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申论热点(69)——2019年1月考试热点汇总1
一、举报过期食品奖励2毛,太儿戏
消费者贾某某购买2.02元过期食品后,向山东济南某区食药监局举报,食药监局对销售食品的超市没收违法所得2.02元并罚款5万元,向贾某某支付了2毛钱作为奖励。贾某某认为奖励款少了,将该区食药监局告上法庭。一审法院为认定奖励2角钱并无不当,贾某某不服上诉。1月2日,济南中院二审宣布,至少奖励2000元,责令某食药监局对贾某某重新奖励。
举报商品市场中的假冒伪劣现象,是法律赋予社会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利,也是公民协助政府部门管理好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的一种责任担当。“举报有奖”无疑是对公民履行监督之责的充分肯定与务实鼓励。但透过济南某区食药监局对举报过期食品的贾某某给予的“2毛钱”奖励,人们却丝毫感受不到这种正向激励的味道,反而有一种被调侃、被嘲讽的异样感觉,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对公民监督权的不敬态度。
至于食药监局所说的贾某某系“职业打假人”一说,这也是近年来困扰许多商家、消费者的问题。不少商家均反映,被“职业打假人”敲诈勒索。另一方面,层出不穷的食品药品负面新闻,又促使大家希望食品药品领域多一些较真的消费者,以监督企业、销售商的经营行为。对此,济南中院表示:依法打假具有正当性,有利于社会健康发展,应予支持;营商企业不生产、不流通伪劣产品,“职业打假人”自然失去存在的基础。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食品药品的举报符合规定时,应遵循诚信原则给予承诺的行政奖励;对投诉举报行为予以行政奖励应结合社会形势,并与相关政策相一致,在鼓励投诉举报和抑制“职业打假人”之间进行兼顾和平衡。
二、多省出台意见鼓励“2.5天假”,如何从纸面落实到执行层面?
近期,河北、江西、重庆等地相继出台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休假模式。这是为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去年8月份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该《意见》中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2.5天休假模式一经推出,便引来广泛热议。
对广大公众而言,这一措施有着不言而喻的好处。假期多了,是最为直接而普惠的福利。平日多加一个小时的班或者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周五的半天工作也可提前挪到前四天工作时间中。而在宏观上看,增加休假时间,对于促进休闲经济、旅游行业以及服务业等发展,都是一个利好消息。在很多欧美国家,假期经济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前国务院发布相关意见鼓励周五下午休假,也是着眼于促进旅游投资消费、拉动内需等考虑。
但必须看到的是,多休一个半天,看起来简单,执行起来却并不容易。对于机关和事业单位而言,多休息半天要考虑对公众服务能否不打折扣、不缩服务时间。而对外企、私企而言,出于提高人力投入与产出比的目的,可能并不热衷于给员工增加假期。如何把好事办好,让2.5天假期真正从纸面落实到执行层面?还是得加大统筹力度、循序渐进。不妨回头看看,我国是如何从上世纪80年代的六天工作制转换成目前的五天工作制:从前期的小范围试点到成熟时国家统一规定,再到后期写入法律法规之中,用十多年时间才完成了这一转换。目前,国家鼓励、地方试水正是一个好的开始,但也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调整,在必要时经由国家统一顶层设计。不仅是国家大力推动,更要经济、社会、企业等各个领域协调磨合,才能让2.5天假期最终成为公众的实际福利。
三、下载个税APP,发现自己“被法人”
“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余某今年1月3日下载了个税APP,发现自己比别人多了个“办税权限”,点进去后发现自己是某公司的法人,自己却毫不知情。这不是个案——据媒体报道,随着个税APP的上线,许多人都遇到了“被就业”“被法人”的问题。在别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时候,他们却不得不走上了一条证明“我不是我”的维权路。
与之前砍掉“我就是我”的无谓证明不同,这里的维权难点在于证明“我不是我”,需要公民个人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与商事登记毫无瓜葛。为撤销登记信息,当事人往往需要提供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笔迹鉴定意见,证明公司设立登记档案中申请人签字非本人签署,不仅耗时耗力,而且自担成本。
“被法人”现象的发生,固然给商事登记制度提了个醒,但更需引起重视的是,如果不是个税APP的推行,恐怕许多人都不曾注意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了。进一步追问,在更多与税收无关的领域,比如申请银行卡、电话卡、住酒店等方面,是否也存在身份冒用呢?杜绝“被法人”现象乃至更广泛意义上的“身份证冒用”现象,一方面要在身份证使用过程中,着重考虑“安全性”,特别是金融、通信等重要领域,不能仅仅要求“出示身份证”,而是要结合现有的生物识别技术等,充分实现“人”和“证”的统一,让“实名验证”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应该创新技术手段,让遗失的身份证别无用途,有人建议身份证应该“自动挂失”,就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像“被法人”这样的现象,归根结底是遗失的身份证还能被使用,这样的漏洞不应该发生,希望能引起重视,及早填补好。
四、习近平谈如何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求是网》1月15日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文章中,习近平从四个方面谈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第一,严把德才标准。第二,坚持公正用人。
第三,拓宽用人视野。第四,激励干部积极性。
五、守卫方向盘,国家出台法律了!
