母亲只在毕业的那年回来过一次,她还惦念着我那祖母。
那天晚上,我祖母做了一大桌子的菜。吃毕饭,我祖父说,小桃啊,这次回来就不要走了吧。在咱县城找一份安稳的工作,再寻个好人嫁了。这样爹也就不用再为你操心了。我母亲说,我过几天就回去了,我的老师鼓励我考研呢。我祖父多年前就盘算好的计划,怎么能落空呢,他听了这话,脸立马变了色儿,他吼道,你老师懂个逑!我老了,你弟弟将来结婚还要一大笔钱,这一大家子都指着你呢!我把你捡回来养这么大,你就这样回报我?这事没得商量!你趁早死了这条心吧。
我祖父摔门而去,门外传来了落锁的声音。
那夜,我母亲躲在被窝里,整整哭了一个晚上。第三天,我祖父终是开了门,他笑着说,小桃啊,你考虑好了吗?
好了,我听你的。我母亲精神恍惚,头发蓬乱,眼睛红肿,散发着微弱的呼吸。
那个下午,我母亲穿了一件洁白的裙子,面带微笑,大摇大摆的从南遥街上走过,人们都表情呆滞,目不转睛的看着她。像天鹅一样美丽啊!我母亲听见,有人这么说。
那就是南遥街的人们最后一次看到我母亲。
五
我坐在电脑面前,盯着这封邮件,一支接一支的抽烟,巨大的恐惧感包围了我,我怎么也无法将我们南遥街的那个金钟和这篇文章中的人连接到一起。我在想,这一切会不会是一个巧合呢,也许只是重名而已呢。我瞥了一眼邮件下方的地址,我决定要亲自去看一看了。
第二天,收拾好行头,我踏上了寻找真相的绿皮火车。
“小兄弟,要不要来一口!”这粗狂的声音是从我对面那个中年男人的嘴里发出来的。
“不用,不用,我不会喝酒。”我赶忙拒绝。我想大概他是察觉到了我对他的不满,才发出邀请吧。
“大力,你这是干啥呢?”坐在男人右边的那妇人说道。
“真不懂享受!”他说着,用那沾满红油的手在塑料袋里捏了一块劣质豆干,扔进嘴里,大声咀嚼,末后,把酒瓶放在那片油腻的嘴唇上,眯着眼,抿了一口,紧接着,打了一个响亮的嗝。一股酒臭味儿,迅速四散开来,我忙拿手捏住鼻子。只见那个妇人忙站起来,弯下腰,不住的朝我鞠躬。
这时,一团血红的光线闯入了我的眼帘。我看见,那妇人的脖子后,烙着一块巴掌大的血红的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