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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任何时代的蝼蚁 |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2016-09-15  本文已影响148人  大道皮皮
在生活的路上,将血一滴一滴地滴过去,以饲别人。
                                ——鲁迅
余华笔下的蝼蚁们

我小时候,家就住在卖血站和菜场旁边,家门口有一口水井。那是九十年代,来城里卖菜的农民等早市过了,就拿着大水杯来我家门口接水,接到杯子里咕咚咕咚灌了下去;夏天的时候西瓜几分钱一斤,他们就买来一堆小西瓜蛋子,放在左手掌心托着,右手攒成拳头,DUANG一拳下去,小西瓜四分五裂,他们三五成群就坐在墙角连皮带瓤稀里哗啦地啃着,发出一连串哧溜哧溜的声音。喝完水,吃完瓜,他们就腆着装满水的肚子从菜场走到不远处的血站。再过一会儿,他们出来了,每个人手上都拎着血站发的两个大白馒头,脸上都喜气洋洋的。

可是过了没几年,血站就关门了,据说政府不允许卖血了,现在都实行无偿献血。于是再也看不到菜农们大规模地坐在墙角挽起袖管喝井水、劈西瓜吃的景象了。他们卖完菜,扁担往肩上一扛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关于献血,我自己也有过刻骨铭心的经历。献完血后我常常觉得自己像个没灌满的酱油瓶,也就是在眉毛以上的部分是空的。我经常下意识地摇晃几下脑袋,摇完之后更加确信自己这个瓶子没灌满,头顶那块是空的,晃起来还有点哗啦哗啦的。我于是坐下,坐直了90度不行,垫着枕头躺下,身体跟床成135度、165度角都不行,一定要成180度角才能感觉自己终于灌满了,脑门那里不空了。那时年轻,恢复地快,半个月以后,也就没什么感觉了。很难相信有人可以一次又一次地将自己血管里的气力、流淌的生命卖给别人。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到《第七天》,余华总是能用他不怎么有文采的笔触白描出一个社会底层人民的命运,并从中折射出整个社会不见光的背面。把一个平凡人写出时代感和厚重的历史感,这也许就是余华的成功之处。

许三观从卖第一碗血挖到人生第一桶金开始,每次遇到命运和时代的难关,都选择卖血让自己和家人绝处逢生。以前他都是因为卖血要到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温黄酒,而到自己老了,终于过上了安稳日子,他却因为想吃炒猪肝和黄酒二区卖血。可是他太老血没人要了,被嘲笑只能买到油漆店当猪血刷新家具,这时他崩溃了,喃喃念叨着:以后再遇上难关该怎么办呢?读来心里只觉得凄凉,中国人一辈子不容易,躲过了各种各样的大风大浪,到头来还是没有安全感,安享晚年都是一场奢望。

中国人最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千字文》说, “盖此身发, 四大五常; 恭惟鞠养, 岂敢毁伤”,身体发肤乃是大事,恭蒙父母亲生养爱护,不可有一丝一毫的毁坏损伤。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会去卖血、卖器官、卖身。而中国底层的苦难人民,却把这条绝路走成了唯一的路。余华自己在《兄弟》后记里引用了耶稣的话,耶稣说:“你们要走窄门。 ”他告诉我们,“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 ”在底层挣扎的人们,一直都在走窄门,他们没有选择,只能走窄门。而即使是走这道窄门,进入的仍是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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