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得记2
2.前情回顾·第一份工作
2013年夏季,21岁的鹿得,离开山城老家,只身闯荡首都A城。
鹿得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刚开业的餐馆作服务员。每天早晨4点多起床,下午6点休息。那段时间,鹿得特别累,每天下班,浑身就像灌了铅一样沉重。她总是一到宿舍,挨着枕头睡着了。鹿得有一个合租的舍友。等到八九点钟,舍友回来,会躺在床上找各种话题,跟她拉东扯西,鹿得被吵醒,陪她说上两句,听着听着就又睡过去了。
虽然工作累,但只要想到自己在A城找到工作了,鹿得还是很欣慰的。她在电话里骄傲地向妈妈许诺,说第一个月的工资发下来,要给她买个手机。而第二个月的工资,她要给自己买件新衣服。
一个月过去了,看起来和蔼可亲的蔡老板,却绝口不提发工资的事情。鹿得小心翼翼地提醒他,老蔡很随意地说:“这几天有点忙,再过几天吧!”又过了半个月,鹿得的卡里莫名其妙多了800元。这是什么意思,数字还挺吉利?难道是工资?可工资不是说好的5000吗?但不是工资的话,又会是谁打的钱呢?
向同事打听了一下,还真是工资。大概老蔡创业伊始,手头紧是常有的事。鹿得对老蔡还是挺体谅的。但是体谅得了老蔡,却又如何照顾自己?将近三个月时,鹿得已经交不起下个月的房租了。
穷则思变,鹿得在一家青年旅社租了个床位,暂且搬进去了。日子越来越拮据,每天下了班,鹿得在市场买几个红薯,回来放在小电锅里蒸熟,权当晚餐。而同住的舍友更可怜,有两个女孩总是以馒头咸菜作晚餐。这样,鹿得还时不时地接济她们几块红薯。
鹿得还有一个同病相怜的男同事东明。东明找准时机,每天讨要一回工资,但总会得到老板千篇一律的答复:“明天就发。”明日复明日,眼看大家已经熬不住了,老蔡却丝毫不为所动。有一天,东明联合社会上五六个混混,占据整个餐馆,只要拿回工资走人。
老蔡听闻风声,当天连影子都没来。他让一个“朋友”过来处理。东明偷偷劝鹿得,趁机把她的工资也要了。一干人僵持了一天,傍晚时,那“朋友”才给东明结算工资。迟到扣几千,碗没刷干净扣几千,两个月理应10000的工资,给他扣到了5000。
东明拿着钱就走了。临走前,挺不好意思地对鹿得说:“本来也应该也帮你要工资的,可一会儿还要请他们吃饭,时间真的来不及了。”
鹿得也想结了工资走人,但是她没有一群小混混给自己撑腰,老蔡根本不理会。鹿得辞职时,除了老蔡的一纸《证明》,什么也没得到。《证明》上将本应是15000的工资扣到了4000块,还要分三个月发放,每个月的20号到账。
《证明》上没有老蔡的身份证号,没有他的指印,只有一个龙飞凤舞的签名。鹿得担心得不错,这张纸根本没有什么法律效力,即便是有,法官也不会为了区区4000块而大费周章。只要鹿得离开了那家餐馆,她和老蔡便再没有交集。拖欠的工资,一拖再拖,也就不了了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