近年来,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殴打驾驶人员等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有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共安全问题。据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日前联合印发并实施《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进一步提升对公共交通安全秩序的法律保障力度。
从“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到“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随意殴打其他乘客,追逐、辱骂他人,或者起哄闹事”,可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如果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行驶,危害公共安全,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每一项规定都顺应民意,强化了法治力量。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并未回避驾驶人员的责任。如果驾驶人员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与乘客发生纷争后违规操作或者擅离职守,与乘客厮打、互殴,也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这一设置,既厘清了乘客与驾驶人员所负责任,也平衡了双方权益,从根本上说就是以最大力度捍卫公共交通工具的方向盘。责任不弱化,责任主体也不泛化。
抢夺方向盘现象之所以屡屡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事人既没有意识到严重后果,也没有意识到要承担法律责任。三部门印发并实施的《意见》,不仅可有效震慑不法分子,还为各地在审判此类案件中提供了标尺。守护方向盘就是守卫公共安全,通过严明的法律手段,让违法者心存忌惮,让守法者得到保障,可大大提升公众的安全感。
六、温州给“低头族”开罚单
“你好,刚刚你拿着手机边看边过斑马线,根据《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行人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要处以10元的处罚。”1月14日上午9点24分,在浙江温州市区学院路口,交警对斑马线上的“低头族”市民胡女士现场开具了处罚罚单。这也是《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今年元旦开始实施后,行人在斑马线上看手机被处罚的首张罚单。
温州给“低头族”开罚单,为完善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这些年来,一直有关于立法规范“低头族”的呼声。地方立法的空间相对有限,有的时候可能还达不到舆论希望的“沉重痛感”,但要看到,这代表着一个趋势。只要“低头族”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那么对“低头族”普遍立法就会成为一种必然。现在,法律已经明确禁止“开车玩手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有不少人建议,把开车玩手机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同样是玩手机,行人“低头族”恐怕也很难置身法外。
没有安全感就没有幸福感。一起又一起的事故,一再证明“低头族”是在与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开玩笑。温州开出的这张十元罚单,或许不会给一些人带来实实在在的痛感,未必就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如果“低头族”带来的安全风险始终得不到解决,那么普遍入法也就是尽早的问题。有着温州开的这个头,不排除其他城市也在抓紧调研,准备推动地方立法。
七、山西某县众多贫困户开豪车
近日,山西某县一张贫困户信息表引发轩然大波。原来,在车辆信息栏,有的贫困户拥有奔驰,有的拥有京牌奥迪,还有的竟有五辆车!面对质疑纷纷,当地相关人员回应称,“有车不一定不符合条件,还得结合购车时间、家庭收入等情况综合评定”,回答避重就轻,令舆情再次高涨。
贫困户当然不是不能有车。不过,更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像奔驰奥迪之类的车辆,已远远超出了基本生产生活工具的范畴。如果只是一位贫困户拥有豪车,或许还有可能是“打肿脸充胖子”。然而众多贫困户皆是如此,实在让人起疑:是否有人戴着贫困帽“吃空饷”?如此一来,不仅造成国家扶贫资源的错配,也让扶贫政策的公平性打了折;不但拖累扶贫工作的进度,更损害社会对扶贫工作的认同乃至“人心”。
身份造假固然触目惊心,但更让人忧虑的是监督机制的失察失灵。就以此次事件来说,如果这份信息表没有发到网上,恐怕这些“幺蛾子”根本不会被大众发现。显然,不可能所有的扶贫数据,都依靠大众来监督;也不可能每一位贫困户的身份,都有赖媒体去甄别。做好基层扶贫工作,扶贫官员首先要尽职尽责、依规办事。同时,负有监督之责的主管部门也要绷紧责任之弦,把压力从上到下传导到位,斩断伸向扶贫款的“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